Monday, June 22, 2020

一個父親的故事

吴绍伟牧师
路加福音15:11-32 06212020    

I. 小兒子 路加福音15:11-24
路加福音15:11耶穌又說:“某人有兩個兒子。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爸爸,請把我應得的家業給我。’父親就把財產分給他們兩兄弟。13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收拾一切,到遠方去了,在那裡生活放蕩,浪費錢財。14他花盡了一切所有的,那地方又遇上了嚴重的饑荒,就窮困起來;15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16他恨不得吃豬所吃的豆莢,可是沒有人給他。17他醒悟過來,說:‘我父親有那麼多雇工,又有豐富的食物,我卻要在這裡餓死嗎?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對他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19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20於是他起來往父親那裡去。他還在遠處時,他父親看見了他,就動了慈心,跑過去抱著他,連連與他親嘴。21兒子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快把那最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23把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要吃喝快樂,24因為我這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歡樂起來。

 今天是父親節,對於我們所有人來說,絕對是一個不一樣的父親節,我們可能無法出去慶祝父親節。不論你如何慶祝,都祝各位父親有一個愉快的父親節。我想與你們分享一個有關父親的故事--路加福音15章中所提及的浪子的故事。這是聖經中一個眾所周知的故事,大多數時候,我們是從小兒子的角度來看這段經文,也有些時候我們會從大兒子的角度來看。但是今天我將會從父親的角度來看這些經文。由於我們大多數人以前都聽過有關這兩個兒子的故事,所以今天我不會過多的關注這兩個兒子。

在我們討論之前,你可能會問類似這樣一個問題。有人問,在舊約中或在這種文化中,兒子可以在父親仍在世的情況下要求繼承遺產嗎?如果沒有這種做法,那麼兒子就是一個叛逆和不尊重父親的兒子。父親為什麼願意將遺產交給這個小兒子呢?我們需要知道他們的文化和傳統與今天不同,因此我們不能用今天的標準來衡量他們的文化和傳統。

舊約從未對這事件做出明確的教導。有時,舊約會談到兒子在父親去世後才能獲得遺產,但是在某些情況下,父親會在自己去世之前就將遺產先分給了兒子們,例如亞伯拉罕將一部分遺產贈予了他其他的兒子,並且在自己離世前把他們分散到不同的地方去。亞伯拉罕把大部分遺產給了以撒。在當時的社會長子會比其他任何兒子得到更多的家產,與我們今天情況有所不同,今天每個兒子可能都得到同等的遺產。在當時不是關乎公平,而是關乎保留家庭的財富和權力。現今有些富豪會把自己的家產先安排好分給自己的兒女,好像香港的李家誠把他的不動產分給長子,而把很多的金錢給了小兒子。

無論如何,在這裡小兒子要先得到父親的家產,然後就離開自己的父親去一個自己想去的地方,按照自己想要過的方式去過他的生活,他可以過一個完全自由在和沒有任何束縛的日子。我們小時候也都想這樣。我們可能無法從我們的父親那裏得到很多的金錢,也無法像這個小兒子那樣完全沒有約束地花天酒地,但是我們在某種程度上都希望可以獲得自由,並且能夠做對自己有益的事。在我們年輕的時候,我們並不了解和關心我們的選擇和行動的後果。就像這個小兒子一樣。他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情況,所以他花了所有的錢。他從未想過可能會遇到的任何困境,使他得去面對一些不幸的事情。

隨著我們的成長,我們變得聰明一些,我們知道這種生活會發生什麼情形,所以我們可能不會這樣做了。尤其是現在我們大多數人都是父親,我們不想看到我們的兒女在他們生命中犯這種的錯誤。我們會禁止他們這樣做,並盡一切可能保護他們在生命旅程中朝著一個正確的方向發展。當你閱讀此故事時,你會不會問為什麼這位父親會允許他的兒子這樣做?

當我在香港居住的時候,我與一位父親交談時,他說他的女兒將會來美國讀高中。我問這位父親,你想讓她在大學時念什麼?他告訴我她可以念任何她喜歡的科系。這個父親是一個很成功的商人,他只有這一個女兒。父親從前非常努力的念書,得到一個學位,然後回到香港開始了自己的生意。他現在所有的知識經驗和財富是經過很多艱難之後得到的,所以他不想讓女兒走他曾經走過的路。他希望她能比他擁有一條更通暢的路。

然後我問他,如果她想大學念舞蹈呢?他的回答很堅定,沒有可能。如果她選擇了那個專業,她將無法在經濟上照顧自己。他認為他不會要求她進入法學院或商學院,雖然這些學科可以讓她賺很多錢。另一方面,他也不希望她去念那些音樂或舞蹈科系,因為這些學位無法賺什麼錢。作為父親,我們都希望以某種方式保護我們的孩子,使他們不會做出錯誤的決定,以後後悔。為什麼這個父親會讓這個小兒子選擇這條路,然後最終陷入困境呢?他是不是不應該把錢交給這個兒子而是把他關起來,直到他醒悟且意識到這是一個錯誤的選擇?

父親給了小兒子錢並讓他過他認為最適合自己的生活的原因是什麼?父親應該知道兒子會遇到麻煩和困境,甚至可能兒子的生命都會出現危險。我相信父親會想到這一點。你是否曾經告訴你的孩子不應該這樣做,如果這樣做會有什麼樣的後果?但無論你如何警告,他們仍然會想這樣做。

這是因為我們所有人都有一個共同點,就像這個小兒子一樣,在我們的生命裡都同樣是叛逆的,在聖經裡稱之為罪惡的本質。

羅馬書3:10 正如經上所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12 人人都偏離了正道,一同變成污穢;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如果我們用高壓的手段來管教我們的兒女,這只能將他們控制到某一個年齡,然後就再難做到了。就算父親真的不給小兒子任何的金錢,並且把他關起來,這樣做真的會對兒子有好處嗎?父親可以控制兒子的身體,但是他的心不會真的順服。讓兒子得到他想要的錢對父親來說是要承擔極大風險的。不是因為父親不在乎或不愛小兒子,正是因為他愛他的兒子。這就是他讓兒子有了選擇的原因。

我們都知道小兒子拿了錢就走了的故事。他過著一個自己認為自由幸福的生活,然後遇到了困難。不懂得如何管理自己的錢又交上一些豬朋狗友。他花光了他所有的錢,到一個地步需要找工作時,他成了一個養豬場的工人。猶太人是不能吃豬的。你能想像一個有錢人的兒子需要做這種工作嗎?他一生的轉折點就是他想起了父親,他後悔起來,認為父親一定還在生他的氣,甚至不會再把他當成兒子。但想到父親的工人與自己的現況相比,既便是父親只把他當成是一個工人也都是好的。

聖經對這位父親沒有講得很詳細,但是你能想像他的父親平常是如何對待他的工人嗎?我相信那一定比他身所在的地方對他好得多。如果他父親對待工人是很差的話,他就不會有想回去做工人的想法。他知道父親的工人比他情況好,這才促使他有想回去的念頭。我不知道他父親從前是如何教導他成長的,但我知道他覺得即使他從前不服從父親而離開他,當他回去的時候父親仍會接納他。

當我們想起天父的時侯,神創造了亞當和夏娃,祂也給了他們一個選擇。他們可以不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選擇服從或不服從祂。神是冒險讓他們有這個選擇的權利。如果神不給他們選擇,他們就像是機器人,而不是神的兒女。祂知道他們都會犯罪並違背祂的命令,但神都會希望有一天他們會想起神並回到祂的身邊。

作為父親,我們知道兒女會做一些我們不喜歡的事情。我們不僅只是要求他們外表順服,還應該在他們的生命中加插某些的價值觀。這樣有一天他們可以回想一下然後自願和甘心地回轉過來。我了解我們希望在兒女生命中融入很多的價值觀。但是希望你可以把神加插入他們的生命中,以便有一天他們可以認識神並讓神指引他們的生命方向。隨著我的女兒們日漸長大,他們將去上大學,找工作,結婚並有自己的孩子。他們會記住我對待他們和對待其他人的方式。我最希望就是在他們生命中有神的價值觀。


II. 大兒子 路加福音15:25-32
路加福音15: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的時候,聽見音樂跳舞的聲音,26就叫了一個僕人來,問他這是怎麼一回事。27僕人說:‘你弟弟回來了,你父親因為他平安無恙地回來,就宰了肥牛犢。’28大兒子就生氣,不肯進去;父親出來勸他。29他對父親說:‘你看,我服事你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可是你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歡樂。30但你這個兒子,常常跟娼妓在一起,花盡了你的財產,他一回來,你倒為他宰殺肥牛犢!’31父親對他說:‘孩子,你常跟我在一起,我的一切都是你的。32只是因為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我們應該歡喜快樂。’”

大兒子一個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勤奮,服從和按規則生活,不像他的弟弟,是個追求自由,花費很大且喜愛派對的人。我認為,不只是這兩個孩子的父親,所有有多過一個孩子的父親都會認同,當面對兩個孩子時,這兩個孩子可以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性格的人。我們以不同方式對待一個孩子可能導致另一個孩子認為我們是偏心的,或者認為我們愛另一個人多些。我確信大多數父親沒有偏愛,我們只是要根據孩子不同的個性來對待他們。

這個大兒子正是因為想到了這點,所以向父親抱怨。父親告訴他這不是事實。他將那份屬於年幼孩子的家產分給了年幼的孩子,其餘的家產只會分配給年長的兒子。父親向大兒子肯定了這一點,也讓他想想弟弟所經歷過的,因為他的弟弟好像是一個死而復生的。生命比家產更重要。

兩個兒子都把重點放錯了,他們只是從自己的角度思考和審視事物,卻看錯了父親真正想要的東西。他們的父親都愛他們,並且最想要他們的心。隨著年齡的增長,我越來越了解我的父親,即使他很早就去世了。作為父親,我祈禱並希望我的孩子們越來越了解我的心。我知道我可能無法給他們留下很多錢。但是我祈禱他們自己有認識神的心,並將一生跟隨祂。

Monday, June 15, 2020

至高大祭司基督

      希伯來書715-28

生命之河
网络敬拜圣餐

I. 耶穌的生命         希伯來書715-19
希伯來書715如果有另一位像麥基洗德那樣的祭司興起來,那麼,這裡所說的就更明顯了。16他成了祭司,不是按著律法上肉身的條例,卻是按著不能毀壞的生命的大能。17因為有為他作證的說:“你永遠作祭司,是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18一方面,從前的條例因為軟弱,沒有用處,就廢棄了;19(因為律法從來沒有使甚麼得到完全,)另一方面,它卻帶來了更美的盼望,藉著這盼望,我們就可以親近神。

耶穌成為大祭司,不是根據摩西為以色列人所制定的律法。 祂是因神的應許而成為大祭司。 耶穌死了,但祂復活了,再也沒有死。 祂是所有生命的創造者。 耶穌成為神的大祭司亦不是違反了摩西的律法。 耶穌自己說,祂不是要廢除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

馬太福音517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完成。

耶穌完成律法之後,律法就再不適用了。就像你高中畢業獲得文憑一樣,高中的規定不再適用於你。我敢肯定,我們大多數人在高中時都學過代數,幾何甚至微積分。我們學到的所有這些公式可能不再適用於我們。即使我們在大學上同樣一個學科,從中學所學到的東西也可能與大學裡學的東西有所不同。高中時代學的東西成為了我們在大學學的東西的基礎。我們不會廢除高中數學,但我們需要將其擴展到一個新的水平。

舊約律法並不可以使我們與神更親近-而是為了讓我們知道我們犯了神的誡命。獻祭後才可以清除罪,因此才允許大祭司來到神的面前求憐憫。整個制度並不是一個完美的制度,因為該制度是有期限只有一年,並且只有一個人可以代表人民進入神的面前。耶穌所提供的制度比舊約的制度更好,因為祂永遠是大祭司,我們每一個人可以隨時透過耶穌來到神面前。

II. 神的誓言          希伯來書720-25
希伯來書720此外,還有關於誓言的事。其他成為祭司的,並不是用誓言立的;21只有耶穌是用誓言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已經起了誓,決不改變,你永遠作祭司。”22耶穌既然是用誓言立的,就成了更美好的約的保證。23一方面,從前那些作祭司的,因為受死亡的限制,不能長久留任,所以人數眾多。24另一方面,因為耶穌是永遠長存的,就擁有他永不更改的祭司職位。25因此,那些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

在香港,有兩種不同的醫療制度,一種是政府診所,另一種是私人診所。政府診所便宜很多,包括醫生費和藥物在內的費用可能在1020美元之間。私人診所要貴得多。沒有固定費用。有時,你可能需要支付100美元至1000美元的普通感冒費用。大部分人都沒有保險,因此你需要自己付所有的費用。如果是普通感冒這樣的小事,你可以去政府診所看醫生。在大多數情況下,你必須等候很長時間,而且醫生每天只能看有限的人數。因此,如果你無法拿到一個掛號碼,你可能得第二天一大早再回來試一次。

如果你患有嚴重或長期的疾病,醫生需要轉介你去看專科醫生,你可能得等上更長的時間。這不是唯一的問題。當你看到專科醫生時,你可能無法看到上次看到的專科醫生。每次看病都可能不是同一位專科醫生,因為政府診所不會為你安排同一位醫生。由於有幾位同科的專科醫生,因此僅取決於那位專科醫生來接你的診。他或她可能只是花幾分鐘看你的病情,然後給你一些建議或藥物,然後你就要等到下一次覆診。

當然,不同的專科醫生會提供不同的醫療建議,有時可能會非常令病人困惑。政府診所好處是價格便宜負擔得起。在私人診所中,你會看到同一位醫生,如果他(她)是你的家庭醫生,那麼他(她)對你的情況就有更多了解。私家醫院加上專科醫生,你無需再解釋你的病情,而且大部分時間都可以立即看到醫生。但是問題是醫療費沒有標準,也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無論如何,關鍵是,很多人都希望去看私人醫生。能看同一位醫生總比每次需要見不同的醫生好。你能想像那個情況會更好年復一年的祭司由不同的大祭司擔任還是永久由同一個大祭司擔任,那一個更好?希伯來書告訴我們,耶穌比亞倫大祭司更好,因為耶穌是不需要每年更換取代。亞倫大祭司只允許大祭司來到神面前,但是耶穌可以將我們所有人帶到神面前。沒有任何制度可以做到這一點,沒有任何宗教體系可以保證我們可以站在神面前。只有耶穌能做到。

耶穌是永遠的大祭司,因為神立誓耶穌是永遠為大祭司的。神沒有立誓其他人為永遠的大祭司。有或沒有立誓是一個很大的分別。最近我需要為我們的房子續租。房地產經紀人與我聯絡,問我們是否要續租。我發短信給她,說我想,所以她給了我們新的租約。我沒有立即簽名,所以她就一直發短信給我有關於簽新租約的事。即使我已經給她發過短信說我想續約,但對她和房東而言,有沒有我在租賃合同上的簽名是有很大分別的。如果我不簽租約並將租約寄回給她,我還是可以隨時改變主意的。

如果你看聖經,神並沒有向亞倫立誓使他的祭司職份是永遠持續的。神只立誓應許耶穌的大祭司身份。這意味著的是一個是可以更改而另一個是不能更改。

希伯來書722耶穌既然是用誓言立的,就成了更美好的約的保證。

由於神對耶穌的誓言,所以祂永遠是大祭司,神也應允我們,祂與我們的約是永遠的,不會改變。 我們的永生是神應許的,我們得到了保障。 這不是因為我們,也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而是因為神應許基督是永遠為大祭司。 我們才可以得到真正的安息

III. 祂更好的犧牲          希伯來書726-28
希伯來書726這樣的一位大祭司,對我們本是合適的。他是聖潔、沒有邪惡、沒有玷污、從罪人中分別出來、高過眾天的。27他不必像那些大祭司,天天先為自己的罪獻祭,然後為人民的罪獻祭;因為他獻上了自己,就把這事一次而永遠的成全了。28律法所立的大祭司,都是軟弱的人;可是在律法以後,用誓言所立的兒子,卻是成為完全直到永遠的。

耶穌不僅是更好的大祭司,而且還是更好的祭物。 利未支派的祭司制度的問題是,當一位祭司去世時,必須由另一位祭司來接替他。 利未制度的祭司也有另一個問題。 他們都犯了罪,他們必須為自己獻上祭物來贖罪,才能進入聖所,向神求憐憫。 耶穌沒有犯罪,因此祂不需要求赦免。 祂本人是代表我們獻給神的祭物,以便我們的罪可以得到神的寬恕。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弟26節用了三個詞來描述耶穌。第一個詞是聖潔的。 希臘語中的詞是hagios,這是最神聖的東西。耶穌是聖潔的,就像神是聖潔的一樣。

彼得前書115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的,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第二個詞是沒有邪惡的。這個詞意味著沒有邪惡或無辜。最後一個字是沒有玷污的。 沒有玷污包含不被污染的想法。利未制度的大祭司必須謹慎保持儀式上的純潔與耶穌是完全道德上的純潔兩者之間存在著對比。

耶穌是比利未制度下的大祭司更好的大祭司和祭物,這是因為耶穌自己本身就是神。利未制度的大祭司是人。耶穌所作的犧牲是一次性而且是永恆的,不需要每天或每年進行。如果你欠人錢,你想每天還是一次還清?大多數人如果可以都喜歡是全額支付,因為你不必每天為此而擔心,你可以繼續做自己的事。

有人告訴我有關下面的這個故事。一名男子在公路上開車行駛時,撞上另一輛車並撞死了一名19歲的女孩。這個女孩的父母告他,他們贏了訴訟。法官問父母他們想要什麼樣的賠償。父母要求該男子在19年內每年付給他們1美元。他不可以一次性支付這19年的總金額,他是要每年在交通意外的那一周寄出支票。在最初的幾年裡,那個人每年都支付一美元,但過了幾年後,他停了下來不再寄出支票,女孩的父母再次告了他。

法官命令他恢復付款,但該男子告訴法官說他不能再這樣做,因為他每年付錢時,都提醒他殺害那個女孩的場景。他感受很大的內疚和悲傷,他認為自己的行為是不可寬恕的。不是他無法償還金錢。而是他的罪疚感和生命中的後悔使他難受負擔重。

有時我們認為自己的罪過不大,我們可以輕鬆地把它們還清了。在很多情況下是可以的。但有時我們可能無法做到,反正沒人能做到。只有耶穌可以償還我們的罪過,因為祂是神自己,祂為我們付出了一個很貴重的代價祂自己的生命。

Monday, June 8, 2020

耶穌大祭司


希伯來書7:1-14
I. 麥基洗德的偉大 希伯來書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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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7:1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亞伯拉罕殺敗眾王回來的時候,麥基洗德迎接他,並且給他祝福。2亞伯拉罕也把自己得來的一切,拿出十分之一來給他。麥基洗德這名字翻譯出來,頭一個意思就是“公義的王”;其次是“撒冷王”,就是“平安的王”的意思。3他沒有父親,沒有母親,沒有族譜,也沒有生死的記錄,而是與神的兒子相似,永遠作祭司。4你們想一想這人是多麼偉大啊!祖先亞伯拉罕也要從上等的擄物中,拿出十分之一來給了他。5那些領受祭司職分的利未子孫,奉命按照律法向人民,就是自己的弟兄,收取十分之一;雖然他們都是出於亞伯拉罕的。6可是那不與他們同譜系的麥基洗德,反而收納了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並且給這蒙受應許的人祝福。7 向來都是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這是毫無疑問的。8在這裡,收取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但在那裡,收納十分之一的,卻被證實是一位活著的。9並且可以這樣說,連那收取十分之一的利未,也透過亞伯拉罕繳納了十分之一。10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還在他祖先的身體裡面。

麥基洗德在希伯來書之前只有在兩段聖經中出現過。 首先是亞伯拉罕在創世記14:17-20與他會面,其次是詩篇110:4。 除了這兩段外,在希伯來書之前,沒有其他地方提到過麥基洗德。

創世記14:17亞伯蘭擊敗了基大老瑪和與他聯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帝王谷。18撒冷王麥基洗德也帶著餅和酒出來;他是至高神的祭司。19他給亞伯蘭祝福,說:“願創造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給亞伯蘭。20把敵人交在你手裡的至高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一切,拿出十分之一來,給了麥基洗德。

詩篇110:4耶和華起了誓,就決不反悔;他說:“你永遠作祭司,是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

亞伯拉罕營救羅得之後,亞伯拉罕遇見麥基洗德時,他已經是神的大祭司。麥基洗德出去,向亞伯拉罕祝福,然後亞伯拉罕把十分之一的財物給了麥基洗德。誰是麥基洗德?創世記和詩篇都沒有對麥基洗德說得很詳盡。創世紀只說他是至高神的祭司。這位神應該是向亞伯拉罕顯現的那一位神,就是在舊約裡稱為耶和華的神或是亞伯拉罕的神。麥基洗德祝福亞伯拉罕,亞伯拉罕向他奉獻了十分之一的財物。

在創世紀裡告訴我們,麥基洗德與亞伯拉罕是在同一個時期出現,或者早於亞伯拉罕出現,這意味著麥基洗德在利未制度成立之前就是神的大祭司。

順便問一句,亞伯拉罕從那裡得到他的財物來作十分之一奉獻呢?如果你還記得這個故事,就是四王與五王交戰的故事,四王獲勝,他們把五王和羅得的財物全都搶走了。亞伯拉罕營救羅得之後,亞伯拉罕遇到了這五王,他就將一切都還給了這些王。
創世記14:21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請你把人交給我,至於財物,你拿去吧。”22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創造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舉手起誓;23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條鞋帶,我也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發了財。’24我甚麼都不要,除了僕人吃掉的以外,但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讓他們拿去吧。”

十一奉獻不是來自這五王的財物,也不是來自羅得,而是亞伯拉罕打敗的那四王,他奉獻了他從戰勝那四王所獲得的一切來奉獻十分之一。 當亞伯拉罕奉獻十分之一的時候,那時還沒有律法來要求他這樣做,摩西的律法尚未出現。 他也不是希望得到麥基洗德的祝福,他在與麥基洗德見面和被祝福之前就贏了這場戰爭。 我相信亞伯拉罕把十分之一獻給了麥基洗德是出於對神的愛,麥基洗德祝福亞伯拉罕也出於愛。

有一些牧師認為他們不需要做十一奉獻,因為在第5節中告訴我們,祭司從猶太人那裡收取了十一奉獻,因此這意味著祭司是豁免做十一奉獻。 牧師的薪水已經比大多數人低,他們是以神職人員的身份來服侍神,因此可以免除十一奉獻。

民數記18:21“至於利未的子孫,我已經把以色列中所有的十分之一,賜給了他們作產業,這是為酬報他們在會幕裡辦理的事務。22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走近會幕,免得他們負罪而死。23唯獨利未人要辦理會幕的事,要擔當他們的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條例;在以色列人中,他們不可有產業。24因為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十分之一,我已經賜給了利未人作產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他們不可有產業。”

我很難接受這一點,因為即使在新約中十一奉獻與舊約也有所不同。 在舊約中,這是律法的要求,如果你不奉獻十分之一便是違反律法。 但是在新約中,奉獻不再是因為是律法的要求,而是反映了我們對神的愛。 無論我們奉獻多少,都是自願的向神獻出我們的心意。 就像亞伯拉罕奉獻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一樣,這只是表明我們對神的感激和樂意的心。

哥林多後書9:7各人要照著心裡所決定的捐輸,不要為難,不必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希伯來書7:2亞伯拉罕也把自己得來的一切,拿出十分之一來給他。麥基洗德這名字翻譯出來,頭一個意思就是“公義的王”;其次是“撒冷王”,就是“平安的王”的意思。3他沒有父親,沒有母親,沒有族譜,也沒有生死的記錄,而是與神的兒子相似,永遠作祭司。

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麥基洗德沒有父親或母親,也沒有開始或結束。 他是基督--道成肉身的代表嗎?基督在道成肉身生之前是以麥基洗德的身份出現嗎? 麥基洗德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基督的預表。麥基洗德是誰不是作者想要我們知道的焦點。 作者想向收信人提出一個證明,即是在亞倫擔任祭司之前就已經有一位大祭司出現。 最重要的是,這位祭司不是來自人的制度,而是來自神。

麥基洗德的祭司地位比利未的制度要高得多,因為麥基洗德沒有死,但利未制度的祭司都是會死的,因此需要由其他人來接替他的職位。 亞伯拉罕奉獻給麥基洗德十分之一時,利未還沒有出生。

II. 麥基洗德祭司制度 希伯來書7:11-14
希伯來書7:11這樣看來,如果藉著利未人的祭司制度能達到完全的地步,為甚麼還需要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另外興起一位祭司,而不照著亞倫的體系呢?12祭司的制度既然更改了,律法也必須更改。13因為這些話所指的那位,原是屬於另外一個支派的,這支派向來沒有人在祭壇前供職。14我們的主明明是從猶大支派出來的,關於這個支派,摩西並沒有提及祭司的事。

利未祭司的制度不完美的地方已經被基督取代,因為這制度是根據舊約的律法。 新約的律法與舊約的律法是否有不同的地方? 答案是肯定的。 與舊約律法相比,新約是更高的標準。 讓我們比較一些舊約的律法和新約的律法。 在舊約的律法 -十誡當中,有兩個這樣的誡命。

出埃及記20:13“不可殺人。14“不可姦淫。

十誡要求的是,如果你不是真正的行出這些事情,那麼你就沒有違反律法。 只有當你殺死人或與你的配偶以外的人發生關係時,你才是違反律法的人。 但是在新約中,就不同於舊約。

馬太福音5:21“你們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必被判罪。’22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向弟兄發怒的,必被判罪。人若說弟兄是‘拉加’,必被公議會審判;人若說弟兄是‘摩利’,必難逃地獄的火。……27“你們聽過有這樣的吩咐:‘不可姦淫。’28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心裡已經犯了姦淫。

舊約的律法要是要求有實際行動,而新約的律法關注我們的內心或者動機,就是因為這樣新約是一個更高的標準。可以說,舊約律法就像是小學的標準,新約的律法是研究生的標準。我們既不能遵守舊約律法的標準,那麼如何有能力達到新約的標準呢?有一次我們全家一起吃晚餐的時候,我們比較了不同層級的學校,包括了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和大學。我們都認為幼兒園是最好的學校,我們都玩得開心。我們都想回到當時,但是我們不能。我記得我的一個姐姐是我幼兒園的老師,所以每天我必須留在學校等她工作完了,然後才一起回家。當我等她的時候我可以一個人在校園裡玩,可以想想我那時有多麼開心。

舊約的律法就是利未的制度,可以幫助他們來到神面前並尋求短暫的寬恕,但我們已不再處於這個制度之下,因此我們需要一個更新和更完美的制度來到神面前。這就是為什麼神通過耶穌提供了一個新的祭司的制度,以便我們可以來到祂那裡尋求寬恕。耶穌不是來自利未支派,而是猶大支派。祂仍然可以成為我們的大祭司,因為祂按照麥基洗德的制度,並且永遠是我們的大祭司。

Monday, June 1, 2020

從成長到成熟

吳紹偉牧師

I. 鼓勵繼續成長 希伯來書6:1-3
新冠肺炎疫情後期首場重返教堂敬拜
希伯來書6:1/2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初步的道理,努力進到成熟的地步,不必在懊悔死行,信靠神,洗禮,按手禮,死人復活,和永遠審判的教訓上再立根基。3只要神允許,我們就這樣作。

一旦我們相信耶穌,這僅僅是我們信心之旅的開始。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就好像我和師母 住在香港的時候喜歡爬山一樣。我們通常都會在我們住的地方附近爬山,每一次大約要花3個小時才走完全程。我們通常從山腳的一個村莊開始。剛起步的時候我們看不到太多的風景,只有面前的山路。直到我們向上行到了山頂的時候,才能看到整個地區的風景。這與基督徒的成長是很相似的。當我們接受耶穌進入我們的生命中的時候,我們了解的不多,但是隨著我們成長,我們花許多的時候讀經和禱告,我們對神的了解就越來越多。同樣的如果我們只是繞著山腳下走而從不往更高的地方去,那麼我們就永遠看不到更多的風景。當然在山腳下走遠比步行上山頂容易也舒服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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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僅在登山上,在任何其他關係中也是如此。如果你只對人說“你好”和“再見”,你永遠不會對這個人有更深入的認識和了解。因此,同樣的在我們與神的關係上,如果我們只接受耶穌,卻不花任何時間去認識祂,我們也永遠無法與耶穌有一個親密的關係。在一段關係中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只專注於對方喜歡什麼顏色或喜愛吃什麼東西,而是能了解他有什麼樣的性格。同樣的在我們與神的關係中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怎麼受浸或者我們是在大災難的前期,中期還是末期會被主接走。而是我們需要知道神的屬性,例如祂對我們的恩典,聖潔和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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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關係都是從簡單或表面開始直到深一層的認識。從開始了解神進到與神有親密關係,是一個不斷成長的過程。從基本的教義到深奥的教義,我們都從其中不斷地了解神。

II. 會失去救恩 希伯來書6:4-8
希伯來書6:4因為那些曾經蒙了光照,嘗過屬天的恩賜的滋味,與聖靈有分,5並且嘗過神美善的道和來世的權能的人,6如果偏離了正道,就不可能再使他們重新悔改了。因為他們親自把神的兒子再釘在十字架上,公然羞辱他。7這就像一塊地,吸收了常常下在它上面的雨水,如果長出對種植的人有用的菜蔬,就從神那裡得福。8但如果這塊地長出荊棘和蒺藜來,就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這是本卷書中最難理解的經文之一。希伯來書的作者是否說有些基督徒會失去救恩?在第六節中所說的重新悔改是什麼意思?有些人用這節經文來支持他們的看法,當人相信耶穌之後,如果不繼續相信,甚至往後退,那麼他就會失去救恩。有這些看法的人是在侮辱耶穌的死,他們將無法上天堂,最終會是在地獄中被燒。

我見過一些信徒,他們信耶穌之後就離開了神。我在神學院有一位朋友現在也不再參加教會的任何聚會。他在大學的時候是學生團契的主席。為了更多地了解神,他在大學畢業之後進神學院唸了一年書。他從未打算做牧師或全職事奉的工作,他只是想多學習,以便可以在教會裡服事。當他回到香港之後,他回到父親公司工作。後來又自己創業有了自己的公司。他變得更加忙碌,再沒有時間去教會參加聚會。他是不是仍然得救和會上天堂呢?

這段經文是否在談論這一類的信徒?我相信當我們問這些問題的時候,有兩個主要的誤解。第一個是我們判斷人是否得救是通過行為而不是因著信。有否去教會參與事奉來決定我們的行為和有沒有資格進入天堂。我們因信而不是因行為得救的。最終可否上天堂是我們的第二個誤解。我們的最終目標不是上天堂,這只是我們接受耶穌後額外的獎賞。我們的主要目標是在我們接受耶穌後才可以一直與神同行。我們與神的關係比上天堂更重要的。當我和師母一起爬山時,我們的目標不僅是由起點走到終點或者欣賞了多少不同的風景。重要的是我可以和師母有一段獨處的時間。旅程和風景只是額外的獎賞。當我們相信了耶穌,天堂和永生只是額外的獎勵而不是最終的目標。

這些經文談論的是那些人?這些人聲稱自己已經相信耶穌,了解了很多聖經,甚至在教會中擔任過不同的事奉工作,但他們從未邀請耶穌進入他們的生命中。甚至在早期的教會裡,當彼得和約翰去探訪撒瑪利亞的信徒時,他們遇到了一個叫西門的信徒,因他在教會裡看到了聖靈的賜下能力,他就想從彼得那裡買到這樣的能力。看看彼得是如何責備他的。

使徒行傳8:9有一個人名叫西門,從前在城裡行過邪術,使撒瑪利亞的居民驚奇,他又自命不凡,10城裡大大小小都聽從他,說:“這就是那稱為‘神的大能’的人。”11他們聽從他,因為他長久用邪術,使他們驚奇。12等到腓利向他們傳了神的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他們就信了腓利,連男帶女都受了洗。13連西門自己也信了,他受洗之後,常和腓利在一起,看見所發生的神蹟和大能的事,就覺得很驚奇。14在耶路撒冷的使徒,聽見撒瑪利亞居民領受了神的道,就差派彼得和約翰到他們那裡去。15二人到了,就為大家禱告,要讓他們接受聖靈。16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任何一個身上,他們只是受了洗歸入主耶穌的名下。17於是使徒為他們按手,他們就受了聖靈。18西門看見使徒一按手,就有聖靈賜下來,就拿錢給他們,19說:“請把這權柄也給我,叫我為誰按手,誰就可以受聖靈。”20彼得對他說:“你的銀子跟你一同滅亡吧!因為你以為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21你和這件事是毫無關係的,因為你在神面前存心不正。22所以,你要悔改離棄這罪惡,要祈求主,也許你心中的意念可以得到赦免。23我看出你正在苦膽之中,邪惡捆綁著你。”24西門回答:“請你們為我求主,好讓你們所說的,沒有一樣臨到我身上。”

人們可以來到教會,自稱他們是我們中間的一員。他們的行為好像與我們一樣,他們都會說與我們相同的話語,甚至經歷過聖靈的恩賜,但他們的心裡沒有神。他們從未重生過,即使受過浸禮,卻 從未受過聖靈的洗禮。

III. 繼續成長 希伯來書6:9-12
希伯來書6:9不過,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然這樣說,但對於你們,我們卻深信你們有更好的表現,結局就是得救。10因為神並不是不公義,以致忘記了你們的工作,和你們為他的名所表現的愛心,就是你們以前服事聖徒,現在還是服事他們。11我們深願你們各人都表現同樣的熱誠,一直到底,使你們的盼望可以完全實現,12並且不要懶惰,卻要效法那些憑著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我怎麼知道希伯來書的作者不是在談論我們是會失去救恩? 當我們在這裡看第九節時,作者比較前一些人和這封信的收件人。 他向他們保證了得救並繼續鼓勵他們與神同行。 最後,即使現在他們面臨困難,神也將會獎賞他們。 作者就像一位教練不斷鼓勵他的運動員繼續接受訓練參加比賽。 對於所有這些受訓的運動員而言,訓練是項苦差事。當我們獨自做自我訓練的時候,我們多半很容易會放棄,但是如果有朋友或教練不斷地鼓勵,我們很多時候是可以忍受這艱辛的訓練並達到終點。 就像跑10k或馬拉松一樣, 如果我們獨自去跑,大多時候都不會跑完全程。 但是,當有人陪伴我們練習和我們一起參加比賽時,常常我們可以做到一些我們從未想到過的事情。屬靈生命也是一樣,當我們信主之後只是自己一個人在追求屬靈成長,身邊沒有其他的弟兄姊妹與我們一起作伴,很快的我們就會離開神。浪子的故事其實講的就是這類的基督徒,離開了愛他的父親在外面活的像一個乞丐。

IV. 神的應許是肯定的 希伯來書6:13-20
希伯來書6:13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的可以指著起誓,他就指著自己起誓,14說:“我必定賜福給你,必定使你的後裔繁多。”15這樣,亞伯拉罕耐心等待,終於獲得了所應許的。16因為人起誓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這誓言就了結了他們中間的一切糾紛,作為保證。17照樣,神定意向那些承受應許的人,更清楚地表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用起誓作保證。18這兩件事是不能更改的,因為神是決不說謊的。因此,我們這些逃進避難所的人,就大得安慰,抓緊那擺在我們面前的盼望。19我們有這盼望,就像靈魂的錨,又穩當又堅固,通過幔子直進到裡面。20耶穌已經為我們作先鋒進入了幔子裡面;他是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成了永遠的大祭司。

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從未完全實現過,例如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土地。 但是神並不是對亞伯拉罕說謊。 作者給了我們兩個實現這些承諾的理由。 首先,神藉著自己的名字向亞伯拉罕起誓。 在第十三節中,神以自己的名字作了應許。 沒有比神更大的名字,這就是說沒有那一位神比祂更大。 我的名字和比爾·蓋茨的名字有什麼區別? 如果我向你保證我會給你一百萬美元,你會相信我嗎? 但是,如果比爾·蓋茨向你保證他會給你一百萬,你是否會相信他呢?

其次,神一定會遵守祂的諾言,因為在第十七節中清楚地表明神是不會改變的。 這是祂的性格,當祂發了誓,祂就不會像人一樣會否認自己所承諾過的話。 當神向亞伯拉罕起誓要祝福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時,神必定會實現祂的諾言。

創世記22:1這些事以後,神試驗亞伯拉罕,對他說:“亞伯拉罕啊!”他回答:“我在這裡。”2神說:“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所愛的獨生子以撒,到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一座山上,把他獻為燔祭。”……9他們到了神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就在那裡築了一座祭壇,擺好了柴,捆綁了自己的兒子以撒,就把他放在祭壇的柴上。10亞伯拉罕伸手拿刀,要宰殺自己的兒子的時候,11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亞伯拉罕回答:“我在這裡。”12天使說:“不可在這孩子身上下手,一點也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 神的了,因為你沒有留下你的獨生子不給我。”13亞伯拉罕舉目觀望,看見一隻公綿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叢中;亞伯拉罕就去取了那隻公綿羊,把牠獻為燔祭,代替自己的兒子。14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15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16說:“耶和華說:‘我指著自己起誓,你既然作了這事,沒有留下你的獨生子,17我必定賜福給你,必使你的後裔繁多,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的後裔必佔領仇敵的城門。18地上萬國都要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問題是我們是否有亞伯拉罕的信心,按照神所要求我們的事情去做? 即使有時候事情是我們不理解的。 今天,我感到我們相信神就像阿拉丁裡的燈神一樣,我們告訴神我們想要什麼,神必須按照我們想要的方式去做。 神是我們的僕人,而不是我們的神。 亞伯拉罕把神放在首位,把兒子以撒放在次位。 亞伯拉罕愛他的兒子,但他更愛神。

加拉太書3:1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現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2我只想問你們這一點:你們接受了聖靈,是靠著行律法,還是因為信所聽見的福音呢?3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你們既然靠著聖靈開始,現在還要靠著肉體成全嗎?4你們受了這麼多的苦,都是白受的嗎?恐怕真是白受的了。5那麼,神賜聖靈給你們,又在你們中間行神蹟,是因為你們行律法,還是因為你們信所聽見的福音呢?6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7所以你們要知道,有信心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8聖經既然預先看見神要使外族人因信稱義,就預先把好信息傳給亞伯拉罕:“萬國都必因你得福。”9這樣看來,有信心的人,必定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