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29, 2023

少年基督的心:理想與顺服

郭奔流弟兄    5/28/23

受膏者基督三職分



1. 先知:傳道

2.祭司:禱告

3. 君王:領導

——4個階段:12歲少年;(30歲壯年;33歲半復活;在天)

因 為 他 預 先 所 知 道 的 人 、 就 預 先 定 下 效 法 他 兒 子 的 模 樣 使 他 兒 子 在 許 多 弟 兄 中 作 長 子 .羅 8:29

效法基督:

你 們 當 1)以 基 督 耶 穌 的 心 為 心 2)他 本 有   神 的 形 像 、 不 以 自 己 與   神 同 等 為 強 奪 的 .反 倒 虛 己   3)取 了 奴 僕 的 形 像,成 為 人 的 樣 式 4)既 有 人 的 樣 子 、就 自 己 卑 微 、 5)存 心 順 服 、 6)以 至 於 死 、7)且 死 在 十 字 架 上 。

——上帝來作人=100%的神+100%的人,唯一不同的是作100%的義人。

——人人都要作神,唯一不同的是:效法撒旦自己作主——藝人-演戲

上帝揀選童貞女的母親,她存心順服,開始義人的“胎教”(路 1:):

天使:因 為 出 於   神 的 話, 沒 有 一 句 不 帶 能 力 的 。

馬 利 亞 說:我 是 主 的 使 女, 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  ——為了順從上帝救恩計劃,她可能被丈夫離棄,被家人厭棄,被村民打死?但是她說情願“成就上帝的計劃”

天 使: 就 離 開 他 去 了——相信這個女孩子必定完成所有上帝的吩咐和使命

(圖:2023年5月出生的小鹿)


12歲孩子面對的4個關係

出現差別和衝突

1)師生

2)夥伴

3)群眾

4)父母


1)個人:孩子漸漸長大,強健起來,充滿智慧。又有 神的恩在他身上。 

2)社會:每 年 到 逾 越 節,他 父 母 就 上 耶 路 撒 冷 去 。

3)差異:當 他 十 二 歲 的 時 候 、 他 們 按 著 節 期 的 規 矩 上 去 .守 滿 了 節 期 、 他 們 回 去 、 孩 童 耶 穌 仍 舊 在 耶 路 撒 冷 . 他 的 父 母 並 不 知 道 .(路2)


1.差別:守 滿 了 節 期 、 他 們 回 去 、 孩 童 耶 穌 仍 舊 在 耶 路 撒 冷 . 他 的 父 母 並 不 知 道 .

2.常規:以 為 他 在 同 行 的 人 中 間 、 走 了 一 天 的 路 程 、 就 在 親 族 和 熟 識 的 人 中 找 他 .既 找 不 著 、 就 回 耶 路 撒 冷 去 找 他 。

少年的質疑與挑戰——13歲成年禮

1. 教師希奇:過 了 三 天 、 就 遇 見 他 在 殿 裡 、 坐 在 教 師 中 間 、 一 面 聽 、 一 面 問 。凡 聽 見 他 的 、 都 希 奇 他 的 聰 明 和 他 的 應 對 。

2. 父母希奇:他 父 母 看 見 就 很 希 奇 . 他 母 親 對 他 說 、 我 兒 、 為 甚 麼 向 我 們 這 樣 行 呢 . 看 哪 、 你 父 親 和 我 傷 心 來 找 你 。


我可用什么比这世代呢 (太11:16-19)

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拿撒勒街頭的孩子王耶穌,帶著小夥伴遊戲。

娶新娘:我们向你们吹笛,你们不跳舞

——孩子王領唱:良人屬我,我屬良人——沒人跟著唱歌伴舞

辦喪禮:我们向你们举哀,你们不捶胸。

——孩子王領唱: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你殺害先知——也沒人回應


约翰来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说他是被鬼附着的;

人 子 來 了,也 喫也 喝,人 又 說 他 是 貪 食 好 酒 的 人,是 稅 吏 和 罪 人 的 朋 友 . 但 智 慧 之 子,總 以 智 慧 為 是 。

人民總是在跟上帝對著幹;上帝也總是按照預定的計劃行事,救恩進程出來不延誤。可惜人類自己按照自己的計劃走大路。

理想與夢想:繼承父業

1.理想佔優勢:耶 穌 說 、 為 甚 麼 找 我 呢 . 豈 不 知 我 應 當 以 我 父 的 事 為 念 麼 。 〔 或 作 豈 不 知 我 應 當 在 我 父 的 家 裡 麼 〕

2.常規佔優勢:他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 白


神子耶穌的兩個事業

1.繼承天父事業:約 1:14

道 成 了 肉 身,住 在 我 們 中 間,充 充 滿 滿 的 有 恩 典 有 真 理。 我 們 也 見 過 他 的 榮 光,正 是 父 獨 生 子 的 榮 光 

——不死的上帝要成為會死的人,才能為人類的罪被釘死


我 從 父 出 來,到 了 世 界 . 我 又 離 開 世 界,往 父 那 裡 去 。

——會死的人子一定會復活,才能叫選民活著就知道“信的人永遠不死”


2.繼承養父事業

看現實:這 不 是 那 木 匠 麼 . 不 是 馬 利 亞 的 兒 子 、 雅 各 約 西 猶 大 西 門 的 長 兄 麼 . 他 妹 妹 們 不 也 是 在 我 們 這 裡 麼 . 

敵基督:他 們 就 厭 棄 他 。 〔 厭 棄 他 原 文 作 因 他 跌 倒 〕(可6)


人 的 樣 子: 存 心 順 服

1.自己謙卑:他就同他們下去, 回到拿撒勒。 並且順從他們。

2.母親在乎:他 母 親 把 這 一 切 的 事 都 存 在 心 裡 。                 

3.骨肉弟兄:難以置信

小耶穌沒有說:木匠歷史——挪亞方舟是我設計的。創世時,我在天父面前是工程師(箴言8)

你 要 用 歌 斐 木 造 一 隻 方 舟,分 一 間 一 間 的 造,裡 外 抹 上 松 香 。方 舟 的 造 法 乃 是 這 樣,要 長 三 百 肘,寬 五 十 肘,高 三 十 肘(創6)

預表耶穌的小約瑟卻一定要暴露夢想,才能開始人生苦旅(創37)

夢想:後 來 他 又 作 了 一 夢,也 告 訴 他 的 哥 哥 們 說,看 哪,我 又 作 了 一 夢,夢 見 太 陽,月 亮與 十 一 個 星,向 我 下 拜 。約 瑟 將 這 夢 告 訴 他 父 親和 他 哥 哥 們 

質疑:他 父 親 就 責 備 他 說,你 作 的 這 是 甚 麼 夢,難 道 我 和 你 母 親,你 弟 兄,果 然 要 來 俯 伏 在 地,向 你 下 拜 麼 


暴露夢想的結果

1)他 哥 哥 們 都 嫉 妒 他  

2)他 父 親 卻 把 這 話 存 在 心 裡 。(比較12歲的耶穌:他 母 親 把 這 一 切 的 事 都 存 在 心 裡 )

別人暴露-有人嫉妒-被迫逃亡

當 下 希 律 暗 暗 的 召 了 博 士 來 ,細 問 那 星 是 甚 麼 時 候 出 現 的 有 主 的 使 者 向 約 瑟 夢 中 顯 現,說:起來,帶 著 小 孩 子 同 他 母 親,逃 往 埃 及,住 在 那 裡,等 我 吩 咐 你 . 因 為 希 律 必 尋 找 小 孩 子 要 除 滅 他 。


耶 穌 開 頭 傳 道 、 年 紀 約 有 三 十 歲 . 依 人 看 來 、 他 是 約 瑟 的 兒 子。

大 衛 是 耶 西 的 兒 子-猶 大 是 雅 各 的 兒 子 、 雅 各 是 以 撒 的 兒 子 、 以 撒 是 亞 伯 拉 罕 的 兒 子


順服蘊藏十八年,預備七項大事工

1)甦醒: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完全相信神,所有人都在乎- 

2)認識:就是 神在肉身顯現 ——獨一真神,救主耶穌

3)證實:被 聖 靈 稱 義——主的靈在我身上

4)同行:被 天 使 看 見 ——戰勝試探

5)拓展:被 傳 於 外 邦 ——呼召,訓練,差遣使徒

6)相信:被 世 人 信 服——心裡相信耶穌是救主和一生的主 

7)成就:被 接 在 榮 耀 裡 ——耶穌復活,掌權,再來接我們,一同活在永遠的榮耀。

Monday, May 8, 2023

波阿斯的義行

吳紹偉牧師 05072023

路得記3:1-5  拿俄米對路得說:“女兒啊,我不是應當為你找個歸宿,使你得到幸福嗎? 2你常常和他的女傭人在一起的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戚嗎?他今天晚上要在禾場上簸大麥。3你洗個澡,抹上香膏,穿上斗篷,就下到禾場去。不過,那個人還沒有吃喝完畢,別讓他認出你來。4等到他躺下來,你要弄清楚他所躺的地方,進去掀露他的腳,然後躺下去。他就會告訴你該作甚麼。”5路得對她說:“你吩咐的,我就去作。”


波阿斯是位年長者,路得是年輕寡婦。以色列的法律規定,最親近的親戚要為貧窮親戚贖回土地。 拿俄米知道律法,但她想要的不僅僅是土地。 她知道波阿斯應該要娶路得為瑪倫(已故兒子生兒育女)。 當路得去波阿斯的田地撿麥穗時,波阿斯對路得很友善。 波阿斯是個富有的人,對路得特別的好,是個敬虔的人,但我認為他是一個鰥夫。 從人的角度來看,波阿斯對路得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上圖:Kevin 弟兄術後重返聖樂事奉,引吭高歌讚美主)

拿俄米要求路得打扮得更漂亮,把自己展示給波阿斯。 路得應該不懂以色列人的律法,但她是個聽話的兒媳婦。 如果拿俄米想遵守律法,她就應該去找波阿斯,要求他贖回土地並娶路得為妻。 她沒有按正確的律法程序行,反而要路得晚上下到禾場,獻給波阿斯。 從人的角度看,這是合理的方式,拿俄米希望結果在自己控制之下。 我不知道路得有多美,但她晚上去了波阿斯,把自己獻給了他。 波阿斯應該是一個鰥夫,很容易陷入一種試探。


作為教會或信徒,我們可能有與拿俄米相同的心態。 我們要得到想要的結果,就按照我們想要的方式做事。 即使結果可能是正確的,而且符合聖經,但可能不是神想要的方式。 即使結果一樣,不當的時機和方法可能會在將來帶來更多的問題。


路得記3:6於是,她下到禾場去,照著婆婆吩咐的一切去作。7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裡舒暢,就去躺在麥堆的旁邊。路得悄悄地來,掀露他的腳,躺臥下去。8到了夜半,波阿斯驚醒過來,一翻身就看到一個女子躺在他的腳邊,9就說:“你是誰?”她回答:“我是你的婢女路得,請用你的衣襟遮蓋你的婢女,因為你是我的有買贖權的近親。”10波阿斯說:“我女兒,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表現的愛心比起初更大,因為年輕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11我女兒,現在你不要怕,你所說的,我一定去作。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慧的女人。

路得照拿俄米吩咐的做了,晚上就下去波阿斯所在的地方。他吃飽喝足,心裡舒暢。 他晚餐喝了酒。 聖經允許喝酒,但不能醉酒或上癮。 波阿斯沒有醉,他醒來就發現了路得。 不像羅得喝醉了一無所知。 即使神有足夠的恩典來遮蓋我們的罪,罪仍然有後果。 波阿斯和羅得的後代截然的不同人生與結果,可見一斑。

路得告訴波阿斯,他是一位有買贖權的近親。 波阿斯稱讚路得的品格。 她本可以再嫁給別人,但她遵守了神的律法,要求波阿斯成為那個買贖權的人。 在過去,男女沒有自由談戀愛這回事。當時所有的婚姻都是父母預先安排好的,現在行不通了。 我的父母是被包辦結婚的。 他們素未謀面,只見過對方的照片,從媒人那裡知道了一些對方的信息。 有人認為這種婚姻比現今自由戀愛的婚姻更好,離婚率比現今的低很多。

一些邪教的婚姻是由牧師安排的。我們也該效法嗎? 我認為不能為女兒選擇。 有些父母想參與他們孩子的婚姻,就像拿俄米和路得一樣,要她下去見波阿斯。

未婚者應該如何選擇配偶? 應該徵求父母的意見嗎? 我們是不是先找到喜歡的人,再讓父母知道? 作為父母,應該如何引導孩子找到合適的配偶呢? 我認為拿俄米的方法是不對的,儘管波阿斯對路得來說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她的決策過程是基於自己的觀點,常常出錯。我不太喜歡幫人主持婚禮,婚前輔導也不是我的專長。 但當我需要主持婚禮時,我都會按照婚前輔導的材料與他們交談。最後問這對男女一個問題:你怎麼知道這是神為你預備的人呢?

如何知道這是神為我預備的? 是我的選擇?還是我父母的選擇?而不是神的選擇。 我的建議:首先,祈求神帶領你找到祂為你預備的那一位。 讓神參與你的選擇。 第二,如果你認為你遇到了神為你準備的人,請求神向你證明,向你展示神選擇的證據,而不只是自己的選擇。

神造亞當時,亞當沒有找到合適的伴侶。所以神造了夏娃,是亞當的唯一選擇。 周圍沒有別的女人。 亞當並非巧遇夏娃,是神把夏娃帶到亞當面前。 神參與了人類的第一次婚姻,但並不意味著這種婚姻不會遇到任何問題。 這是另一個話題。 兩個罪人結婚並住在一起不可能沒有問題。

路得記3:12不錯,我是你那有買贖權的近親,可惜還有一個有買贖權的近親比我更親。13今晚你就在這裡過夜,明早如果他肯盡買贖你的本分,好,就由他來履行;假如他不願意這樣作,我指著永活的耶和華起誓,我一定盡買贖你的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吧。”14路得躺在波阿斯腳邊直到早晨。因為波阿斯說過不可以讓人知道有女人來過禾場,路得就趁天色未明,人們彼此無法辨認的時候就起來。15他又說:“拿你所披的外衣來,把它打開。”她打開了,他就量了六簸箕大麥,放在她的肩上。路得就進城去。16到她婆婆那裡,婆婆就問:“我女兒,怎樣了?”路得就把那人對她所作的一切都告訴了婆婆,17又說:“他給我這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不要空手去見你婆婆。’”18拿俄米說:“我女兒,你儘管安靜等候,直到你知道事情怎樣了結,因為那人今天不把事情辦妥,絕不歇息。”

波阿斯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他首先不是一個正確的選擇。 還有一個比自己更親近的人,就是買贖權的近親。 拿俄米難道不知道那個人比波阿斯更優先嗎? 如果她想按神的方式,應該親自去找那個人,和他談買贖權的事情。 我相信波阿斯是一個敬虔的人,他知道神的道路,並想按照神在律法中所說的去做。 如果有比他更近的人,他才是有買贖權的近親,他就讓那個人去做。 如果那個人拒絕,他會贖回這片地和路得。 這才是正確的方式,也是神做事的方式,儘管這可能會帶來某些麻煩和不確定性。

波阿斯是敬虔的人,也是一個品德高尚的人。 他告訴路得不要讓別人知道他們曾經獨處。 這是為了維護她的聲譽。 路得晚上獨自打扮而來,同臥一處。 外人會說路得是妓女,為錢出賣自己。 如果那位買贖權的近親和其他人聽說這事,會毀了她的名聲。

波阿斯請路得帶禮物給拿俄米。 聖經說六簸箕大麥,但原文沒有簸箕字,只有六大麥。 關鍵是,他想向拿俄米保證,他會把這件事辦好。 這份禮物表明他是一個守信的人——不是開空頭支票。

這一章告訴我,拿俄米想解決她的問題,但她用自己的方式,而不是神的方式。 我們很多人都像她一樣,有良好的意圖和良好的目的,希望獲得最好的結果,但這不是神的方式。 路得不了解以色列的文化,她只是聽從拿俄米告訴她的一切。 在第一章中,她決定跟隨拿俄米返回伯利恆。 在第二章中,她遇到了波阿斯,對他有了一點了解。 她經歷了他的仁慈和憐憫。 在第三章中,她希望他成為買贖權的近親,但方式不對。 當她與波阿斯更深入地交談時,她發現了真相。 路得的經歷與我們相似; 我們需要決定跟隨耶穌,當我們起初認識基督時,可能是不太了解祂。 當我們不斷地與祂相遇時,我們就會有更多的成長,更多地明白真理。

波阿斯就像我們生命中的耶穌。 祂知道正確的方法,願意用正確的方法救贖我們,即使祂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和付出更高的代價。 拿俄米和路得都犯了過錯,但他沒有侮辱或放棄他們; 他對他們很友善和親切。 他給他們禮物作為定金,就像耶穌賜下聖靈作為祂應許的保證一樣。

Monday, May 1, 2023

投靠神恩翅——路得記2:1-7

吳紹偉牧師 04302023

路得記2:1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有個同族的親戚,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2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讓我到田裡去,我在誰的眼前蒙恩,我就跟在誰的背後撿麥穗。”拿俄米說:“女兒啊,你儘管去。”3路得就去了,來到田裡,在收割的人背後撿麥穗。她恰巧來到以利米勒同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



(圖:青少年詩班擊鼓彈琴讚美主)

4波阿斯剛好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願耶和華賜福與你。”5波阿斯問那監督收割的僕人:“那是誰家的姑娘呢?”6監督收割的僕人回答:“她是跟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摩押女子。7她說:‘請讓我撿一點麥穗吧。讓我跟在收割的人背後,在禾捆堆中撿些零碎的穗子。’於是她來了。除了在房子裡休息了一會兒之外,從早晨到現在一直都留在這裡。”

神要我們餵飽飢餓的人,幫助有需要的人,以此表達神對人的愛。 因此,許多社會服務機構出來幫助當地有需要的人。

馬太福音25:34那時,王要對右邊的說:‘蒙我父賜福的,來承受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好的國吧。35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我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旅客,你們接待我;36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衣服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37義人就回答:‘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就給你吃,渴了就給你喝呢?38又甚麼時候見你作旅客就接待你,赤身露體就給你衣服穿呢?39或者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在監裡就來看你呢?’40王要回答他們:‘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所作的,只要是作在我一個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作在我的身上了。’

今天的社會服務有兩個問題。 一是公益服務中神是不在的。 二是存在人的罪性。神要我們不帶任何期望或條件地來幫助他人,神也要求我們自己要努力工作,照顧好自己和他人。

帖撒羅尼迦後書3:6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是遊手好閒的弟兄,不按著你們從我們所領受的教訓去行,就應當遠離他。7你們自己本來就知道應當怎樣效法我們,因為我們在你們中間並沒有遊手好閒,8也沒有白吃過誰的飯,反而辛苦勞碌,晝夜作工,免得加重你們任何一人的負擔。9這不是因為我們沒有權利,而是要給你們作榜樣,好讓你們效法我們。10我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經吩咐過你們,如果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11因為我們聽說,你們中間有人遊手好閒,甚麼工也不作,反倒專管閒事。12我們靠著主耶穌基督,吩咐勸戒這樣的人,要安靜作工,自食其力。

在舊約時代,神沒有像今天這樣設立社會服務。 如果你身體原因不能工作,家人又不能照顧你,你就需要向別人討飯吃。 神要求其他人幫助你——施捨給你。 但是,如果你有能力工作,就要為食物而工作。 神要求農田的主人不要收割莊稼兩次,不要收割田的四角,讓窮人可以來自己收取。 社會服務只有在神參與下才能發揮作用,田主要遵守神的誡命,窮人自己動手來收取。 田主可以收集所有,不留給窮人。 另一方面,一些窮人只是希望別人免費為他們提供食物,無需付出努力。 幫助他人,神的系統比今天的系統要好得多。

拿俄米和路得回到伯利恆時,大約是三、四月的大麥收穫季節。 兩個寡婦適時而歸, 路得可以去撿麥穗。 路得可能去不同的田地收集。 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會順服神,留下一些糧食給窮人去撿。即使是順服神的人,也可能不會留下很多。 她來到波阿斯的田地之前,不知去過多少田地。 波阿斯是拿俄米丈夫的近親。 他們有多親密? 我們稍後會知道。

波阿斯是個富有與有聲望的人,堅強和高尚。 最重要的是,他是一個敬虔的人。 他問候雇工“願主與你們同在!” 猶太人見面時會說“Shalom”,意思是平安。 他們害怕冒犯耶和華的名,所以用“Shalom”來代替神的名字,願你平安。 一些基督徒也模仿這一點,見面時說“Shalom”。 波阿斯和他的工人互相稱呼耶和華的名。 那時沒有太多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名。 他們也不敬拜耶和華,而是敬拜別神。 最著名的神是巴力,生育和雨神。 農民希望雨水充沛和豐收,對他們來說是命根子。

工人們回答:“願主保佑你。” 波阿斯和工人只是在使用屬靈的口號嗎? 就像我們在教會裡說哈利路亞、讚美主、阿們!聽起來就很屬靈。 我不這麼認為。 路得和在他的地裡撿麥穗,工人們沒有阻止她。 我確信,波阿斯已經吩咐可以讓窮人進入他的田地,他是在服從神的命令。 當他順服神時,他就無法從田地中獲得最大的利潤。 當我們跟隨神時,我們需要付出同樣的代價,失去一些利潤。 波阿斯是屬神的人,他的言行都將神放在首位。

路得正在他的地裡撿糧食,波阿斯向工人詢問了她的情況。 在他的田裡,應該不止路得一人。 路得是摩押人,她的衣服應該與猶太婦女略有不同。 波阿斯也早就听過她的故事。

路得記2:8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到別人田裡去撿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裡,要常常與我的女傭人在一起。9你看他們在哪塊田裡收割,就跟著女傭人去。我不是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嗎?假如你渴了,就到水缸那裡去,喝僕人打來的水。”10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是個外族人,為甚麼會在你眼前蒙恩,蒙你關照呢?”11波阿斯回答她說:“自從你丈夫去世以後,你對婆婆所行的,和你怎樣離開父母與出生之地,來到素來不認識的人中間,這一切我都知道得很清楚了。12願耶和華照你所作的報答你;你來投靠在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他充充足足酬報你。”13路得說:“主人啊,但願我在你眼前蒙恩,雖然我連你的婢女都不是,你還是安慰我,對我這麼好。”14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你過來,吃一點餅吧,拿餅塊蘸在醋裡。”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來。波阿斯把一些烘好的麥穗遞給她,她吃飽了,還有剩下的。15她再起來去撿麥穗的時候,波阿斯吩咐僕人說:“就算她在禾捆堆中撿麥穗,也不可以辱罵她。16甚至要故意為她從禾捆中抽些出來,留給她去撿,千萬不可責備她。”17路得就這樣在田裡撿麥穗,直到傍晚。她把撿來的麥穗打了,約有二十二公升大麥,

波阿斯打聽路得時,稱她為“年輕女子”。波阿斯與她交談時,稱她為“我的女兒”。 他是一個長者,而路得大約是20多歲的年輕女子。 他告訴她不要去別的田,留在他的田裡。 吩咐她可以自己去喝水,波阿斯還請她吃午飯。 路得還帶給拿俄米吃。 波阿斯告訴工人,即使她從禾捆上拾起穀物,也不要阻止她。

波阿斯那樣做,不僅是因為憐憫她,也不僅是為了順服神的律法,更重要的是他對神的愛。

路得記2:10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是個外族人,為甚麼會在你眼前蒙恩,蒙你關照呢?”11波阿斯回答她說:“自從你丈夫去世以後,你對婆婆所行的,和你怎樣離開父母與出生之地,來到素來不認識的人中間,這一切我都知道得很清楚了。12願耶和華照你所作的報答你;你來投靠在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他充充足足酬報你。”

當路得選擇跟隨拿俄米回到伯利恆時,她放棄了一切,甚至放棄了自己的宗教,來到了伯利恆。 連女傭都不如,要別人的施捨。 她可能受到文化、種族和宗教歧視? 當她決定跟隨主時,她並沒有立即蒙福。 她在日常生活中仍然面臨著許多困難。 當我們信耶穌的時候,可能也是這樣。 我們的情況可能不會馬上好轉,生活可能還會面臨很多困難。 我們遠離神嗎? 無論我們面對什麼,無論是好是壞,我們是否都像路得一樣繼續相信神?

在路得和拿俄米的一生中,耶和華沒有向她們顯現,那沒有直接出手幫助她們。 她們安全走回伯利恆,遇到波阿斯,會是偶然的嗎? 雖然看不到周圍的神蹟,但神正在幫助我們。生活中的艱辛可以讓人氣餒,拿俄米和她的家人曾經遠離祂。苦難可以幫助我們更認識神,更親近神。

路得記2:18然後帶回城裡去。路得把撿來的麥子拿給婆婆看,把吃剩的給了婆婆。19婆婆問她:“你今天在哪裡撿麥穗?在哪裡工作呢?願那關照你的人蒙福。”路得就告訴婆婆她在誰那裡工作,說:“我今天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裡工作。”20拿俄米對媳婦說:“願不斷施慈愛給活人和死人的耶和華賜福給他。”拿俄米又對她說:“這個人是我們的親人,有買贖權的一位近親。”21摩押女子路得說:“他還告訴我:‘緊跟著我的僕人撿麥穗,直到全部收割完畢。’”22拿俄米對媳婦路得說:“我女兒啊,這樣才好,要與他的女傭人一起去,免得在別人的田裡遭受敵視。”23她就緊跟著波阿斯的女傭人撿麥穗,直到大麥和小麥都收割好了。路得一直與婆婆住在一起。

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不要把土地收割乾淨,留一些給窮人。 我們對需要的人仁慈和憐憫,盡我所能。

利未記25:25如果你的兄弟貧窮,賣了部分地業,他的至親可以來,把兄弟所賣的贖回。

如果其中一個以色列人變窮並賣掉了他的土地,他最親近的親戚就必須為他買回土地。 不僅是土地,當一個人將自己賣為奴隸時,他的親戚也需要贖回他。

利未記25:47“在你中間寄居的外人或是客旅若是富足起來,你的兄弟在他那裡卻漸漸窮乏,把自己賣給住在你那裡寄居的外人或客旅的家族,48賣了自己以後,他仍有贖回的權利;他兄弟中的任何一個都可以贖他;49他的叔伯或是他叔伯的兒子可以贖他,他家族中的骨肉至親也可以贖他;如果他自己的經濟能力改善,也可以自贖。

當時除以色列外,其他國家沒有這樣的法律。 神希望他們免受貧窮之苦。 至親有買回土地和人身的義務。 這些不是親屬的唯一職責。 還有一個更不合理法規。

創世記38:8於是猶大對俄南說:“你去與你哥哥的妻子親近,向她盡你作弟弟的本分,替你的哥哥立後。”

作為買贖權的近親要與寡婦結婚,生下孩子歸已逝前夫名下。 猶太人在耶穌的時代仍然實行這項法律,撒都該人也試圖用“弟續兄嫂”來欺騙耶穌。

路加福音20:27撒都該人向來否認有復活的事,他們當中有幾個人來問耶穌:28“老師,摩西曾寫給我們說:‘如果一個人娶了妻子,還沒有兒女就死了,他弟弟就應當娶他的妻子,為哥哥立後。’

買地買人都容易,為人生子未必是個容易遵守的法則。 神設立這個近親買贖權的律法,不僅是為了保護他們不致貧窮,在物質上幫助他們。 神最終是為了救贖以色列選民,以至於救贖世界。 耶穌是我們的親屬救贖主,他將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使我們恢復為神的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