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20, 2014

然而我還蒙了憐憫




張國昇牧師  10/19/ 2014

不知道还有一双推手
有一個聖經故事,只有記載在路加福音(路 736-50)。有一個法利賽人西門請耶穌吃飯。有一個女人,路加特別加上一句:「是個罪人」。她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背後,挨着他的腳哭,眼淚溼了耶穌的脚,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脚,把香膏抹上。西門心里說,他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女人是個罪人。這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吃飯,一定不是敵擋耶穌的,而且他是有心向耶穌學習。他雖然懂得律法,但不明白神的愛。耶穌也愛他,沒有責備他,只用一個故事來曉諭他。有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因為他無力償還,債主就閞恩免了他們兩人的債。耶穌問西門,「這兩個人那一個更愛他呢?」西門回答説,「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說,你斷的不錯。
在耶穌面前,有兩個罪人,一個是西門,另一個是沒有記名的女人。西門考試滿分,因為耶穌說他答得對。那女人沒出聲只流淚。不過得獎賞時,那個女人比西門多,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相信這兩個人都曾聽過耶穌傳天國之道。女人知道自己是個罪人,流淚悔改,要得新生,重新做人。西門是個法利賽人,是律法的維護者,當然以為自己是公義的一等好人。請耶穌吃飯,只是識英雄重英雄,只想聽聽耶穌所傳講的道理。當然沒有想到自己有什麼要悔改的罪。
聖經另外有一個人物叫掃羅,也叫保羅。保羅也是法利賽人,就律法來說,他是無可指责的。按律法來說,他是個義人。但當他帶着大祭司的文書,要往大馬色逼迫基督徒的時候,在路上遇见了耶稣。耶穌問他,你為什麼逼迫我?聖靈感動他,他才知道從前奉猶太教所作的一切熱情,都是錯誤的。從來把自己當作義人的保羅,現在發現自己是逼迫義人的罪人!那怎辦呢?神的榮光令他眼睛瞎了,他三日不能看見,禁食尋求神的旨意。神打發亞拿尼亞去見他,開他的眼睛,聖靈充滿他,他就信了耶穌,起來受了浸禮。並把生命獻上,作主的奴僕,到處傳講耶穌的道。
這二段經文裏有三個人物,可以代表了三種遇到耶稣的人。第一個是那沒有記名的罪人。無須知道他的名字,也不須別人數算他的罪行,他自己知道,他親自來找耶穌,流淚悔改,因為他知道別人只會控告他,定他的罪,只有耶穌愛他,赦免他的罪,賜他新生。他愛耶穌,知道耶穌已赦免他許多的罪。
另一個人是西門,他並非无名小卒。他是堂堂一個法利賽人,有地位有聲譽。在猶太人眼中是公義的人,因為法利賽人是維護律法,嚴謹守律法的人。他請耶穌吃飯是給他面子。聽他講話,是客氣,又或者想要多一點知道他所傳的道。他沒有想要從耶穌得到甚麼,因為他以為自己的義勝過那拿撒勒人木匠的兒子耶穌。耶穌稱自己是從「父」那裏來的,但根據他們同輩的法利賽人,用理性的分析,只能證實耶穌是口出狂言,褻瀆神而已。西門跟其他的法利賽一様,最討厭就是聽見耶穌說,「你的罪赦免了。」他是誰?竟敢說赦免人的罪,只有神才有赦罪的權力!西門不認為自己有罪,甚至以為自己比耶穌更聖潔,當然就不會主動去求耶穌憐憫赦罪了。西門就好像我們今天社會不少的知名人士,或知識份子,聽過耶穌的名字,他替罪人死而後復活,信他的人得永生。耶穌一定也是個妤人,罪人一定很感謝他。但覺得自己安份守己,奉公守法,好人一個,沒有要認識耶穌,更无需要求助於他。
還有一個好人叫保羅。他出生名門,又在名師迦瑪列門下受教。嚴謹守律法,熱心事奉神,逼迫耶穌基督的門徒,把他們收監。(徒 221-5)單是看他所寫的書信,就知道他頂有學問,分析力強兼合邏輯。為什麼他會信耶穌呢?而且信了耶穌以後,他把生死置度外,一反往常,努力去傳那釘十字架,死而復活的耶穌!我想不是因為他用理性去分析,得知耶穌所傳的天國之道是有理可信。也不是因他熟悉聖經,知道聖經预言的彌賽亞都應驗在耶穌身上。這些知識和分析都不錯,都會令他決志接受耶穌就是以色列人等待的那一位救主。但這樣的知識和認識不會使他火熱愛主。他愛主的心是對主愛的回應。他在大馬色路上遇見了耶穌,才曉得他是敵擋神的人,還有甚麼公義可言。他從前以為是公義的事,現在看來都是得罪神的事。他說,「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 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提前 113)他只有感恩,因為神憐憫了他。他不但承認自己是個罪人,而且在聖靈的光照下,他發現自己的罪實在太多了。他了解神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他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 . 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 115)就是因為他知道自己罪之深,才更領會到神愛之切。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所以保羅很激動地宣告他的心聲,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麽,是逼迫麽,是飢餓麽,是赤身露體麽,是危險麼,是刀劍麽?然而靠着愛我們的主,在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 835-37)正如耶穌所說,那多得恩免的人,他的愛也多。(路 747
今天不少人在知識理性上,相信耶穌真是聖經所說的那位道成肉身的神。雖然自己不是個壞人,也得承認自己不是個完全人,不能否認在神的眼目中是個罪人。所以也願意接受耶穌作救主,受浸加入教會。這當然好,起碼結論是對的,採取的行動也是對的。不過這樣的信心缺少了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與耶穌建立一個愛的關係。保羅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為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 57-8)一個自以為公義的人,就像法利賽人一樣,有屬靈的驕傲,根本就不會向人求饒恕,雖有罪,亦沒有人願意為他的罪死。仁人就是好人。好人行事為人對得起良心。行善好施的那些好人,也許有人會為他們的過犯去犠牲。但是誰會為罪人死呢?罪人是該死的!只有耶穌願意替罪人死!罪得到赦免,免去死亡,誰不會回應這樣的愛呢?,誰蒙恩免多的,他也就愛主更多了。當我們不是單在理智上認識耶穌,而是在主的愛與憐憫中認識他,我們就會愛主更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