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7, 2017

神的主權


張國昇牧師  5/7/17
2017年春家庭團契郊遊
人類天生群居社團生活是文化的基礎。一個人在社團要的就是被其他人接納 acceptance,生活才有安全感,才有喜樂去幹活。一個人最痛苦經歷,就是遭遇到被別人或社會拼棄拒绝 the experience of  rejection! 美國是一個很流動的社會,年青人往往因工作的問題,從一個州搬到另一個州去,有孩子的家庭面臨的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孩子們進到新的學校,最重要的是要得到同輩的接納 peer acceptance不然,心理就會受到很大的傷害。孩子長大結交的朋友,尤其是異性的朋友,他們都希望能得到父母接納。當你第一次去見女朋友的父母時,他們好像相親一樣,從頭到腳的看你,會不會很難為情?還是有點擔心不被接納!
 
HPCBC家庭團契享受上帝創造之美
已故王峙牧師見證當他信主之後決志要作傳道的時候,他的父母很生氣,一個大好青年,要做一個窮傳道,好不爭氣!於是把他趕出家門,要看他能不能靠傳福音活下去。他的一生都是見證神的豐盛,他的父母就有不同的價值觀,不接納他。除了價值觀的認同,文化信仰的認同也很重要。試想在一個傳統拜拜的家庭裏,拜祖先是文化裏的一個風俗,子孫燒香拜祖是本份的。被認為也是宗教信仰,因為民間宗教相信先祖能收受所奉的香火祭物,在天之靈會保佑兒孫。基督徒記念祖先,慎終追遠,也是一點孝心,但不能把祖先當作神來拜。試想一個孩子在這樣的傳統文化下長大,一但信了耶穌不拜祖便會被家人視為不孝,無公無媽,就好像失去一個兒子一樣,想到將來百年歸老時沒有人拜祭,死後成為孤魂野鬼,多可憐!在這環境下,一個基督徒也會受到家人和家族的離棄。

保羅也受到同樣的壓力,被他的同輩棄絕。他本來是個在律法下最敬虔的猶太人。他第八天受割禮,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説,他是個法利賽人。就熱心說他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的義說,他是無可指責的。(腓3:3-6)所以他被同輩敬重愛戴。然而他在大馬色路上遇見了耶穌,過三日三夜禁食禱告,聖靈引導他接受耶穌為主,並被主差派作外邦人的使徒。(使徒行傳九章)他說,「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3:7-8)因此他被同輩的法利賽人逼迫,被自己本族的人棄絕。為什麼法利賽人會抵擋耶穌和保羅呢?首先我們要知道摩西的律法主要是教導以色列人獻祭去親近神 。法利賽人把猶太教從獻祭的宗教變為守律法的宗教。並且他們創新把律法自由去解釋應用在民間生活上,成為口傳的傳統律例 oral traditions 教訓以色列人去遵守。因此耶穌時代有雙重的律法:寫下來的律法和傳統律法 written law and oral law. 他們教導以色列人親近神的途經是守律法。法利賽人反對耶穌基督,主要是因為他拒絕接受法利賽人教導的傳統 oral law。耶稣認為他們只有外表的敬虔,心卻遠離神。

羅馬書裏擁有基要的神學。保羅把福音神學用很邏輯的方法,簡單的字句,清楚的說明因信稱義的道理。當他想到自己的同胞靠肉體,以為單靠行為守律法就能稱義時,心裡極其傷痛,説,「我在基督裏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是大有憂愁,心裏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9:1-3)這些都是很重的語氣,他為他的弟兄,骨肉之親傷痛,猶太人雖然犯罪招神的忿怒,但保羅仍為自己骨肉之親的故,情願自己受咒詛。「咒詛」這個字原文是  anathema,就是交在神忿怒中受永刑。保羅是真心的,他願意他骨肉之親能像他一樣,認識耶穌以至得救。當時的猶太人靠肉體,他們以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按法利赛人的教導去守律法就能討神喜悅。保羅很明白當時猶太人的心態,因為他也是一個猶太人。他知道猶太人本來是很蒙恩的,因為他們是神的選民:那兒子的名份,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羅9:4 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可惜他們不信耶穌就是彌賽亞,神的兒子。他們更不能接受那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也能因信成為神的兒女。因為他們的不信,難道神就拋棄他的選民以色列嗎?保羅不得不先解答這個問題。保羅在羅馬書九至十一章用極優美的神學理論把神對以色列的過去,現在和將來都連起來。這套神學觀念不但是對猶太人,也是對外邦人的,可以解答我們現今世代的一些問題。

保羅在羅馬书九至十一章指出神兩個棟選的民族:一個是按肉體所揀選的以色列民。神揀選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興起歷史上的以色列民族。另一個是屬靈的選民,凡因信稱義的都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保羅也指出兩個國度:一個是歷史上的以色列國;另一個是神應許的彌賽亞國度。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以色列國離開神去敬拜外邦的神,雖然先知屢次警告他們,要他們回轉歸向神,他們仍是不肯。最終他們受到神的懲罰,被擄巴比倫,亡國一直到耶穌基督的時代,仍是受外邦人的統治。怪不得有些以色列人會懷疑,難道神的話落了空保羅說神的話絕對沒有落空因為從以色列所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不一定是神的兒女。這段文是論到神揀選的兩方面:從亞伯拉罕所出的有以實馬利,以撒和其他妾所生的(創25:1-4)不過唯有應許所生的,就是從以撒,雅各所生的才是神的選民以色列----歷史上的以色列國。也只有效法亞伯拉罕榜樣,因信神而稱義的以色列人,才能與一切信神的外邦人同作神的兒女。神應許從大衛的後裔彌賽亞要降臨,就是說只有那些相信耶穌是彌賽亞的以色列人,才能算是神國的子民。另一方面,在揀選上神有絕對的主權。有人會質問神,為什麽神揀選亞伯拉罕不揀選堯舜,黃帝的子孫中國人;為什麼揀選雅各不揀選以掃?又為什麼神讓外邦人蒙愛,以色列人反被拋棄?保羅說,「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麽 . 斷乎沒有。因為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9:15)「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 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麽這樣造我呢。」(羅9:20

因此我們看見神的揀選是有他絕對的主權,也是憑他不更改的應許。神揀選亞伯拉罕是因他的信,神應許他成為大國;神也應許以色列王大衛他的國永遠堅立,他的後裔永遠作王。耶穌就是所應許永遠作王的彌賽亞。以色列人卻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靠行為,以為守律法就可以親近神,卻不知不覺成為只有外表敬虔,心遠離神的民。以色列人因不信拒絕了耶穌的救恩,神也暫時拋棄了他們,讓福音臨到外邦。以色列人因不信,就好像枝子從樹上割下來,外邦人因信就被接上樹上成為神國的子民。(11:17-24)但神的原初的選擇是不會後悔的,神的應許也絕不會落空。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當以色列人悔改,以色列的全家都要得救,被割下的枝子,因信仍舊被接回樹上去。(羅11:26-28)十一章的結束是保羅的讚美頌 A Doxology

很多人稱中國人是東方的猶太人,這話也有一點值得思考的。中國有傳統的禮教,也重孝道。一般人都以為守禮行善就是一等好人,稱為君子。非禮行惡的稱為歹人。君子都自義像法利賽人,不與歹人來往。靠行為的觀念就是以為好人上天堂,歹人下地獄。民間傳統,唸經拜佛,修德行善,都是想靠行為積福,可惜沒有辦法改變人心的邪惡。所謂正人心中有三分,邪人心中也有三分正。我們信神的外邦人,我是特別指信耶穌的中國人,都知道只有復活的耶穌才能改變人心,才能活出新的生命來。只有憑信才能作神的兒女。人間的君子都會有假冒為善的虛偽;就算罪大惡極的人都能因信蒙恩得救。我們有沒有像保羅一樣,迫切的為自己的同胞,骨肉之親去禱告,有沒有迫切的把福音傳給他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