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紹偉牧師 09/10/2023
約翰壹書3:11-18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這是你們從起初聽見的信息。12不要像該隱,他是屬於那惡者
的,他又殺了自己的弟弟。為甚麼殺他呢?因為他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弟弟的行為是義的。13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希奇。14我們因為愛弟兄,就知道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了;不愛弟兄的,仍然住在死中。15凡恨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知道,殺人的在他裡面沒有永生。16主為我們捨命,這樣,我們就知道甚麼是愛;我們也應當為弟兄捨命。17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硬著心腸不理,他怎能說他心裡有神的愛呢?18孩子們,我們愛人,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動和真誠上表現出來。
當我們信基督後,必須愛我們的弟兄姊妹嗎? 約翰說我們從一開始就聽到“我們應該彼此相愛”。 他用“應該”而不是“必須”來講述彼此相愛。 約翰用創世記中該隱和亞伯兩兄弟的例子告訴我們,我們應該彼此相愛。 起初,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亞當和夏娃,他們是完美的,沒有罪,他們能夠愛神並被神所愛。 神告訴他們,除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以外,園中的任何果子都可以吃,違抗命令的那天就會死。
亞當和夏娃違背了神,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結果在屬靈上和肉身上都死了。 罪來到世上,不僅摧毀了他們的生命,也摧毀了他們與神的關係。 他們無法像以前那樣愛神並被神所愛。 罪不僅影響了他們與神的生命,也影響了亞當和夏娃之間的夫妻關係。 當亞當和夏娃有了孩子後,罪也影響了下一代的關係。
該隱和亞伯都向神獻上了禮物。 根據聖經,亞伯將頭生的羊獻給神,該隱則獻上一些地裡的出產的農作物。 有人說神不公平,祂偏愛亞伯。
創世記4:1亞當和他的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說:“藉著耶和華的幫助,我得了一個男兒。”2她又生了該隱的弟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3有一天,該隱把地裡的出產拿來,當作禮物獻給耶和華。4亞伯也把自己羊群中一些頭生的,和羊的脂油拿來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禮物;5只是沒有看中該隱和他的禮物。該隱就非常忿怒,垂頭喪氣。
有些人認為亞伯獻的是羊,但這個詞應該是動物。 神在亞當和夏娃得罪祂之後,殺死了一隻動物,用皮來遮蓋他們。 這就是亞伯的祭物蒙神悅納的原因。 它還代表基督作為神的羔羊為我們的罪而死。 該隱只是獻上一些土產,並沒有涉及血。 這就是他的奉獻沒有被神接受的原因。 我並不完全相信這種解釋。
在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之前,舊約帶血的祭品是非常重要的。 利未人的獻祭制度中,神確實要求以色列人獻上果子來作為供物,這是神所悅納的。 當我們看創世記第四章時,它告訴我們該隱是一個農夫,亞伯是一個牧人。 神沒有要求他們像神要求摩西和以色列人那樣獻祭。 他們只是將自己所擁有的來獻給神。 該隱的祭品有什麼問題嗎? 神為什麼接受亞伯的供物呢?
該隱奉獻了一些土裏所出的土產。 亞伯獻上他羊群中頭生的脂肪。 他們提供的產品之間的區別在於他們的態度。 該隱只獻上祭物,他可能根本不想這樣做,所以他只是挑選了一些東西來獻給神。 我們有時忘記了配偶的生日,趕緊買了一些東西呼延。 亞伯留心向神獻祭。 他從羊群中挑選最好的,頭生的脂油。 當他獻上頭生時,他可能再沒有生二胎或三胎。 神更在乎我們的態度,而不是我們給祂什麼樣的禮物。
馬太福音23:23“虛偽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哪,你們有禍了!你們把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卻忽略律法上更重要的,就如正義、憐憫和信實;這些更重要的是你們應當作的,但其他的也不可忽略。
該隱勃然大怒,殺死了自己的弟弟亞伯,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的謀殺案。 當我們與他人比較時,嫉妒和憤怒會導致殺人。 該隱生氣最重要的是他先對神生氣,向亞伯表達了憤怒。 他拒絕神的警告,殺死了他的弟弟。 罪掌控了我們的生命。
創世記4:6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麼忿怒呢?你為甚麼垂頭喪氣呢?7你若行得好,豈不可以抬起頭來嗎?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口了;它要纏住你,你卻要制伏它。”8該隱對他的弟弟亞伯說:“我們到田間去吧。”他們正在田間的時候,該隱就起來襲擊他的弟弟亞伯,把他殺了。
約翰警告我們,當我們聲稱自己相信耶穌,卻像亞伯一樣恨弟兄,我們的信仰就有問題了。 當我們接受耶穌進入我們的生命時,神的愛應該再次活在我們的生命中,我們就能像神愛我們一樣彼此相愛——不是把自己放在第一位,而是把神放在第一位,我們就能愛人如己。 我們甚至可以與他人分享物質財富。 不是被迫,也不是慷慨。
羅馬書5:6 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照所定的日期,為不敬虔的人死了。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好人死,或有敢作的;8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對我們的愛就在此顯明了。
約翰壹書3:19/20這樣,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屬於真理的。即使我們的心責備我們,在神面前我們也可以心安理得,因為他比我們的心大,他知道一切。21親愛的,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在神面前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了。22凡我們所求的,就必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作他所喜悅的事。23神的命令,就是要我們信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並且照著他的吩咐彼此相愛。24凡是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憑著神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我們就可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
除非我們能得到更好的東西,否則很難放棄現有的東西。 我最近把我太太的手機以舊換新的方法買了一部新手機。 我幾年前買了那部手機,不到一年就壞了,所以我把拿回來,他們給了我一部手機。 但這不是一部全新手機,而是一部翻新手機,我對此並不滿意。 幾個禮拜前有一項促銷活動,我可以用那部手機以舊換新,以優惠價格購買新手機,所以我就這麼做了。 如果我們不知道神有多愛我們,就無法像神愛我們一樣愛別人。 我們越了解神的愛,就越能愛別人。
路加福音7:36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同他吃飯,他就到法利賽人家去赴席。37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他在法利賽人家裡吃飯,就拿著一瓶香膏,38站在耶穌背後,挨近他的腳哭,眼淚滴濕他的腳,又用自己的頭髮擦乾,不住地吻他的腳,並且抹上香膏。39請他的法利賽人看見了,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定知道摸他的是誰,是怎樣的女人,因為她是個罪人!”40耶穌對他說:“西門,我有句話要對你說。”他說:“老師,請說。”41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債戶,一個欠五百銀幣,一個欠五十。42他們都無力償還,債主就把兩人豁免了。他們之中哪一個更愛他呢?”43西門回答:“我想是那個多得恩免的。”耶穌說:“你判斷對了。”44於是轉身向著那女人,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濕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45你沒有和我親嘴;但這女人,自從我進來,就不住地親我的腳。46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47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罪都蒙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那赦免少的,愛就少。”48耶穌就對她說:“你的罪赦免了。” 49跟他一起吃飯的人心裡說:“這是誰,竟然赦罪呢?”50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安地去吧!”
神的愛可以改變我們的生命,我們才能夠彼此相愛。 還能改變我們的生命另一個機會就是耶穌的再來。 耶穌應許我們祂會再來,好像娶新娘的新郎哥。 當新娘搬去和新郎住在一起時,她在父親家裡所擁有的一切都不再屬於她,但她會在丈夫家裡得到新的東西。 她不應該把注意力集中在娘家; 她應該把心思放在她的丈夫身上。 不然的話,對她也沒有好處。 當我們的心思意念總是放在我們現在擁有的事物,忽視耶穌將賜給我們的事物時,這對我們的生命是不健康的。 這就是許多信徒的生命不快樂的原因——心懷二意。
神要求我們先愛祂並愛他人,這概括了神所有的律法。 首先,我們需要在生命中認識並經歷神的愛。 第二,我們需要將心思意念放在祂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