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0, 2012

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张国昇牧师



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明

Sermon 12/16/12
Sermon Title: The worker deserves his wages
講道題目: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Sermon Text: 1Timothy 5:18
講道經文:提摩太前書五章十八節
Scripture:  1Timothy 5:17-22
讀經:提摩太前書五章十七至廿二節

使徒時代的初期教會、是一個聖徒团契敬拜的大社團a big Christian community of fellowship and worship。是一個愛的團契。當時信的人都很同心、凡物公用、沒分彼此。照各人所需的、分給各人、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4:32-35) 及至門徒増多、在行政管理上、有些寡婦天的供應被忽略。因此使徒要選出執事來管理這些事。(使徒行傳六章)  所以保羅也特別教導提摩太、應怎樣去處理這些教會實際的問題。處理得不合宜、會引起分爭不和、並且會產生不潔的行為、敗壞教會的名聲。在資源分配上、也當為神作好管家。因此保羅說「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自己就當救濟他們、不可累著教會、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依靠的寡婦。」(提前 516)這本來是很合理的、主內弟兄姊妹、應當很樂意去做的、但人性總有點自私和貪小便宜、公家的東西、多拿一點或浪費一點、覺得也無傷大雅。因此保羅要定下一些規則、讓提摩太好辦事。並且提醒各人、管理教會的神僕、是配受加倍的敬奉。(提前 5:17)

舊約社會裏、以色列民中的利未支派、是神揀選在聖殿供職的。他們在以色列民中無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神在律法也命定從以色列各支派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得養生之物。(申 181-5)利未人被揀選服侍神、從以色列民中得供養 、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我相信大多數的人、都會認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是合理的。那麼為甚麼保羅會在這裡特別提出來討論呢?就是因為人在人際關係上、在授受方面、领受不同、也有不同了解、往往就會發生磨擦。教會也不例外、教會與牧者和傳道、往往也因此發生不愉快的事情。

在舊約時代的社會裏、孤兒寡婦是沒有謀生能力的、所以律法的條例規定要照顧這些人。(出2222-24)那無依無靠的寡婦、教會都應供養、何況那些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牧師、保羅說、他們更配得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 517)保羅引用舊約申命記廿五章四節、「牛在塲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牛作工那麼辛苦、要吃一點糓就讓牠吃罷!耶穌差派他的門徒、出去傳天國的福音時、也指望信徒接待傳道人。所以他吩咐門徒腰袋裏不要帶錢、行路也不要帶口袋、因為工人得飲食、工價、是應當的。(太 1010;路 107)雖然保羅吩咐提摩太去教導信徒不可虧待傳道人、要供養他們物質上的需要、他自己郤沒有用這個權柄。保羅說、「牛在塲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這句話、神掛念的並不是牛、乃是為我們說的。(林前 99-10)「主也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林前 914-15)保羅是帶職傳道的。

甚麼是合理的工價呢?聖經裏有一個很好所比喻。「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作工、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太二十章)九點時他出去、看見巿上還有閒站的人、便邀請他們進園工作。正午、下午三點出、他看到巿上還有閒站的人、他也照樣做。到了晚上、他叫了所有的工人來、給他們工錢、各人都得一錢銀子。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他們便埋怨家主、以為不公平。家主回答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麼。拿你的走罷、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太 2013-14 雖然這個比喻主要是指神的恩典是隨他的旨意賞賜、他有絶對的主權。不是依照工人的勞力配不配得一錢銀子、他們領受的都一樣、同是恩典。先雇的工人以為後來者不配得這恩典而嫉妒眼紅了。但我唸這段經文時、留意到一句話:「我不虧負你」。這句話是值得我們思考的。工人所得合理的工價、是以「不虧負」的原則才對。傳道人吃苦、是他願意的、因此就得神的賞賜。不要把「苦」加在傳道人身上、只因為教會認為傳道人應該受得苦才算屬靈、就要求他們生活僕素艱苦、這是不對的。甚至有些教會要求師母、或傳道人的配偶、也要全職事奉教會、那更是不合理了。服事的崗位‧是從上頭來的呼召、師母和傳道人的配偶、自有她們從神來的呼召。神的僕人也不應像那先雇的工人、看别人的蒙恩、拿來與別人衝量、因而影响自己事奉的滿足覺。主的僕人、蒙召是一個託付。保羅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 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  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 916-17

工人得工價是應當得、供應傳道人的需要、是聖徒的本份、也是主命定的。傳道人得的獎賞、也不是在今生的物質錢财上。傳道人願意為主犠牲受苦、是他在神面前的領受。教會不應虧待傳道人、令他吃苦。傳道人為服事神和神的教會而擺上;教會要愛護他的傳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