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2, 2015

重歸和好



張國昇牧師   2/1/ 2015

人和有感情的動物
有話說,人是有感情的動物。聽起來好像不太對。動物也有感情呵:把一隻牛拉去宰,它會哭;一個寵物狗會很黏你。人和有感情的動物的分别在哪里?我想最大的分别是人按着神的形像受造。因此人有分辨是非的理智,有愛慕公義的心。古人以義較之生命更為寶貴。古人面對死亡的威迫,只求問心無愧,便從容就義。人對義的定義是甚麼呢?世人的「義」當然是人以為對,認為正的事。因此人都有「正義感」,雖然義的標準各有不同。人也是很重感情的動物。「義」是與理智有關,是非黑白是合邏輯的;「情」卻與感受相連,愛恨衝動時往往是反邏輯的。所谓愛之深,恨之切!所以有時人會反愛為仇。當公義與情愛交接時,更會糾纏得難解難分了。

年青的時候崇拜英雄,喜歡看武俠小說,看俠義情長的電影。總括來講,故事內容都逃不出「情義」兩個字。都離不開解決仇恨的問題。中國人重孝道,因此父仇不共戴天,不可不報,認為是公義的事。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武俠小說擁有很多豐富的故事體裁。很多故事的英雄人物,偏要愛上仇家的女兒,甚至從仇家的女兒身上得到了一份恩情,弄得更為難了。情義兩難全時又怎辦呢?因傳統禮教的影響,很多人自小就以為有仇不報非君子,有恩不報枉為人,認為這就是做人的真理。難道人世間就是恩怨仇恨嗎?

仇恨可以是單方面,也可以是雙方的。若你因某人的行為受到虧損,你就以他為仇。那人可能無心害你,就不會以你為敵。當你與人為仇的時候,很自然便會與那人疏遠,避免與他接觸交往,仇恨越深,也沒有想要去化解。又假設一個人欠了人一筆大債,沒法還清。債主並沒有與他為仇,只不過他避免與債主接觸交談。就算債主願意免他的債,也沒有機會。世上有兩種與神為仇的人: 有人不要神干涉他們的個人生活,他們要從神那裏獨立出來,便與神為仇。其實神愛他們才令他們的良心受到責備。要不然神就不管他們,讓他們在罪中滅亡。又如人欠了神很多的罪債,躱避神是沒有好處的,因為沒有正面對付罪的問題。然而神並沒有與世人為仇,早就替人類設立解決罪的辦法。只要信耶穌,罪債便得全免,與神和好,因為耶穌已在十字架上擔當了世人的罪。

英國大文豪沙士比亞有一名劇叫「羅密歐與朱麗葉」Romeo and Juliet。描寫意大利有兩個貴族,兩家世仇,結怨幾代,連家族傭人也不相交。一個家族的公子竟愛上了另一家族的女子。這對男女當然受到很大的壓力。沙翁作品的長處不是浪漫的愛情小說,而是啓發讀者去思想。故事演變成為悲劇,男女主角都相繼自殺身亡,留下兩個國家族的長者去思想,兒女悲慘的命運又是為了甚麼?不是那對青年男女的錯,而是世襲傳統的深仇舊恨,也許連族裏的長老也攪不清楚是為了甚麽。最後因為這對男女的犧牲,兩個家族決定去和解那些恩恩怨怨,悲劇變成了喜劇收場。這個故事提醒我們,很多時候我們活在一個傳統環境下,懶得去思想,直等到一些特殊的事情發生了,才激動我們去思想。今天自由派思想的世人,大部份都信有神。人隨自己心意,順着自己情慾想要作的事情,神都不認同的。因此惱恨神,與神為敵,甚至乾脆遠離神,不要他管自己個人的事。在無神論的大環境下,所受的傳統教育,都說宗教是迂腐的,不單要反對抗拒,並且要抵擋宗教的影響。就好像故事裏那兩個家族的人,只會互相保持距離,沒有心志去瞭解幾代深仇的根源。今天很多人都不瞭解宗教與天國福音的分別。創造宇宙萬有的神根本就沒有人想像中那麽小氣,他更不會與世人為敵!與世人為敵是世人自己的罪。天國的道理是生命之道。神之道太簡單了,就歸納在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1)神愛世人,神不是我們的仇敵。是世人因罪以神為仇,不是神與世人為仇。2)信耶穌的人,罪得赦免,不到滅亡,反得永生。為甚么要等到悲劇的來臨,或到了沒有活的指望時才去思想神呢?why wait till life crisis  happens to think of God? 何不早點與神和好,得着永生的確據?

保羅在以弗所書指出一個很重要的真理。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是唯一認識宇宙真神的民族。神給他們律法,為要保持他們對真神的敬拜,不為外邦敬拜諸鬼神的風俗所污染。但他們妄用了律法 Abuse the Laws,鄙視外邦人;外邦人也因他們的傲慢,歧視猶太教。今天的社會,我們也看見宗教民族彼此歧視,甚至宗教裹的宗派也彼此歧視。保羅說用宗教的視角來看神的福音是完全錯了。對外邦人來講,就是指全世界不認識耶和華真神的人,雖然「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是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着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弗212-13)相反地,猶太人倘若不信耶穌,就和其他宗教的外邦人無異。雖然守律法,行善,這些都只不過是靠行為,沒有解決罪的問題,還是遠離神。現在猶太人,外邦人都不再需要彼此歧視了,因為在神眼中,都沒有分別,他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寃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着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弗 215)這就是指所有信耶穌,罪得赦免,與神和好的人,就是神的教會。「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寃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於一體,與神和好了。」(弗216

寃仇的根,大都是出於誤解,大多數都是出於單方面的感受,有解不開的結。聖經說神是愛,神也是絕對公義的。這兩件都是不會改變的事實。神對罪人的要求就是信,人信耶穌,神就稱他為義。神不會以人為仇,只有人以神為仇,是因為人對公義的標準有不同的看法。猶太人,各種人的宗教,或一些無神論的自由思想家(Atheist Liberal thinkers) 對公義的定義也各自不同,因而產生種種的仇恨。人與人的仇恨已使人烦躁不安,何況人仇恨神,心裏怎能有平安呢?

沙士比亞的悲劇有美好的收場就是兩族拋棄過去的寃仇,重新建立關係。我們和神的關係也可以有這樣的開始。「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着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林後 517-18)你要與神和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