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15, 2020

至高大祭司基督

      希伯來書715-28

生命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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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耶穌的生命         希伯來書715-19
希伯來書715如果有另一位像麥基洗德那樣的祭司興起來,那麼,這裡所說的就更明顯了。16他成了祭司,不是按著律法上肉身的條例,卻是按著不能毀壞的生命的大能。17因為有為他作證的說:“你永遠作祭司,是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18一方面,從前的條例因為軟弱,沒有用處,就廢棄了;19(因為律法從來沒有使甚麼得到完全,)另一方面,它卻帶來了更美的盼望,藉著這盼望,我們就可以親近神。

耶穌成為大祭司,不是根據摩西為以色列人所制定的律法。 祂是因神的應許而成為大祭司。 耶穌死了,但祂復活了,再也沒有死。 祂是所有生命的創造者。 耶穌成為神的大祭司亦不是違反了摩西的律法。 耶穌自己說,祂不是要廢除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

馬太福音517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完成。

耶穌完成律法之後,律法就再不適用了。就像你高中畢業獲得文憑一樣,高中的規定不再適用於你。我敢肯定,我們大多數人在高中時都學過代數,幾何甚至微積分。我們學到的所有這些公式可能不再適用於我們。即使我們在大學上同樣一個學科,從中學所學到的東西也可能與大學裡學的東西有所不同。高中時代學的東西成為了我們在大學學的東西的基礎。我們不會廢除高中數學,但我們需要將其擴展到一個新的水平。

舊約律法並不可以使我們與神更親近-而是為了讓我們知道我們犯了神的誡命。獻祭後才可以清除罪,因此才允許大祭司來到神的面前求憐憫。整個制度並不是一個完美的制度,因為該制度是有期限只有一年,並且只有一個人可以代表人民進入神的面前。耶穌所提供的制度比舊約的制度更好,因為祂永遠是大祭司,我們每一個人可以隨時透過耶穌來到神面前。

II. 神的誓言          希伯來書720-25
希伯來書720此外,還有關於誓言的事。其他成為祭司的,並不是用誓言立的;21只有耶穌是用誓言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已經起了誓,決不改變,你永遠作祭司。”22耶穌既然是用誓言立的,就成了更美好的約的保證。23一方面,從前那些作祭司的,因為受死亡的限制,不能長久留任,所以人數眾多。24另一方面,因為耶穌是永遠長存的,就擁有他永不更改的祭司職位。25因此,那些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

在香港,有兩種不同的醫療制度,一種是政府診所,另一種是私人診所。政府診所便宜很多,包括醫生費和藥物在內的費用可能在1020美元之間。私人診所要貴得多。沒有固定費用。有時,你可能需要支付100美元至1000美元的普通感冒費用。大部分人都沒有保險,因此你需要自己付所有的費用。如果是普通感冒這樣的小事,你可以去政府診所看醫生。在大多數情況下,你必須等候很長時間,而且醫生每天只能看有限的人數。因此,如果你無法拿到一個掛號碼,你可能得第二天一大早再回來試一次。

如果你患有嚴重或長期的疾病,醫生需要轉介你去看專科醫生,你可能得等上更長的時間。這不是唯一的問題。當你看到專科醫生時,你可能無法看到上次看到的專科醫生。每次看病都可能不是同一位專科醫生,因為政府診所不會為你安排同一位醫生。由於有幾位同科的專科醫生,因此僅取決於那位專科醫生來接你的診。他或她可能只是花幾分鐘看你的病情,然後給你一些建議或藥物,然後你就要等到下一次覆診。

當然,不同的專科醫生會提供不同的醫療建議,有時可能會非常令病人困惑。政府診所好處是價格便宜負擔得起。在私人診所中,你會看到同一位醫生,如果他(她)是你的家庭醫生,那麼他(她)對你的情況就有更多了解。私家醫院加上專科醫生,你無需再解釋你的病情,而且大部分時間都可以立即看到醫生。但是問題是醫療費沒有標準,也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無論如何,關鍵是,很多人都希望去看私人醫生。能看同一位醫生總比每次需要見不同的醫生好。你能想像那個情況會更好年復一年的祭司由不同的大祭司擔任還是永久由同一個大祭司擔任,那一個更好?希伯來書告訴我們,耶穌比亞倫大祭司更好,因為耶穌是不需要每年更換取代。亞倫大祭司只允許大祭司來到神面前,但是耶穌可以將我們所有人帶到神面前。沒有任何制度可以做到這一點,沒有任何宗教體系可以保證我們可以站在神面前。只有耶穌能做到。

耶穌是永遠的大祭司,因為神立誓耶穌是永遠為大祭司的。神沒有立誓其他人為永遠的大祭司。有或沒有立誓是一個很大的分別。最近我需要為我們的房子續租。房地產經紀人與我聯絡,問我們是否要續租。我發短信給她,說我想,所以她給了我們新的租約。我沒有立即簽名,所以她就一直發短信給我有關於簽新租約的事。即使我已經給她發過短信說我想續約,但對她和房東而言,有沒有我在租賃合同上的簽名是有很大分別的。如果我不簽租約並將租約寄回給她,我還是可以隨時改變主意的。

如果你看聖經,神並沒有向亞倫立誓使他的祭司職份是永遠持續的。神只立誓應許耶穌的大祭司身份。這意味著的是一個是可以更改而另一個是不能更改。

希伯來書722耶穌既然是用誓言立的,就成了更美好的約的保證。

由於神對耶穌的誓言,所以祂永遠是大祭司,神也應允我們,祂與我們的約是永遠的,不會改變。 我們的永生是神應許的,我們得到了保障。 這不是因為我們,也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而是因為神應許基督是永遠為大祭司。 我們才可以得到真正的安息

III. 祂更好的犧牲          希伯來書726-28
希伯來書726這樣的一位大祭司,對我們本是合適的。他是聖潔、沒有邪惡、沒有玷污、從罪人中分別出來、高過眾天的。27他不必像那些大祭司,天天先為自己的罪獻祭,然後為人民的罪獻祭;因為他獻上了自己,就把這事一次而永遠的成全了。28律法所立的大祭司,都是軟弱的人;可是在律法以後,用誓言所立的兒子,卻是成為完全直到永遠的。

耶穌不僅是更好的大祭司,而且還是更好的祭物。 利未支派的祭司制度的問題是,當一位祭司去世時,必須由另一位祭司來接替他。 利未制度的祭司也有另一個問題。 他們都犯了罪,他們必須為自己獻上祭物來贖罪,才能進入聖所,向神求憐憫。 耶穌沒有犯罪,因此祂不需要求赦免。 祂本人是代表我們獻給神的祭物,以便我們的罪可以得到神的寬恕。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弟26節用了三個詞來描述耶穌。第一個詞是聖潔的。 希臘語中的詞是hagios,這是最神聖的東西。耶穌是聖潔的,就像神是聖潔的一樣。

彼得前書115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的,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第二個詞是沒有邪惡的。這個詞意味著沒有邪惡或無辜。最後一個字是沒有玷污的。 沒有玷污包含不被污染的想法。利未制度的大祭司必須謹慎保持儀式上的純潔與耶穌是完全道德上的純潔兩者之間存在著對比。

耶穌是比利未制度下的大祭司更好的大祭司和祭物,這是因為耶穌自己本身就是神。利未制度的大祭司是人。耶穌所作的犧牲是一次性而且是永恆的,不需要每天或每年進行。如果你欠人錢,你想每天還是一次還清?大多數人如果可以都喜歡是全額支付,因為你不必每天為此而擔心,你可以繼續做自己的事。

有人告訴我有關下面的這個故事。一名男子在公路上開車行駛時,撞上另一輛車並撞死了一名19歲的女孩。這個女孩的父母告他,他們贏了訴訟。法官問父母他們想要什麼樣的賠償。父母要求該男子在19年內每年付給他們1美元。他不可以一次性支付這19年的總金額,他是要每年在交通意外的那一周寄出支票。在最初的幾年裡,那個人每年都支付一美元,但過了幾年後,他停了下來不再寄出支票,女孩的父母再次告了他。

法官命令他恢復付款,但該男子告訴法官說他不能再這樣做,因為他每年付錢時,都提醒他殺害那個女孩的場景。他感受很大的內疚和悲傷,他認為自己的行為是不可寬恕的。不是他無法償還金錢。而是他的罪疚感和生命中的後悔使他難受負擔重。

有時我們認為自己的罪過不大,我們可以輕鬆地把它們還清了。在很多情況下是可以的。但有時我們可能無法做到,反正沒人能做到。只有耶穌可以償還我們的罪過,因為祂是神自己,祂為我們付出了一個很貴重的代價祂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