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紹偉牧師 08082021
I. 以撒出生 創世記21:1-7
創世記21:1耶和華照著以前所說的,眷顧撒拉;耶和華按著他的應許,給撒拉作成。2亞伯拉
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了神應許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3亞伯拉罕給撒拉為他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4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生下來第八天,亞伯拉罕就照著神吩咐他的,給以撒行了割禮。5他兒子以撒出生的時候,亞伯拉罕正一百歲。6撒拉說:“神使我歡笑,凡聽見的,也必為我歡笑。”7又說:“誰能告訴亞伯拉罕,撒拉要乳養兒女呢?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竟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神特地告訴亞伯拉罕和撒拉,撒拉將會生一個兒子。起初他們都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撒拉的年紀已經很大,應該有90歲了。女人在停經之後,從人的角度來看是不可能再生育的。但神可以做到這些不可能的事。當撒拉懷孕生子時,她應該是一位很喜悅的母親。你能想像撒拉生下兒子之後的感受嗎?她稱這個兒子為以撒,意思是笑,我們可以感受到她和這個兒子在一起時的喜悅。亞伯拉罕按照神的指示給以撒行了割禮。
如果我們記得神告訴撒拉將會有一個兒子時,她不相信並且笑了起來。當神問她為什麼笑的時候,她撒謊否認她是笑了。在她生下兒子後,她才明白神在她生命中所做的一切,這個兒子是神的恩賜。我們可以看到她的生命是如何被神改變。神祝福並使用她,不是因為她是一個完美的人,而且她對神有很大的信心。神改變了她的生命,向她展示了神可以對她的生命做些什麼事情。神不是在尋找完美的人,而是希望改變我們的生命變得更合神使用。
創世記18:14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到明年這個時候,我要回到你這裡來,那時,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神的應許從未落空過,即使它們看起來是不可能的事。耶穌應許我們,在祂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有一天祂會以新郎的身份回來,接祂的新娘就是教會永遠與祂同在。
II. 趕出去 創世記21:8-13
創世記21:8孩子漸漸長大,就斷了奶。以撒斷奶的那天,亞伯拉罕擺設盛大的筵席。9撒拉看見那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在嬉戲,就對亞伯拉罕說:10“把這婢女和她的兒子趕出去,因為這婢女的兒子不能和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11亞伯拉罕因他的兒子而非常煩惱。12神對亞伯拉罕說:“不要因這童子和你的婢女而煩惱。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要聽從;因為以撒生的,才可以稱為你的後裔。13至於這婢女的兒子,我也要使他成為一國,因為他也是你的後裔。”
通常,孩子斷奶的時候,大約是兩到三歲。在當時,分娩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不像今天有現代醫學和技術可以保住許多嬰兒的生命。撫養嬰兒也是危險的事,當時嬰兒死亡率也很高。並非每個嬰兒都能存活並長大成人。當孩子斷奶能夠自己吃固體的食物時,這是孩子生命中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父母們都會慶祝這個日子,與他人分享喜悅。不像現今的父母們每年都會為了孩子的生日大肆慶祝,那個年代通常只在孩子斷奶和成人的日子才會慶祝的。撒拉和以撒卻遇到了一個很嚴重危機。這危機是來自夏甲和以實瑪利的威脅。在以撒出生之前,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唯一的兒子,此時他有了一個來自同父異母的弟弟。
你能想像以撒出生時夏甲和以實瑪利的感受嗎?在以撒出生前,以實瑪利是年老的亞伯拉罕所愛的獨生子,也是亞伯拉罕財富的繼承人。這時候,以實瑪利應該是 14 或 15 歲,算是成年人了。即使在今天,我們也聽到了很多關於富人去世時他的孩子們爭產的故事。夏甲和以實瑪利可以對以撒造成致命的傷害,以保護他們自己在這個家庭中的財富和地位。不僅是夏甲和以實瑪利與撒拉和以撒之間物質上的衝突,同時這也是一場屬靈上的爭戰。撒拉懷孕為亞伯拉罕生下一個兒子這是神行的一個神蹟。以撒不僅會繼承亞伯拉罕的財富,還會繼承神的祝福。
夏甲和以實瑪利會想盡一切辦法解決以撒。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撒拉需要永久處理掉夏甲和以實瑪利以消除這種威脅。她要求亞伯拉罕將他們送走,以杜絕他們對以撒造成任何傷害。當然,這會讓亞伯拉罕感到不安。他不會想到夏甲和以實瑪利會有這樣的心態去對付以撒。只有作媽媽的才會考慮到這些對孩子有危險的事情。對亞伯拉罕來說這是件兩難的事,令他不知所措。以實瑪利一直與他生活在一起,我相信他很愛他這個兒子。他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撒拉的要求。我們很多時候也像亞伯拉罕一樣需要面對兩難的問題。亞伯拉罕愛以實瑪利,但撒拉希望他把以實瑪利趕走。
我們覺得無論右轉或是左轉,反正都是死胡同。從亞伯拉罕的角度來看,沒有簡單的解決方案。但此時神清楚的給了亞伯拉罕一個方向,就是要照著撒拉的吩咐去做,神會替他解決問題,保護夏甲和以實瑪利。神的恩典永遠在那裡,儘管看起來是死胡同,但神會打開一扇新的門。
哥林多前書10:13你們所受的試探,無非是人受得起的;神是信實的,他必不容許你們受試探過於你們抵受得住的,而且在受試探的時候,必定給你們開一條出路,使你們能忍受得住。
正如我們之前看到的,亞伯拉罕和以實瑪利在一起的十多年時間裡,沒有提到神和亞伯拉罕有任何接觸,所以以實瑪利可能不會與神有任何親密的關係。 只是因為亞伯拉罕的緣故,神依然會祝福以實瑪利,就像神以前應許亞伯拉罕和夏甲一樣。 以實瑪利只繼承了神肉身的保護,沒有繼承神的屬靈的祝福,因為他沒有信靠神。 如同那些與相信神的父母一起長大但從未相信神的孩子。 大多數時候,他們可以體驗到神給他們在物質上的祝福,但體驗不到神屬靈上的祝福。除非他們自己信靠神。
III. 離開 創世記21:14-21
創世記21:14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放在她的肩膀上,又把孩子交給她,就打發她離開。夏甲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飄蕩。15皮袋裡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一棵小樹底下。16然後自己走開,在離開約有一箭之遠的地方,相對而坐,說:“我不忍眼看孩子死去。”就相對坐著,放聲大哭。17神聽見了童子的聲音,他的使者就從天上呼叫夏甲,對她說:“夏甲啊,你為甚麼這樣呢?不要害怕,因為孩子在那裡所發的聲音神已經聽見了。18起來,扶起孩子,盡力保護他;因為我要使他成為大國。”19神開了夏甲的眼睛,她就看見一口水井。她去把皮袋盛滿了水,就給孩子喝。20神與孩子同在,他漸漸長大,住在曠野,成了個弓箭手。21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的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我敢肯定,即使亞伯拉罕從神那裡聽到祂會保護和祝福以實瑪利,亞伯拉罕依然會為趕走他而難過。為什麼亞伯拉罕沒有把更多的東西和僕人送給夏甲和以實瑪利,只給她們一袋水和餅就趕他們到沙漠呢?亞伯拉罕是非常富有,有許多牲畜和僕人,他可以用許多東西使他們富有。亞伯拉罕是不是吝嗇,和有一顆鐵石心腸?我不這麼認為。
首先,神應許過他會保護以實瑪利,使他成為一個偉人,甚至有一個國家會從他而來。如果亞伯拉罕送許多東西給以實瑪利,那麼誰來實現這些應許——是神還是亞伯拉罕?亞伯拉罕相信神,雖然在他沒有給以實瑪利任何幫助的情況下神都會實現祂對以實瑪利所有的應許。有時作為父母的,我們喜歡保護和幫助我們的孩子,以至於他們不需要相信神並建立一個與神同在的關係,我們在他們的生命中取代了神。
其次,神告訴亞伯拉罕,以撒才是他的繼承人,這意味著以撒是唯一能繼承亞伯拉罕的財富和屬靈祝福的人。如果亞伯拉罕用他的財富送些給以實瑪利,他會被認為是偷竊神的嗎?我們常認為我們的財富是因為我們的努力而得的,我們可以隨自己的意思使用。亞伯拉罕知道他的財富是從神而來的,只是暫時託付給他來看管,最終的擁有者是神。當神告訴亞伯拉罕以撒將繼承他的財富時,他只能將其傳給以撒,而不是以實瑪利。我們也需要重新思考我們如何管理神託付給我們的財富和祝福。
亞伯拉罕只給夏甲和以實瑪利一袋水,她帶著以實瑪利重回到埃及去。這樣的事在 12 或 13 年前已出現過一次。非常類似的情況,只是這次以實瑪利年紀大了很多,但她還是認為他們不能存活。神在第一次時已經應許會保護和祝福以實瑪利。這次神再提醒她並向她顯示了一個神蹟來證明祂會照顧他們。她兩次遇見神,神都實現了對她和以實瑪利的應許,但他們從未相信神。
IV. 衝突 創世記21:22-34
創世記21:22那時,亞比米勒和他的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在你所作的一切事上,神都與你同在。23現在你要在這裡指著神對我起誓,你不會以詭詐待我和我的子子孫孫。我怎樣恩待了你,你也要怎樣恩待我和你寄居的地方。”24亞伯拉罕回答:“我願意起誓。”25亞伯拉罕因亞比米勒的僕人強佔了一口水井,就指責亞比米勒。26亞比米勒說:“誰作了這事,我不知道,你都沒有告訴我;我現在才聽見。”27於是亞伯拉罕牽了牛羊來,送給亞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約。28亞伯拉罕把羊群中的七隻母羊羔,放在另外一處。29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你把這七隻母羊羔放在另外一處,是甚麼意思呢?”30亞伯拉罕回答:“意思就是:你從我手裡接受這七隻母羊羔,好作我挖了這口井的證據。”31因此那地方名叫別是巴,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裡起了誓。32他們在別是巴立約以後,亞比米勒和他的軍長非各,就起程回非利士地去了。33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了一棵垂絲柳樹,就在那裡求告耶和華永活的神的名。34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方寄居了許多日子。
神曾應許亞伯拉罕,要將這片土地賜給他,當亞伯拉罕順服神進入這片土地時,他甚至沒有擁有自己的土地。當亞伯拉罕在這片土地上定居下來時,他受到了當地人民的欺負。如果你是亞伯拉罕,你會否懷疑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是什麼樣的應許?很多人會認為,亞伯拉罕搬進這片土地之後,大家都應該把他當成是這片土地的主人。事實並非如此,亞伯拉罕需要生活在別人的權威之下,並受到不公平的政治和經濟上的遭遇。
水源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資源,人們會因此而發生衝突。當亞伯拉罕發現水時,其他人就來佔有他的水源。他應該起來反抗,但他沒有這樣做。他是否軟弱呢?我不這麼認為,記得亞伯拉罕在救出羅得時已經證明他是一個好戰士。亞比米勒不僅因為亞伯拉罕的緣故曾經在夢中遇見了神,現在還見證了神與亞伯拉罕同在。這就是他害怕亞伯拉罕的原因。他想與亞伯拉罕訂立和約。亞伯拉罕提醒他,他的僕人對亞伯拉罕的僕人做了什麼事 - 搶走了亞伯拉罕的僕人所挖的井。亞比米勒否認知道這件事。
亞伯拉罕沒有和亞比米勒爭論有關這口井的事,反而是用牛羊從亞比米勒買回這口井。你能想像亞伯拉罕自己的僕人挖了這口井,但現在他還要為取回這口井支付費用給亞比米勒嗎?我們會說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對的。亞伯拉罕應該不需要為取回這口井付任何東西,反而是應該向亞比米勒索賠才對。亞伯拉罕是真正的擁有者,為什麼他要付錢才能取回井呢?今天,許多人在感到被冒犯時會申訴他們的權利和要求補償。亞伯拉罕應該提出要求才對,因為是亞比米勒主動向他求和,而不是亞伯拉罕。亞伯拉罕在這筆交易中是處於更有利的位置上。
神也做了同樣的事情。我們是神創造的,神應該是擁有我們,但我們得罪了祂,祂需要用基督的寶血把我們買贖回來。祂是對的,我們是錯的。祂為什麼要付出代價來贖回我們呢?亞伯拉罕放棄了他對這口井的權利和擁有權,還支付了費用將井贖回。神放棄對我們的權利和擁有權,且為我們所有人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我們可以對他人做同樣的事情嗎?
彼得前書1:17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過你們寄居的日子;18因為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先傳下的妄行,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19而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就像無瑕疵無玷污的羊羔的血。20基督是在創立世界以前,是神所預知的,卻在這末後的世代才為你們顯現出來。21藉著他,你們信那使他從死人中復活、又給他榮耀的神,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