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1, 2023

投靠神恩翅——路得記2:1-7

吳紹偉牧師 04302023

路得記2:1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有個同族的親戚,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2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讓我到田裡去,我在誰的眼前蒙恩,我就跟在誰的背後撿麥穗。”拿俄米說:“女兒啊,你儘管去。”3路得就去了,來到田裡,在收割的人背後撿麥穗。她恰巧來到以利米勒同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



(圖:青少年詩班擊鼓彈琴讚美主)

4波阿斯剛好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願耶和華賜福與你。”5波阿斯問那監督收割的僕人:“那是誰家的姑娘呢?”6監督收割的僕人回答:“她是跟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摩押女子。7她說:‘請讓我撿一點麥穗吧。讓我跟在收割的人背後,在禾捆堆中撿些零碎的穗子。’於是她來了。除了在房子裡休息了一會兒之外,從早晨到現在一直都留在這裡。”

神要我們餵飽飢餓的人,幫助有需要的人,以此表達神對人的愛。 因此,許多社會服務機構出來幫助當地有需要的人。

馬太福音25:34那時,王要對右邊的說:‘蒙我父賜福的,來承受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好的國吧。35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我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旅客,你們接待我;36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衣服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37義人就回答:‘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就給你吃,渴了就給你喝呢?38又甚麼時候見你作旅客就接待你,赤身露體就給你衣服穿呢?39或者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在監裡就來看你呢?’40王要回答他們:‘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所作的,只要是作在我一個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作在我的身上了。’

今天的社會服務有兩個問題。 一是公益服務中神是不在的。 二是存在人的罪性。神要我們不帶任何期望或條件地來幫助他人,神也要求我們自己要努力工作,照顧好自己和他人。

帖撒羅尼迦後書3:6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是遊手好閒的弟兄,不按著你們從我們所領受的教訓去行,就應當遠離他。7你們自己本來就知道應當怎樣效法我們,因為我們在你們中間並沒有遊手好閒,8也沒有白吃過誰的飯,反而辛苦勞碌,晝夜作工,免得加重你們任何一人的負擔。9這不是因為我們沒有權利,而是要給你們作榜樣,好讓你們效法我們。10我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經吩咐過你們,如果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11因為我們聽說,你們中間有人遊手好閒,甚麼工也不作,反倒專管閒事。12我們靠著主耶穌基督,吩咐勸戒這樣的人,要安靜作工,自食其力。

在舊約時代,神沒有像今天這樣設立社會服務。 如果你身體原因不能工作,家人又不能照顧你,你就需要向別人討飯吃。 神要求其他人幫助你——施捨給你。 但是,如果你有能力工作,就要為食物而工作。 神要求農田的主人不要收割莊稼兩次,不要收割田的四角,讓窮人可以來自己收取。 社會服務只有在神參與下才能發揮作用,田主要遵守神的誡命,窮人自己動手來收取。 田主可以收集所有,不留給窮人。 另一方面,一些窮人只是希望別人免費為他們提供食物,無需付出努力。 幫助他人,神的系統比今天的系統要好得多。

拿俄米和路得回到伯利恆時,大約是三、四月的大麥收穫季節。 兩個寡婦適時而歸, 路得可以去撿麥穗。 路得可能去不同的田地收集。 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會順服神,留下一些糧食給窮人去撿。即使是順服神的人,也可能不會留下很多。 她來到波阿斯的田地之前,不知去過多少田地。 波阿斯是拿俄米丈夫的近親。 他們有多親密? 我們稍後會知道。

波阿斯是個富有與有聲望的人,堅強和高尚。 最重要的是,他是一個敬虔的人。 他問候雇工“願主與你們同在!” 猶太人見面時會說“Shalom”,意思是平安。 他們害怕冒犯耶和華的名,所以用“Shalom”來代替神的名字,願你平安。 一些基督徒也模仿這一點,見面時說“Shalom”。 波阿斯和他的工人互相稱呼耶和華的名。 那時沒有太多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名。 他們也不敬拜耶和華,而是敬拜別神。 最著名的神是巴力,生育和雨神。 農民希望雨水充沛和豐收,對他們來說是命根子。

工人們回答:“願主保佑你。” 波阿斯和工人只是在使用屬靈的口號嗎? 就像我們在教會裡說哈利路亞、讚美主、阿們!聽起來就很屬靈。 我不這麼認為。 路得和在他的地裡撿麥穗,工人們沒有阻止她。 我確信,波阿斯已經吩咐可以讓窮人進入他的田地,他是在服從神的命令。 當他順服神時,他就無法從田地中獲得最大的利潤。 當我們跟隨神時,我們需要付出同樣的代價,失去一些利潤。 波阿斯是屬神的人,他的言行都將神放在首位。

路得正在他的地裡撿糧食,波阿斯向工人詢問了她的情況。 在他的田裡,應該不止路得一人。 路得是摩押人,她的衣服應該與猶太婦女略有不同。 波阿斯也早就听過她的故事。

路得記2:8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到別人田裡去撿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裡,要常常與我的女傭人在一起。9你看他們在哪塊田裡收割,就跟著女傭人去。我不是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嗎?假如你渴了,就到水缸那裡去,喝僕人打來的水。”10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是個外族人,為甚麼會在你眼前蒙恩,蒙你關照呢?”11波阿斯回答她說:“自從你丈夫去世以後,你對婆婆所行的,和你怎樣離開父母與出生之地,來到素來不認識的人中間,這一切我都知道得很清楚了。12願耶和華照你所作的報答你;你來投靠在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他充充足足酬報你。”13路得說:“主人啊,但願我在你眼前蒙恩,雖然我連你的婢女都不是,你還是安慰我,對我這麼好。”14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你過來,吃一點餅吧,拿餅塊蘸在醋裡。”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來。波阿斯把一些烘好的麥穗遞給她,她吃飽了,還有剩下的。15她再起來去撿麥穗的時候,波阿斯吩咐僕人說:“就算她在禾捆堆中撿麥穗,也不可以辱罵她。16甚至要故意為她從禾捆中抽些出來,留給她去撿,千萬不可責備她。”17路得就這樣在田裡撿麥穗,直到傍晚。她把撿來的麥穗打了,約有二十二公升大麥,

波阿斯打聽路得時,稱她為“年輕女子”。波阿斯與她交談時,稱她為“我的女兒”。 他是一個長者,而路得大約是20多歲的年輕女子。 他告訴她不要去別的田,留在他的田裡。 吩咐她可以自己去喝水,波阿斯還請她吃午飯。 路得還帶給拿俄米吃。 波阿斯告訴工人,即使她從禾捆上拾起穀物,也不要阻止她。

波阿斯那樣做,不僅是因為憐憫她,也不僅是為了順服神的律法,更重要的是他對神的愛。

路得記2:10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是個外族人,為甚麼會在你眼前蒙恩,蒙你關照呢?”11波阿斯回答她說:“自從你丈夫去世以後,你對婆婆所行的,和你怎樣離開父母與出生之地,來到素來不認識的人中間,這一切我都知道得很清楚了。12願耶和華照你所作的報答你;你來投靠在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他充充足足酬報你。”

當路得選擇跟隨拿俄米回到伯利恆時,她放棄了一切,甚至放棄了自己的宗教,來到了伯利恆。 連女傭都不如,要別人的施捨。 她可能受到文化、種族和宗教歧視? 當她決定跟隨主時,她並沒有立即蒙福。 她在日常生活中仍然面臨著許多困難。 當我們信耶穌的時候,可能也是這樣。 我們的情況可能不會馬上好轉,生活可能還會面臨很多困難。 我們遠離神嗎? 無論我們面對什麼,無論是好是壞,我們是否都像路得一樣繼續相信神?

在路得和拿俄米的一生中,耶和華沒有向她們顯現,那沒有直接出手幫助她們。 她們安全走回伯利恆,遇到波阿斯,會是偶然的嗎? 雖然看不到周圍的神蹟,但神正在幫助我們。生活中的艱辛可以讓人氣餒,拿俄米和她的家人曾經遠離祂。苦難可以幫助我們更認識神,更親近神。

路得記2:18然後帶回城裡去。路得把撿來的麥子拿給婆婆看,把吃剩的給了婆婆。19婆婆問她:“你今天在哪裡撿麥穗?在哪裡工作呢?願那關照你的人蒙福。”路得就告訴婆婆她在誰那裡工作,說:“我今天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裡工作。”20拿俄米對媳婦說:“願不斷施慈愛給活人和死人的耶和華賜福給他。”拿俄米又對她說:“這個人是我們的親人,有買贖權的一位近親。”21摩押女子路得說:“他還告訴我:‘緊跟著我的僕人撿麥穗,直到全部收割完畢。’”22拿俄米對媳婦路得說:“我女兒啊,這樣才好,要與他的女傭人一起去,免得在別人的田裡遭受敵視。”23她就緊跟著波阿斯的女傭人撿麥穗,直到大麥和小麥都收割好了。路得一直與婆婆住在一起。

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不要把土地收割乾淨,留一些給窮人。 我們對需要的人仁慈和憐憫,盡我所能。

利未記25:25如果你的兄弟貧窮,賣了部分地業,他的至親可以來,把兄弟所賣的贖回。

如果其中一個以色列人變窮並賣掉了他的土地,他最親近的親戚就必須為他買回土地。 不僅是土地,當一個人將自己賣為奴隸時,他的親戚也需要贖回他。

利未記25:47“在你中間寄居的外人或是客旅若是富足起來,你的兄弟在他那裡卻漸漸窮乏,把自己賣給住在你那裡寄居的外人或客旅的家族,48賣了自己以後,他仍有贖回的權利;他兄弟中的任何一個都可以贖他;49他的叔伯或是他叔伯的兒子可以贖他,他家族中的骨肉至親也可以贖他;如果他自己的經濟能力改善,也可以自贖。

當時除以色列外,其他國家沒有這樣的法律。 神希望他們免受貧窮之苦。 至親有買回土地和人身的義務。 這些不是親屬的唯一職責。 還有一個更不合理法規。

創世記38:8於是猶大對俄南說:“你去與你哥哥的妻子親近,向她盡你作弟弟的本分,替你的哥哥立後。”

作為買贖權的近親要與寡婦結婚,生下孩子歸已逝前夫名下。 猶太人在耶穌的時代仍然實行這項法律,撒都該人也試圖用“弟續兄嫂”來欺騙耶穌。

路加福音20:27撒都該人向來否認有復活的事,他們當中有幾個人來問耶穌:28“老師,摩西曾寫給我們說:‘如果一個人娶了妻子,還沒有兒女就死了,他弟弟就應當娶他的妻子,為哥哥立後。’

買地買人都容易,為人生子未必是個容易遵守的法則。 神設立這個近親買贖權的律法,不僅是為了保護他們不致貧窮,在物質上幫助他們。 神最終是為了救贖以色列選民,以至於救贖世界。 耶穌是我們的親屬救贖主,他將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使我們恢復為神的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