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24, 2023

面對飢荒——路得記1:1-5

 吳紹偉牧師 04/23/2023

路得記1:1在士師統治期間,國內發生了饑荒。

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從猶大的伯利


恆house of bread前往摩押地去,寄居在那裡。2這個人名叫以利米勒God is king,妻子名叫拿俄米pleasant or lovely,兩個兒子叫瑪倫weak or sick和基連to be finished or pining,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在那裡住下來了。3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去世了,留下她和兩個兒子。4他們娶了摩押女子作妻子,一個名叫俄耳巴stiff-necked,一個名叫路得friend。他們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5後來,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留下拿俄米,既沒有了兩個兒子,又沒有了丈夫。


我準備要回香港5-6個禮拜,離開前的主日是母親節。 我想與大家分享舊約中的路得記。 舊約全書39卷,以女性名字命名的只有兩卷:路得記和以斯帖記。 路得記有四章,每主日分享一章。


我們尚不知道這本書是誰寫的。 一些猶太傳統將撒母耳命名為作者。 沒有人知道這本書的確切寫作日期,但我故事發生在士師時代。 可能是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到撒母耳時期。 那時以色列沒有王。 人們無視神的律法而敬拜其他神靈,為所欲為——這很像我們現今的時代。


我們不知道是整個國家還是只在伯利恆發生了飢荒。 伯利恆的意思是麵包之家。 生產食物的地方竟然沒有食物。 今天,當我們看到飢荒時,立即聯想到其背後是自然和科學原因或人為錯誤,好像戰爭。現在很多人不相信神。 路得那個年代,人們相信飢荒是神帶來的,是神的懲罰。 這是對的,因為當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時,神告訴他們,如果他們順服並跟隨祂,祂會賜福給他們。如果他們不順服祂,並敬拜別神,神就會以飢荒來詛咒這片土地。


現今很多人不認為飢荒、自然災害和戰爭是神的作為。 我認為是。 如果你看看歷史,當人們走近神時,飢荒、災難和戰爭就會減少。 當人們遠離神時,災難就會更多。 這個國家建國時,大部分人信神,現在大部分人都不信了,看看這個國家發生了什麼。


路得記中有一個人名叫以利米勒——“神為王”,他的妻子名叫拿俄米——“可愛”,兩個兒子的名字分別是瑪倫“生病”和基連“削弱”。 他們是伯利恆的以法他人(多產的)。 有些人認為以法他人是以色列人征服這片土地之前的原居民。 有些人認為他們是以色列的一個支派——以法蓮(加倍或多產的)。 有人說他們和猶大是同一個支派。 我個人認為他是猶大支派的,因為他是波阿斯的近親,拿俄米要求波阿斯盡買贖權的近親之責。 波阿斯是來自猶大支派。


難與理解用這種方式來命名兒子。 也許是因為孩子出生後缺乏食物而營養不良。 為了給家人找食物,以利米勒決定舉家搬到摩押,需要步行7到10天。 你能想像他們正在經歷什麼樣的困難嗎? 他們需要很大的勇氣才能踏上這次旅程? 如果不離開,他們很可能會死?但如果他們冒這個險,可能還有活下去的機會。 他們最後定居在摩押,但以利米勒幾乎不知道他會死在摩押。


以利米勒死後,拿俄米和她的兒子們在那裡住了十年,兒子們至少已經20多歲。 兒子們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另一個名叫路得。 兒子死後,拿俄米準備將兒媳們打發走,以便她們再嫁或回娘家。 此時拿俄米聽說猶大有糧食,就想回去。 我不知道他們搬到摩押時帶了多少家產?但現在她一無所有,還多了兩個寡婦。 現在兩個兒子都死了,她根本照顧不到兩個兒媳,估計她們也不願意照顧她。 當她搬回猶大時,她可能有機會活下來。


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需要做出決定,而這個決定可能會改變我們的生命。 像以利米勒一樣,他們應該留下,還是應該搬到摩押? 我應該接受那份工作嗎? 許多人說他們不應該去,因為當以色列人進入這片土地時,神告訴他們,他們應該留在神賜給他們的土地上。 此外,神告訴他們不應該與外邦女人結婚。 拿俄米兒子娶的女人是摩押人,摩押人是羅得的後裔。 當初羅得住在所多瑪時,神視察了那個城市並發現了各種罪惡,尤其是同性戀。 整個城市都要求羅得交出這兩個人,讓他們發生性關係。 除了羅得和他的家人,神摧毀了這座城市。 當他們跑出城市時,神告訴他們不要回頭看,但羅得的妻子不順從,她變成了一根鹽柱死了。


羅得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山洞,她們想給父親生孩子,就把他灌醉和他睡了。 他們都因此有了孩子。 其中一個孩子名叫摩押,摩押人是這種亂倫關係中的後裔。 許多人認為,這種亂倫關係是被神詛咒的,所以摩押人不被允許進入神的聖殿。 這就是摩押人不能進入神殿的真正原因嗎?


申命記23:3亞捫人或摩押人不可進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後代直到第十代,也永遠不可進耶和華的會。4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為他們從兩河之間的亞蘭的毗奪雇了比珥的兒子巴蘭,來攻擊你,咒詛你。


申命記告訴我們,以色列人進入該地時,他們沒有為以色列人提供食物,不被允許進入神的殿。他們還請巴蘭詛咒以色列人。 亂倫起源? 亞當和夏娃的兒子塞特,從哪裡得到他的妻子? 亞伯拉罕和撒拉是同父異母關係? 不能說一種人比另一種人更有罪。 當亞當和夏娃吃了那果子時,我們都是有罪的,都在神的咒詛之下。


他們應該搬到摩押還是留在猶大?哪個才是更屬靈的選擇。 如果他們不去,就不會有路得的故事。 路得是大衛的曾祖母,耶穌是大衛的後裔。 我不認為以利米勒的問題是去或不去的決定,就像我們決定向左或向右一樣。 問題是他從來沒有問過神。神沒有介入他的生命。 當他做出決定時,主要是基於眼見,而不是信心。


當我們需要做出任何決定時,是否犯了同樣的錯誤? 我們是基於環境還是基於神? 大衛被神稱為“合神心意的人”。 大衛的一生並不是完美。 大衛的生命旅程是他向神祈禱並尋求神的帶領。 當他逃避掃羅時,他問神是否應該留在山洞裡?當他與非利士人作戰時,他會問是否應該去作戰?我們不問神,神也不參與我們的生命。 以利米勒屬於猶大支派,意思是“神為王”,但他自己掌管生命,而不是神。


悔改涉及信心和行動。我們可能會像以利米勒和拿俄米那樣遠離神,但當我們選擇悔改時,神的恩典就在那裡。 拿俄米決定返回猶大。 悔改就是回頭,不只是一個念頭,也是一個行動。 拿俄米不僅有回到猶大的想法,還建議兒媳們回她們父家。 步行回猶大需要7到10天。拿俄米比當初多了10到15歲。 當年有丈夫和兒子同行,現在她孤單一人,旅途風險難於想像?


俄耳巴決定回她父親的家,比與拿俄米到一個陌生的地方更合理。 但路得決定冒這個險,和拿俄米一起回去。


路得記1:16路得說:“請不要逼我離開你回去,不跟從你。你到哪裡去,我也要到哪裡去;你在哪裡過夜,我也要在哪裡過夜;你的同胞就是我的同胞,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7你死在哪裡,我也要死在哪裡,葬在哪裡。除非死亡把你我分離;如果我離開你,願耶和華加倍懲罰我。”


路得選擇跟隨拿俄米回到猶大。 這是一個新的地方和民旅,與她娘家的文化和宗教不同。 最重要的是路得會放棄她對摩押神的敬拜,並開始在猶大敬拜耶和華。 當我去加拿大時,我對加拿大了解不多。 不像今天,人們可以先對那個國家進行研究,通過互聯網與聯繫。 當人遷移時,也會把神像一起搬到新的國家。 我們在這裡看到中國寺廟、印度寺廟和伊斯蘭清真寺。 但是以色列人不能把他們的神帶去新的國家,他們只能在耶路撒冷敬拜神。


當路得說“你的神就是我的神”時,意義非常重大。 從此以後,她將不再敬拜別神而敬拜耶和華。 她或許對耶和華認識甚少,但她決定追隨這位神。 當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哈蘭進入迦南地時,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 我認為路得和亞伯拉罕有同樣的信心。 當我們想要跟隨神時,神要求我們每個人都擁有同樣的信心。 相信神,而不是相信我們自己、思想、環境或行為。


雅各書2:17照樣,如果只有信心,沒有行為,這信心就是死的。18 也許有人要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請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就藉著我的行為,把我的信心指給你看。19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就連鬼魔也信,卻是戰兢。20愚昧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沒有用的嗎?21我們的祖先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不是因行為稱義嗎?22你看,他的信心與行為是一致的,信心就因著行為得到完全了;23這正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也被稱為神的朋友。


拿俄米帶著路得回到伯利恆,每個人見到他們都很驚訝。拿俄米告訴鄉親不要稱她為拿俄米,而是瑪拉“苦澀的”。


路得記1:20拿俄米對她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叫我瑪拉吧,因為全能者使我吃盡了苦頭。21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卻使我空空地回來,你們為甚麼還叫我拿俄米呢?耶和華折磨我,全能者加害於我。”


人們認為摩押人受到神的詛咒,因為他們是亂倫關係的後裔。 路得是摩押人的後裔,她將是大衛的曾祖母,耶穌就是大衛的後裔。 拿俄米認為她因叛逆而受到神的懲罰。 罪有它的後果——當我們離開神時,我們會受苦,但苦難可能會導致我們悔改並回到神面前,就像一個被父親管教的兒子。


希伯來書12:1所以,我們既然有這麼多的見證人,像雲彩圍繞著我們,就應該脫下各樣的拖累,和容易纏住我們的罪,以堅忍的心奔跑那擺在我們面前的賽程;2專一注視耶穌,就是我們信心的創始者和完成者。他因為那擺在面前的喜樂,就忍受了十字架,輕看了羞辱,現在就坐在神寶座的右邊。3這位忍受罪人那樣頂撞的耶穌,你們要仔細思想,免得疲倦灰心。4你們與罪惡鬥爭,還沒有對抗到流血的地步;5你們又忘記了那勸你們好像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受責備的時候也不要灰心;6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他又鞭打所收納的每一個兒子。”7為了接受管教,你們要忍受,因為神待你們好像待兒子一樣;哪有兒子不受父親管教的呢?


我不知道摩押人是不是被神詛咒了,或者我們所面臨的困難是我們罪惡的結果。 但我知道一件事——恩典遠大於我們的罪和苦難。 與其把注意力放在這些事情上,不如讓我們更多地了解神通過耶穌和我們的信心所賜予我們的恩典。


羅馬書5:10 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神兒子的死與他復和,既然復和了,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11 不但這樣,我們現在已經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復和,也藉著他以神為榮。12 正好像罪藉著一個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所以死就臨到全人類,因為人人都犯了罪。13 沒有律法以前,罪已經在世界上了;不過,沒有律法的時候,罪也不算罪。14 可是,從亞當到摩西,死就掌權了,甚至那些不像亞當那樣犯罪的人,也在死的權下;亞當正是要來的那一位的預表。15 但恩賞和過犯是截然不同的;如果因著那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神的恩典和這一人耶穌基督在恩典裡的賞賜,對眾人就更加豐盛了。16 這賞賜和那一人犯罪的後果也是不同的;因為審判是由一人而來,以致定罪,恩賞卻由許多過犯而來,以致稱義。17 如果因著那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那一人而掌權,那些蒙豐富的恩典並且得公義為賞賜的,就更要因這一位耶穌基督在生命中掌權了。18 這樣看來,因一次的過犯,全人類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全人類都被稱義得生命了。19 因著那一人的悖逆,眾人就被列為罪人;照樣,因著這一人的順服,眾人也被列為義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