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8, 2013

情義兩相全


爱情是什么?

張國昇牧師

 (2/3/13)
講道經文:馬書 4:25;讀經:馬書 5:6-8

2013年的頭一個月已經過去了。一年好像剛剛開始,為甚麼過得那麼快。二月會過得更快,因為只有二十八天。二月雖然是隆冬季节,但日光時間開始長了,春天又快來了。西方的風俗,在寒冷的二月,加上一個溫馨甜蜜的情人節。東方的傳統,有農曆新年的慶祝。一片更新的現象,帶來不少新的盼望。在一個沉寂憂鬱的寒冬晚上,最高興看到的就是烘烘的爐火;在孤單寂寞的人生,最能使人興奮的是一點愛的火花。正如沒有公義火焰的世界,是何等的冰冷死寂;沒有愛的人生,是多麼冷酷無情。

唸中學的時候,同學們都很喜歡看武俠小說,尤其是當時哄動一時的金庸名著「射鷳英雄傳」。武俠小說有個特色,就是忠奸分明,至終邪不能勝正。年青的小伙子們都是崇拜俠義的英雄,加上金庸老練的文筆,插上些傳奇又糾纏得難分難解的愛情故事。一個風麈女俠,被情所困,愛上的偏是個奸人之子;主角英雄的對頭竟是父母指腹結拜的義弟。扣人心弦的,就是人生也有時會遇到情義兩難全的境況。

「射鷳英雄傳」 的英雄,俠侶,全是虛構人物,但金庸放在他們口中一句值得思考的話,「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生死相許,天南地北相飛燕。」。就算今天的有情人,年年慶祝情人節,也不一定懂得情為何物,更分不淸楚领受的是一種的情份。情包括感情,爱情,友情,親情,恩情,人情。武林中人,最講義氣。也有願意為義犠牲自己。但只因別人對他有恩情,才願意就義。只可惜世上大多數的人,都是自私自利,無情無義的。盡管歷史上有不少很感動人的愛情故事,夫妻的恩情多是帶有條件的。在女人眼中,世间男人多薄情。沒有人會怀疑自己的愛是不真誠;也沒人肯認愛存著私心。但若是世上充滿着的都是無私的真愛,就不會表現得那樣的淡漠無情。

既然是情人節,就讓我們談談情吧:
    感情是憑感受的,是靠不住的。有時候說話不小心,行為不適當,就會傷了感情。
    男女間的愛情是盲目的,也是靠不住。談戀愛的時候,對方甚麼好處都被誇大,甚麼處都看不見。分手的時候,甚麼長處都忘記了,只看見甚麼都不對勁。
    友情有深淺輕重之分。有表面只點頭的朋友,有職塲上往來的搭檔,也有比同胞兄弟更親密的知己。但朋友滿天下,知己有幾人知己確實難尋。或者在教會,在團契中可以找到真正能深入交通的友情。
    親情在現今的世代,漸漸淡薄。一方面是拋棄了傳統的禮教,另一方面是科技奪取了父母兒女間的珍貴時光,沖淡了骨肉親情。把知識誤認為智慧;先問電腦,才問父母。祖父母更是不合時宜的老古董。
    恩情和人情別人給的,有恩必望報;人情也是禮上往來,像欠債一般,要還的。

有一種愛是無私的從神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所描寫的愛耶穌叫門徒彼此相愛的愛「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就因此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耶穌要門徒效法他去愛。這種愛有兩個特色:愛的源頭是神,是神對世人的愛,是無條件的犠牲的愛與世人的愛有別,因為世人看得出來,能把跟從耶穌的人分別出來。門徒約翰在年老時也提醒各人「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壹 47-9)這段經文不單指出真愛是從神來,因為神就是愛。也指出要認識神,才能真正活出這樣的愛。更重要的是指出神的愛是公義的愛。神差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保羅在羅馬書裏把神的公義慈愛都寫得明明白白。公義的神定下法則,罪的工價乃是死,世人都要因罪滅亡,因為世人都犯了罪。(羅623 323)但慈愛的神說,我不願世人滅亡。「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325)公義的神不能不罰罪;慈愛的神把刑罰加在愛子耶穌身上。十字架就是神公義與慈愛的交點:耶穌基督成了我們罪人的挽回祭。

世人也能作出犠牲的愛,但人的愛不能成就神的義。羅蜜歐與朱麗葉,不只是愛情故事,事實上世間真的有不少人願意為所愛的人犠牲一切。父母為兒女,更是甚麼都可以擺上。歷史上也有不少人物,為國家民族,為正義,獻上自己的性命。為愛情而死,局外人以為是件儍事,但當事人來講,最愛的最高的表示。在父母的立場,雖然兒子壞到極點,仍是他們的孩子,仍舊願意為他犧牲一切。別人的孩子,也許跟自己的孩子一樣壞,但別想他們會為別人的孩子犠牲甚麼,別人的孩子做壞事受罰是活該的。義士為國家民族犧牲是光榮的事,但絶對不會為敵人的遭遇去犠牲。但神的愛就不同了。聖經說,「因我們還輭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 56-8)在這裏我們很清楚看見人愛的最髙峰與神的愛仍有很大分別。人為義人死,為仁人死,在某種情況下,都有可能發生,但是少之又少了。只有當人才能付出這種愛局外人不认为值得付出这种代價。但基督耶穌是為所有不配的人死。誰也不配,因為誰都是罪人; 但誰都可以蒙恩得救,因為神的愛是公平,公義的愛。

父母可以為兒女死,丈夫可以為妻子死,所愛的人暫時可以免死,但最後還是要死,因為這種犧牲只能表達愛,不能解決生命的問題。人生自古誰無死不但肉身要死,靈魂也死。因為公義的神說,人犯罪就要死。一個罪人不能替另一個罪人死,因為他自己也是該死的。罪人在神面前是個已死的人;死人不能為別人死。只有耶穌有資格替罪人死,因為他本身沒有罪。耶穌在世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 41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 425)義人也因信得生。(來 1038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是福音用最簡單的話寫出來,是人皆能明白的,也是很熟的金句。但跟著的兩節聖經也同樣重要,「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 317-18 明白這句話嗎?我聽過有人說,耶穌真強橫,信他就上天堂,不信他就貶下地獄!我才不信!留心看看這兩個節聖經,定我們罪的是我們一生的行為,所犯的罪已足夠定我們自己的命運。我們本已是地獄之子,耶穌來是拯救,不是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不是今天聽道後不信才被定了罪,就是在我們懂事以來,犯第一個罪,我們已經是地獄之子了。

公義的神不能判有罪者為無罪。慈愛的神在十字架流露出最大的恩情。在十字架上,神的情義得著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