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紹偉牧師
律法是影子 希伯來書10:1-25
I. 律法是影子 希伯來書10:1-4
主寶血洗淨我 |
從影子到真實 |
衣服上的污漬比較容易清除,可以將它乾洗,也可以買一件新的來取代。但是,當我們的生命沾染汙點時,我們如何清洗生命呢?當我們犯罪時,我們如何解決因罪帶來的污跡?我們不能像除去衣服上的污漬一樣去解決。如果沒有神,一死了之或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但如果是有神,那又如何?自殺是無法解決問題的,相反的,我們將會面對更大的問題。我們需要面對神的審判。為了解決問題,有些人用不同的方法嘗試解除生命中罪的問題。多數人認為通過做好事可以幫助他們感覺好一點。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發現做好事的功效也不是最好的。有時候,我們都希望從未做過或說過令我們後悔的事。但事情發生了,已說出去的話都很難再收回。即使在舊約中,神允許以色列人每年獻一次祭,也不能消除他們的罪過。獻祭只遮掩了當年的罪過,到了下一年他們仍然會再犯罪,所以他們不得不每年都再一次的獻祭。當我們犯罪時,不僅違反了神的律法,我們也有一種罪疚感。行為可能只是片刻,但罪疚感可能會永久的持續下去。比如,你可能只用了短短的時間殺死了人,但隨之而來的罪疚感卻可能永遠困擾著你。
罪疚感是我們永遠想擺脫的。許多人都嘗試用不同的方式來解決。有些通過做善事,有些則陷入各種狀況成癮。但是大多數時候,這些方法都只會在短時間內暫時解決心裡的罪疚感。當我們需要面對現實時,所有那些罪疚的感覺仍然會困擾著我們。我們認為我們越可以靠自己的方式來抑制這種罪疚感,就越會陷入困境。我看過很多的例子,人很努力想靠自己的方法來解決罪疚的問題。舊約裡的獻祭只是一個暫時的方法,並不能永遠消除我們的罪過和罪疚感。律法只是提醒我們的罪過。當我們嘗試戒除某些癮患時,那些癮患會佔據我們整個的思想,就好像越想戒菸,就越難戒菸。我們談論律法越多,我們越難停止犯罪。
II. 一次獻上 希伯來書10:5-18
希伯來書10:5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祭品和禮物不是你所要的,你卻為我預備了身體。6燔祭和贖罪祭,不是你所喜悅的;7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經卷上已經記載我的事,神啊!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8前面說:“祭品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不是你所要的,也不是你所喜悅的。”這些都是按照律法獻的;9接著又說:“看哪!我來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可見他廢除那先前的,為要建立那後來的。10我們憑著這旨意,藉著耶穌基督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已經成聖。11所有的祭司都是天天站著事奉,多次獻上同樣的祭品,那些祭品永遠不能把罪除去。12唯有基督獻上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來。13此後,只是等待神把他的仇敵放在他的腳下,作他的腳凳。14 因為他獻上了一次的祭,就使那些成聖的人永遠得到完全。15聖靈也向我們作見證,因為後來他說過:16“主說:‘在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他們所立的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裡面,寫在他們的心上。’”17又說:“我決不再記著他們的罪惡,和不法的行為。”18這一切既然都赦免了,就不必再為罪獻祭了。
神將律法和獻祭的制度交給以色列人的目的是什麼?通過遵守律法和向神奉獻來表達以色列人遵守並愛神。但是,你能守所有律法和奉獻一切,並不等於你真的服從和愛神。 那是舊約律法和奉獻的問題,人們可以盡力地做所有的事情,但這些可以只是外表的行為。正如我多次說過的,並不是律法出了問題。而是他們的心出現問題。就算以色列人遵守所有律法,並獻上祭物,但他們的心是可以不在那些事情上。
我深信我們都會這樣做,就好像我們得罪了我們的配偶時,我們會用嘴對她們說抱歉,但我們的心與我們的嘴並不一定是相符的。律法和獻祭是他們可以恢復與神的關係的途徑。但是,不是終點,他們還需要用心表達出來。很多時候,丈夫和妻子都有類似的問題。丈夫說我已經說過對不起,妻子怎麼還生我的氣。因為丈夫是從他自己的角度來看,幾乎不想知道以妻子的角度她想要的是什麼。
神要求以色列人遵守律法和獻祭,但神更要的是他們的心。神不在乎他們獻上什麼東西,神在乎他們的心。這就是為什麼神不接受他們的奉獻,因為很多時候只是有行為而沒有心。
另一方面,耶穌不僅向神獻上自己的身體,而且最重要的是耶穌遵從神的心意。祂來是要遵行神的旨意。耶穌把神放在首位,知道神要什麼,祂才去做那些事。我不會做飯的,大部分都是師母做飯。在過去的母親節,由於大流感,我們沒有出去吃飯,我去超市買了一些牛排來燒烤。我知道我不能燒到最好味道的牛排,但我會盡心去做。重要的是,我雖然不能像米其林三星級廚師一樣,但我的心意是在的。
我們現在有一個更好的祭物就是耶穌自己,祂盡心盡力將自己獻給神,並做了神要祂做的事。因此,當我們接受耶穌進入我們的心時,我們的心也會改變。律法不再只是條文上和形式上的律法,而是律法可以活在我們的心裡。關鍵是我們可以服從神,並且是從心底里遵行神的旨意。不單靠我們自己努力去持守律法,並且現在我們有了聖靈住在我們心中,幫助我們服從並了解神的旨意。
因為聖靈會幫助我們遵守神的旨意,所以我們在神眼中是聖潔的。我們成為聖潔,神就不再記得我們的罪過。
希伯來書10:17又說:“我決不再記著他們的罪惡,和不法的行為。”
III. 正確的方式 希伯來書10:19-25
希伯來書10:19所以,弟兄們!我們憑著耶穌的血,可以坦然無懼地進入至聖所。20這進入的路,是他給我們開闢的,是一條通過幔子、又新又活的路,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21我們既然有一位偉大的祭司治理 神的家,22我們良心的邪惡既然被灑淨,身體也用清水洗淨了,那麼,我們就應該懷著真誠的心和完備的信,進到 神面前;23又應該堅持我們所宣認的盼望,毫不動搖,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24我們又應該彼此關心,激發愛心,勉勵行善。25我們不可放棄聚會,好像有些人的習慣一樣;卻要互相勸勉。你們既然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應該這樣。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裡告訴我們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對於那些接受耶穌的人來說,不僅只有罪得到了赦免,並且在神看來他們是聖潔的。他們是在神的面前,我們現在是站在至聖所裡。我們原本是不可能站在那裡。我們不是大祭司,即使是大祭司一年也只能進去一次。我們在至聖所裡,與神面對面而沒有任何恐懼,因為我們所有的罪都已經潔淨了。
一些基督徒仍然不相信神已經赦免了他們的罪,認為神依然生他們的氣。因此他們仍然恐懼和覺得自己不能站在至聖所裡,只可以站在聖所外。他們認為自己不夠完美而且是不聖潔,無法接近神,他們錯過了很多喜樂。有人給我講了一個故事,有一家人坐遊輪去度假,他們所支付的價格包括一間房間和船上的所有設施,還有餐飲,包括自助餐等。但是這家人以為所支付的只包括了房間,所有其他都是額外的。在整個旅途中,他們什麼都沒享用,只在房間內吃方便麵。他們沒有問別人,也沒有人告訴他們遊輪上所有費用都已付過了。
關於我們得救的全部,不僅是我們所有的罪都洗清了,我們現在有聖靈幫助我們走向神。關鍵是行為和心意只是途徑,而不是終點,最終目的是神自己。我們現在可以站在至聖所裡與神見面的地方享受與他的同在。我們需要把這些去告訴人們。
中华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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