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22, 2020

禱告

吳紹偉牧師

路加福音18:9-14

I. 法利賽人的禱告 路加福音18:9--12

耶穌用這個比喻來教導門徒有關禱告。正如我之前也提到這個故事,法利賽人是耶穌時代的一個宗教的教派。他們是一群嚴守律法的宗教團體,當第一座聖殿被巴比倫摧毀時,他們返回耶路撒冷。他們認為以色列人被放逐都是因為以色列人沒有遵守神的律法,所以當他們在七十年後重回耶路撒冷,這些人想嚴格地遵守神每一條的律法。因此,他們制定了更多的律法,以為這樣就更能取悅神。這些律法包括什麼食物是不可以吃的,或者他們從市場回來之後一定要洗手才可以進食,以及認為在安息日可以行走多少路才不會違反律法的要求。


法利賽人這個詞的意思是分開或隔絕。他們是不同於其他的以色列人。他們不單只盡力去遵守每一條律法,而且他們的衣著和飲食也與很多人不同。他們想與社會上其他的人分別出來,因為他們認為這樣做可以使神喜悅,神就會祝福他們。

耶穌說,這個法利賽人上聖殿去,向神祈禱。他告訴神,他不像其他人是犯了罪並且違反律法。他提醒神,他沒有偷錢,沒有做任何傷害他人的事情,沒有與其他女性犯姦淫的罪。最重要的是,他不像站在他旁邊的稅吏幫助羅馬政府來勒索同胞的錢財。他不僅讓神知道他自己沒有違反律法,他還告訴神他是一個虔誠的宗教人士,因為他做了很多屬靈的事情,超過了律法的要求。

他每週禁食兩次,大多數法利賽人都會這樣做。關於禁食,是有不同的做法,具體取決於他們跟隨的老師。有一些老師相信並禁食是要二十四小時不進食和不喝水,有些則只是從日出到日落禁食,沒有食物和水。因此,沒有嚴格的禁食教導。但禁食總是與祈禱有關。法利賽人通常需要每週禁食兩次,在不禁食的日子每天要禱告三次。最重要的是,他奉獻十分之一給神,這是律法的要求。

申命記12:5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了甚麼地方作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到那裡求問他;6把你們的燔祭和其他的祭物、十分之一的禮物和手中的貢獻、還願祭和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要帶到那裡去;

按照人的標準,他是一個非常好的宗教人士或者用今天的話說是一個敬虔的信徒。他認為自己沒有犯罪而且實行了律法的要求。當他將自己與稅吏比較時,按照人的標準,他比稅吏要好得多。但他的問題是用自己的標準和其他人的標準來作比較,他沒有用神的標準來與自己的標準作比較。所以耶穌說,他不是向神祈禱,他只是對著自己來祈禱。他的禱告出現什麼問題呢?他所講的都是事實沒有出錯,並且也用行為來支持他的禱告。

當我們祈禱時,重要的不是正確的信息或者事實,而是我們的態度。法利賽人不僅使自己凌駕於他人之上,他也把自己放在神之上。他的態度是他比其他人好。他不需要神和神的憐憫,自己的努力和行為就足夠好。這種態度向神祈禱不是禱,而是向神匯報自己的能力和成就。

他祈禱的第二個問題不僅是態度,而且是忘記他是向誰來祈禱。小時候,我每週都要向爸爸拿零用錢,以便我可以乘公共汽車去學校和吃午飯。當我問父親時,儘管我不需要向他討,我都不認為我是配得拿這些錢的。能拿到錢就是因為我是他的兒子有這個資格。我要上學,他就得給我零用錢。否則,我就無法上學。上不了學就是他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當然我從來不會用這種態度向爸爸拿零用錢,也不能把爸爸和我放在同一個地位上跟他說話。我知道,即使他對我再好,他仍然是我父親。他在我之上,我受制於或依賴於他。

我知道許多人可能對此看法不認同。更何況現今很多事情在處理上都與以往不同了。譬如我們應該把孩子放在同一個地位當他們是朋友。甚至我看到有些父母把孩子放在他們之上。我們不能用這種思維來向神祈禱。 如果我們將神置於同等的地位,那麼我們的祈禱就不會得到垂聽。 

II. 稅吏的禱告 路加福音18:13-14

路加福音18:13稅吏卻遠遠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可憐我這個罪人!’14我告訴你們,這個人回去,比那個倒算為義了。因為高抬自己的,必要降卑;自己謙卑的,必要升高。”

另一方面,稅吏也來到聖殿祈禱。正如我之前提到的,稅吏是為羅馬人工作的猶太人,他們為羅馬人收稅。當時,羅馬政府只會向猶太人收取一個指定數目的稅款,但稅吏是可以收取更多的稅款。你會看到大多數的猶太人都討厭稅吏,不會與稅吏建立關係。認為稅吏是污穢的和有罪的,他們的所作所為應受到神的詛咒。

他來到聖殿,向神祈禱。他沒有告訴神他做的對的事情,也沒有與他人比較。他知道自己不會比他人好。他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抱歉。當他捶胸時,這不是一種宗教動作,也不是一種習慣。我相信,即使那時聖靈不是那麼普遍的運行,但他應該是被聖靈感動才能承認他所犯的罪。

約翰福音16:1 “我把這些事告訴了你們,使你們不致後退。2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  8他來了,就要在罪、在義、在審判各方面指證世人的罪。9在罪方面,是因為他們不信我;10在義方面,是因為我到父那裡去,你們就再看不見我;11在審判方面,是因為這世界的統治者已經受了審判。

真正禱告的第一件事是聖靈在我們中間運行,使我們意識到自己的罪。當我們意識到自己的罪的時候,知道自己是無能為力或自救的,唯一的方法就是來到神面前,祈求神的憐憫。這個稅吏來到神面前是為了要得到神的憐憫,如果我們的祈禱像這個稅吏一樣我們就會得到垂聽。

當你更仔細地看一下稅吏的祈禱,那只是一個很簡單和很簡短的禱告。我知道有人教導我們要如何認罪,否則神就不會聽我們的祈禱。聖經確實教導我們先要承認自己的罪,但是有時候我也想知道,如果我忘記了一些罪因而沒有向神提起這些罪,神是不是就不會寬恕我的罪? 那我是否太過專注於自己的罪而忘記神更多的憐憫呢?稅吏從來沒有說出他所有的罪過,而只是向神呼求憐憫他。耶穌說他的禱告神是垂聽的。

作為教會牧師,我尚未能帶領你們多向神祈禱。我希望我們將來可以專注於禱告,因為耶穌說神的家應該是禱告的家。

馬太福音21:12耶穌進了聖殿,把殿裡所有作買賣的人趕走,並推倒找換銀錢的人的桌子,和賣鴿子的人的凳子;13又對他們說:“經上記著:‘我的殿要稱為禱告的殿。’你們竟把它弄成賊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