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12, 2021

大審判

吳紹偉牧師   04/11/2021

啟示錄20:11-15

啟示錄20:11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坐在上面的那位。天地都從他面前逃避,再也看不見了。12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都展開了,還有另一卷,就是生命冊,也展開了。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著他們所行的受審判。13於是海把其中的死人交出來,死亡和陰間也把其中的死人交出來,他們都照著各人所行的受審判。14死亡和陰間也被拋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15凡是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他就被拋在火湖裡。


當耶穌再來,會在世上建立祂的國並統治一千年。撒旦在此期間被囚,之後被釋放。他將聚集全世界一起攻擊耶穌的國。當然,他們是沒有可能贏得這場戰爭。耶穌將會用祂口裏的氣把他們和他的跟隨者一起消滅。戰爭結束之後,耶穌將建立祂永遠的國並坐在審判的寶座上。祂會審判每一個人,不論是信徒或非信徒都要站在祂面前,接受他們最終的判決。



等一等,聖經不是告訴我們,信徒的罪已得到寬恕,我們是不會被定罪了嗎?那為什麼我們需要站在寶座前並要面對神的審判呢?是的,我們的罪不會被定了,因為神已經用耶穌來代替了我們的罪。耶穌被定罪為我們付上了罪的代價。因此,我們再沒有什麼罪可以被定。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需要站在寶座前面對這一場最終的審判。聖經告訴我們,我們不單只要面對神的審判而且審判是從信徒開始。


彼得前書4:17因為審判從神的家開始,就在這時候了。如果先從我們起頭,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結局將要怎樣呢?


那麼我們要面對什麼樣的審判呢?有些人說,神會把所有信徒和非信徒一生中所做的事不論對與錯都會像播放錄影帶一樣的播放在衆人面前,讓衆人可以看到,然後神就會根據這錄影帶來對所有信徒和非信徒進行審判。我很難接受這一種的想法或教導。至少這樣的審判應該不會發生在信徒身上,這樣的審判只能發生在對非信徒的身上。因為我們的罪已經被基督的寶血赦免了,神已經審判並把罪定在了耶穌的身上。前面的說法比較像是中國父母對孩子的情形,而不是神對相信祂的人會做的事。  


神怎麼會在衆人面前記念信徒的罪和羞辱信祂的人呢? 如果是這樣的話,這是否意味著基督的寶血無法洗淨我們所有的罪? 還是神仍然記得我們的罪,我們的罪還無法真正的被清除?在人的法律中,一個人不能因同一個罪而兩次被定罪,也就是說如果有人犯了一個罪,法官因那罪判了他入獄,這個人再也不能因同一個罪受到第二次的審判和定罪。耶穌已經為我們的罪受了神的懲罰,神為什麼還會在最後的審判中再次審判和定我們的罪呢? 


作為信徒,是什麼原因我們仍然需要站在神的審判寶座前呢?首先,這是為了神的公義。神不能讓犯了罪的人避免掉公義神的懲罰,如果是這樣的話,神就是一個不公義的神。雖然耶穌已經取代了我們的罪受到神的懲罰,使我們變為無罪,但神總需要公開的向全世界宣告這一個事實。當有人被指控犯了罪並被送交法院時,法官需要請檢察官和被告交出證據以證明被告是有罪還是無罪。

就算法官可能知道這被告是無辜的,被告仍然需要站在法官面前,並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是無辜的。之後,法官才可以宣判他是無罪,他才可以被釋放離開法院。如果法官沒有經過這種的程序就釋放了他,即使他是無罪的,這位法官都可能被別人看為是不公正濫用職權的法官。當我們接受耶穌時,我們已經是無罪的,但是神依然需要在最後的審判中宣判這一點。 


其次,這一種公開的宣判對於我們和他人都有用處。對於所有接受耶穌的人來說,即使我們的罪得到了寬恕,在我們當中並沒有很多人能相信且完全接受這一個事實。我們可能依然會對此存著懷疑。但是,當我們站在神的寶座前,面對面看見神,用自己的耳朵清楚地聽到神親自向我們宣判我們是無罪的,我們能想像一下那一刻我們將有的喜樂嗎?


最後,對於其他人特別是不相信耶穌的人而言,當我們相信耶穌的人站在神面前並且面對神的審判時,這就很清楚的表明神審判所有的人不論是信徒還是非信徒,那審判的標準是絕對相同的。當神審判我們時,祂並不是首先根據我們所做的事情和行為來審判我們。許多人仍然認為神的審判是根據我們這一生的所作所為,如果真的是這樣的標準,有那一個人包括信徒在內可以面對神的審判。不,信徒和非信徒的所作所為是神要看的第二件事。根據聖經,神首先要看的是我們生命中有耶穌嗎? 


約翰福音3:16“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使世人藉著他得救。18信他的,不被定罪;不信的,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當我們所有人都站在神審判的寶座前時,審判的標準是以我們是否相信了耶穌還是沒有相信耶穌來看。那些相信耶穌的人會受到審判但不會被定罪,但是那些不相信耶穌的人會受到審判並會被判有罪和受罰。對於這類的人因為沒有耶穌在他們生命中,他們的行為是無法拯救他們。雖然他們中有許多人一生都做了很多好事,但同時在他們生命中也做了很多壞事。當神看見他們時,他們的罪仍然存在,因為沒有基督的寶血來清除這些罪孽。當神審判他們時,他們的罪在神的面前,神會定他們有罪。


另一方面,那些相信耶穌和接受了基督寶血的人,他們的罪已經從他們的生命中被清除了。當我們站在神面前時,神不會看到我們的罪,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不會受到懲罰的原因。但這是否意味著信徒可以隨意去犯罪?在相信耶穌之後,我們所做的事情重要嗎?先前我們看過我們的生命就好像黃金一樣,雜質多價值就不會高,也不會發出耀眼的光彩。當我們生命中有過多的罪時,我們的價值就會減少,也無法反映神的榮耀。


提摩太後書2:19然而,神堅固的根基已經立定,上面刻著這樣的印:“主認識屬於他的人”和“凡稱呼主名的人都應當離開不義”。20在富貴人的家裡,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貴重的,也有卑賤的。21人若自潔,離開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主使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是的,在我們相信耶穌之後,我們所做的事在今生和在永恆的生命中都是有關係的。 啟示錄告訴我們,當我們站在神的寶座前被神審判時,我們不僅不會被定罪,還會從神那裏得到不同的賞賜。 神會根據我們為祂所做的來獎賞我們。 當我們看啟示錄頭幾章時,耶穌對七個教會的信徒給與不同的賞賜,因為他們為神所做的工和對神的忠心是有不同的。 每個信徒都擁有相同永恆的生命,但獲得的賞賜卻有不同。 我們在這一生中為耶穌和神所做的事不僅在今生是重要,也一直關係到永恆。 


啟示錄20:12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都展開了,還有另一卷,就是生命冊,也展開了。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著他們所行的受審判。13於是海把其中的死人交出來,死亡和陰間也把其中的死人交出來,他們都照著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我在讀神學院時曾擔任圖書館館長的助理。有一天,有一個人問我們的圖書館館長,天堂裡有多少本書?根據啟示錄,有兩本書,第一本書稱為生命册。第二本叫做另一本書。我不知道生命册是否用生命樹製作成的。聖經告訴我們,我們的名字必須出現在這本生命册中,否則我們將不會有永生。有人認為如何使我們的名字記在生命册上是有兩種不同的解釋方式。第一種是我們所有人的名字原本都已經記在册上,但是後來,有一些名字因為不信耶穌而從册子中刪除了。第二種是册上本身一開始是沒有名字的,直到我們接受耶穌之後,我們的名字才被寫在這本册子中。


無論那種方法是對的,重點並不在這裏。生命册不像我們的電腦系統或手機可以被侵入隨意更改的。必須有人寫下我們的名字。無論我們的名字是怎樣被寫下來的,只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不是因著自己的行為),才可以被記錄或印在生命册上。


約翰福音3:36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從子的,必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卻常在他身上。


對於那些站在神寶座前但不信耶穌的人,他們將受到審判和定罪,神的憤怒依然在他們身上。 因為他們拒絕了耶穌,所以他們是赤身露體地站在神面前,神才會看到他們生命中的罪。公義的神一定會讓罪惡受到應有的懲罰。 耶穌曾經面對神的憤怒,並代替我們面對了神的憤怒。當不信的人拒絕了耶穌,這意味著他們需要自己面對神的憤怒。


羅馬書1:18神的震怒,從天上向所有不虔不義的人顯露出來,就是向那些以不義壓制真理的人顯露出來。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在他們裡面原是明顯的,因為神已經向他們顯明了。20 其實自從創世以來,神那看不見的事,就如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都是看得見的,就是從他所造的萬物中可以領悟,叫人沒有辦法推諉。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尊他為神,也不感謝他,反而心思變為虛妄,愚頑的心就迷糊了。22 他們自以為是聰明的,卻成了愚蠢的。23 他們用必朽壞的人、飛禽、走獸和昆蟲的形象,取代了永不朽壞的神的榮耀。24 因此,神就任憑他們順著心中的私慾去作污穢的事,以致羞辱自己的身體。25 他們用虛謊取代了神的真理,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卻不敬拜事奉造物的主。他是永遠可稱頌的,阿們。26 因此,神就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原來的性的功能,變成違反自然的功能;27同樣地,男人也捨棄了女人原來的性功能,彼此慾火攻心,男人與男人作出可恥的事。他們這樣妄為,就在自己身上受到應該受的報應。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著敗壞的心,去作那些不正當的事。29 這些人充滿了各樣的不義、邪惡、貪心、陰險;滿懷嫉妒、兇殺、好鬥、欺詐、幸災樂禍;又是好說讒言的、30 毀謗人的、憎恨神的、凌辱人的、傲慢的、自誇的、製造惡事的、忤逆父母的、31 冥頑不靈的、不守信用的、冷酷無情的、沒有惻隱之心的。32 他們雖然明明知道行這些事的人,神判定他們是該死的,然而他們不單自己去行,也喜歡別人去行。


對於那些相信耶穌的人來說,當他們在面對神寶座之後,他們最終的目的地就是與神永遠的在一起。永生不是只是永遠不死,這不死只是其中的一小部份,重要的是可以再回覆到與神有一個永恆的相交互動。但是對於那些不相信耶穌的人,他們將永遠與神分離,這是聖經所講的第二次死--是屬靈上的死。 在聖經中出現過關於這兩個地方的名稱,相信耶穌的人死後去的地方稱為天堂或樂園,不信耶穌的人去的地方稱為地獄或陰間。天堂和地獄這兩個地方都是確實存在的,不是虛構的。 


路加福音16:22後來乞丐死了,被天使送到亞伯拉罕的懷裡。那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23財主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望見亞伯拉罕,和他懷裡的拉撒路,24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啊,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吧!因為我在這火燄裡非常痛苦。’25亞伯拉罕說:‘孩子,你應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同樣拉撒路受過苦,現在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卻要受苦了。26不但這樣,我們與你們之間,有深淵隔開,人想從這邊過到你們那裡是不可能的,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可能的。’27那人說:‘我祖啊,那麼求你差遣拉撒路到我家裡去,28因為我有五個兄弟,他可以警告他們,免得他們也到這受苦的地方來。’29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可以聽從。’30他說:‘不然,我祖亞伯拉罕啊,如果有人從死人中復活,到他們那裡去,他們必定會悔改。’31亞伯拉罕說:‘如果他們不聽從摩西和先知,就算有一個從死人中復活的人,他們也不會接受勸告。’”


拉撒路去天堂並不是因為他是一個乞丐或窮人,那個財主下地獄也不是因為他有錢或吝嗇。那個財主希望亞伯拉罕差派拉撒路到他的兄弟們那裏去,勸他們不要像他那樣的下地獄。但是亞伯拉罕告訴他,他們可以聽神的話並悔改。他和他的兄弟之所以會下地獄,是因為他們不聽神的話,並不是因為他們富裕或貧窮。我們可以看到地獄中的苦難是真實的。


今天,許多人對死後的想法是人一定會上天堂,不會下地獄受苦。每個人都會自動去天堂,不管他們是否相信神。 特別對一些成功和出名的人他們一定會去天堂,這不是聖經告訴我們的。有天堂和地獄,兩個地方都是真實的。天堂只容許那些死了並相信耶穌的人。對於那些不相信耶穌的人來說,他們要去的地方是地獄。天堂是我們可以與神同在的地方,沒有痛苦。地獄是神不會出現的地方,那裡充滿了許多苦難。這不是威脅,這是真實的。我這麼說的不是要恐嚇大家,而是要告訴大家聖經是真實的描述了這兩個地方的。


天堂或樂園和地獄或陰間都是臨時的地方。這兩個地方是在最後審判前的地方。是為在神還沒有開始大審判之前死去的人而設立的,他們死後會立即送去天堂或地獄,我們在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中看到這樣的判斷。大審判之後,對於那些相信耶穌的人,他們將與神和耶穌同在一個稱為“新天新地”的地方。對於那些不相的人,他們將被拋到火湖裡,火湖原本只是為邪靈和魔鬼設計的。但是那些拒絕神的人加入他們的行列一起來對抗神,所以這些人將與他們一同受苦。我相信火湖比地獄更糟。神不會在那裡,想像一下一個沒有愛,沒有恩典,沒有憐憫的地方會是個什麼樣子? 火湖裡有不滅的火和有許多的蟲咬人,那些不相的人需要與魔鬼和所有的邪靈永遠在一起。


馬可福音9:48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49每一個人必被火當鹽來醃。


當我們站在神審判寶座前唯一解決的方法就是我們被耶穌的寶血所覆蓋。 神再也看不到我們的罪了。 我們被送到火湖的原因就是拒絕耶穌的寶血,因而需要獨自站在神的審判台前,赤身露體的在神面前展示我們的罪。當神看到了我們所有的罪時,祂必會定我們有罪,並將我們拋到火湖裡。 神已經為我們提供了一條出路讓我們能逃離火湖,但是我們必須要自己來回應並接受神的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