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17, 2021

後果

吳紹偉牧師  05/16/2021

I. 戰爭 創世記14:1-7

創世記14:1當暗拉非作示拿王,亞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瑪作以攔王,提達作戈印王

的時候,2他們興兵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3這五王在西訂谷會合。西訂谷就是鹽海。4他們服事了基大老瑪已經有十二年,到第十三年就背叛了。5第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了,在亞特律.加寧擊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擊敗了蘇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擊敗了以米人,6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擊敗了何利人,一直追擊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7然後轉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攻佔了亞瑪力人全部的領土,也擊敗了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


羅得離開亞伯蘭之後,他選擇搬到靠近所多瑪城的地方,因為他認為那附近的土地更適合牧養他的牲畜 。他憑直覺挑選了這塊土地,但他並不知道選擇所帶來的後果是什麼。羅得搬到的地方是位於南部,而來攻打他們的這四位王是來自北部。當我們看這件事時,我們需要知道,那些王和地方與今天的王和國家是有點不同的。這些地區就像城市,王就像城市的市長。城市像奧斯丁,達拉斯或休斯敦一樣。他們不像巴比倫對埃及。那時他們還沒有發展到這樣的規模。這就好像是部落間的戰爭,而不是國家與國家的戰爭。戰爭的主要原因是南方的城市背叛了北方的城市,他們不想再向以攔王基大老瑪進貢任何金錢或物資。


歷史上所有的戰爭的原因大多是為了獲得更多的資源,土地和自我的證明。大多數的戰爭的爆發都是因為我們在生命中拒絕認識神的一種罪的原因。


雅各書4:1你們中間的爭執和打鬥是從哪裡來的呢?不是從你們肢體中好鬥的私慾來的嗎?2你們放縱貪慾,如果得不到,就殺人;你們嫉妒,如果一無所得,就打鬥爭執。你們得不到,因為你們不求;


II. 被擄 創世記14:8-12

創世記14:8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谷列陣,與他們交戰;9就是與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交戰,就是四王與五王交戰。10 西訂谷有許多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的時候,都掉在坑裡,其餘的人都向著山上逃跑。11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以及一切糧食都拿走,12連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也帶走了。當時,羅得住在所多瑪。


北部的四位王打贏了南部的五位王,他們奪走了南部地方的財產和所有人民。 當時獲勝的一方對於戰敗一方的人是很看重的,因為這些人可以成為他們的奴隸,而不像今天這樣,人在戰敗後不再有任何價值。 在當今的許多戰爭中,種族滅絕是主要的目的,因為人認為人類只是從細胞中進化而來。東西可以比人更有價值。 我們通過人所擁有的東西來衡量他的價值,但這不是神看我們價值的方式。


現今已經沒有太多人相信人類是按照神的形像來創造的,人類比任何其他生物都重要。 但是人的價值不僅與我們有關,而且與神有關。 殺戮不僅只是破壞細胞,而且是對神的一種罪行。 我們可能不會以身體來殺害任何人,但在耶穌的教導中,用不當的言語對待人也是殺人。


馬太福音5:21“你們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必被判罪。’22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向弟兄發怒的,必被判罪。人若說弟兄是‘拉加’,必被公議會審判;人若說弟兄是‘摩利’,必難逃地獄的火。


小心我們的嘴巴,並要留意我們對別人所說的話,因為當我們對人話語粗暴時,我們不僅傷害人,也是侮辱神。 我不會對我的孩子說她們愚蠢。 即使她們沒有我的基因,但最重要的是,她們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


雅各書3:5照樣,舌頭雖然是個小肢體,卻會說誇大的話。試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6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是個不義的世界,能污穢全身,把整個生命在運轉中焚燒起來,而且是被地獄之火點燃的。7各類飛禽、走獸、昆蟲、水族,都可以馴服,而且都已經被人類制伏了;8可是沒有人能夠制伏舌頭;它是喋喋不休的惡物,充滿了致命的毒素。9我們用它來稱頌我們的主和天父,又用它來咒詛照神的形象被造的人。10同一張嘴竟然又稱頌主,又咒詛人;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該的!


我敢肯定,當以攔王基大老瑪把戰敗的人當作的奴隸時他沒有尊重神。 他純粹是自私的原因。 有時,神允許戰爭或一些壞事發生在我們的生命中,以便使我們認識祂並回到祂的身邊。 當我們面對困境時,我們有兩種選擇,一種是遠離神,我們自己要負責;另一種是悔改並回到神那裡。 當我們面對目前這種疫情時,有些信徒選擇遠離神,但也有些人選擇回到神的身邊,親近神。 羅得被擄之後,失去他所擁有的一切。羅得搬到所多瑪附近是一個不好的選擇。


III. 恩典 創世記14:13-16

創世記14:13有一個逃出來的人,跑來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那時,亞伯蘭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裡。幔利和以實各,以及亞乃,都是兄弟;他們都是亞伯蘭的盟友。14亞伯蘭一聽見姪兒被人擄去,就抽調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一直追到但。15亞伯蘭和他的僕人漏夜分隊攻擊他們,結果擊敗了他們,又追趕他們直到大馬士革北面的何把,16將一切財物都奪回來,也把他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以及婦女和族人,都奪了回來。


當羅得決定離開亞伯蘭時,他們的關係可以說是破裂了。無論羅得面對什麼,都是他自己的問題,亞伯蘭並不需要參與其中。亞伯蘭只需要處理自己的事,他可以不再掛心羅得的麻煩。但是事實並非如此,亞伯蘭和他的盟友加上來自亞伯蘭的318多名壯丁一起去救羅得。我們並不完全清楚總共有多少人參與,但我們知道亞伯蘭最後贏得了戰爭,拯救了羅得和其他的人並他們的財產。這是一個場巨大的勝利。

有些人離開了神,他們不再與神有一個良好的關係。當他們遇到問題時,他們不敢向神求助,因為他們認為神已不再關心他們。羅得決定與亞伯蘭分開,當他遇到問題時,亞伯蘭馬上就來幫助他。   羅得本應該為自己錯誤選擇的後果付出代價和承受痛苦的。想想神和我們。當我們遇到麻煩時,神的恩典和愛比亞伯蘭對羅得的更大得多。


希伯來書4:14我們既然有一位偉大的、經過了眾天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就應該堅持所宣認的信仰。15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並不是不能同情我們的軟弱,他像我們一樣,也曾在各方面受過試探,只是他沒有犯罪。16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的是要領受憐憫,得到恩惠,作為及時的幫助。


當我們做出錯誤的決定並離開了神,我們是需要付出代價的。但神的恩典和愛依然存在,神會幫助我們,即使是在我們遇到麻煩時才親近祂。


IV. 十一 創世記14:17-20

創世記14:17亞伯蘭擊敗了基大老瑪和與他聯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帝王谷。18撒冷王麥基洗德也帶著餅和酒出來;他是至高神的祭司。19他給亞伯蘭祝福,說:“願創造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給亞伯蘭。20把敵人交在你手裡的至高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一切,拿出十分之一來,給了麥基洗德。


亞伯蘭贏得戰爭後,他遇到了神的大祭司麥基洗德。希伯來書告訴我們,他沒有開始,也沒有終結的。當神把律法交給摩西時,神只允許利未支派成為祭司,亞倫的兒子成為大祭司。耶穌如果根據摩西律法不可能成為大祭司因為祂是來自猶大支派的。希伯來書告訴我們,大祭司的職份是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而不是利未支派的亞倫。耶穌--大祭司的職份比亞倫的榮耀更大。亞伯蘭遇見麥基洗德時,亞伯蘭把一切所得的十分之一獻給了麥基洗德,麥基洗德祝福了亞伯蘭。麥基洗德是道成肉身前的基督嗎?


亞伯蘭知道自己的勝利並不是因為他的能力。是神的祝福,所以當他遇見麥基洗德時,他願意向神奉獻一切所得的十分之一。奉獻不是給神剩下的東西,也不是我們不想要的東西,如同將舊手機或電子產品轉給我們的妻子和孩子,然後自己買一個新的。


我應該奉獻多少?有人認為十一奉獻不是新約中的正確的教導,因為十一奉獻只出現在摩西律法中,所以我們可以像耶穌在馬可福音中提到的寡婦一樣奉獻幾過小錢。有人認為我們應該付出超過十分之一的奉獻,因為我們需要比舊約奉獻的更多。問題不在多少。我們的心比數量和質量更為重要。


哥林多後書9:6還有,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7各人要照著心裡所決定的捐輸,不要為難,不必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亞伯蘭在摩西律法所訂的規定前作出了十一奉獻。 他奉獻是因為他愛神勝過他擁有的一切。 他知道神給了他許多的祝福,他從神所獲得的與他所奉獻的是無法可以相比的。 當時亞伯蘭把一切戰利品都歸還給了所多瑪王,他是從那裡得到他向麥基洗德奉獻的東西呢?


V. 戰利品 創世記14:21-24

創世記14:21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請你把人交給我,至於財物,你拿去吧。”22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創造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舉手起誓;23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條鞋帶,我也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發了財。’24我甚麼都不要,除了僕人吃掉的以外,但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讓他們拿去吧。”


勝者為王,這不僅是現在,在當時也是如此。亞伯蘭打贏了仗他有權奪走一切,是他應得的。但是他為什麼不拿這些戰利品呢?幫助亞伯蘭的盟友得到了他們的戰利品。亞伯蘭打贏了仗,為什麼他不從所多瑪王那裡取任何東西呢? 


在羅得移近所多瑪之前,神已經告訴我們所多瑪是一個充滿罪惡的城市。亞伯蘭不想從所多瑪得到神看為邪惡的東西。現今人們不再在乎這一點了,金錢就是金錢,沒有乾淨的錢也沒有邪惡的錢。但是亞伯蘭認為在神認為邪惡的地方得到財物是不對的。他先選擇了神,然後才看所得的財物。他看所多瑪的事情不只是倫理道德的問題,更重要的是,他與所多瑪之間存在著屬靈上的分歧。他寧可不取任何東西得罪神。有些人可能認為從所多瑪那裡取東西是沒有問題,但亞伯蘭認為萬萬不能。


哥林多後書6:14你們和不信的人不可共負一軛,義和不法有甚麼相同呢?光明和黑暗怎能相通呢?15基督和彼列(“彼列”是撒但的別名)怎能和諧呢?信的和不信的有甚麼聯繫呢?16神的殿和偶像怎能協調呢?我們就是永生神的殿,正如神說:“我要住在他們中間,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17所以,“主說:你們要從他們中間出來,和他們分開,不可觸摸不潔淨的東西,我就收納你們。”18“我要作你們的父親,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世界正在教導我們以任何方式獲得一切。 作為信徒,我們可能不會有偏差的做法,但是我們是否擁有亞伯蘭的信心,即使他贏得了這場戰事,但為了神的緣故,他放棄了他應得的戰利品。 他不是從他自己的喜好而是從神的角度來看事情。 我們是否像亞伯蘭一樣來定義信呢? 我們會作出與亞伯蘭相同的選擇嗎?


亞伯蘭沒有從所多瑪王那裡拿走任何東西,那麼亞伯蘭又是從那裡向麥基洗德做出奉獻呢?我們不知道他是否從他的盟友那裡分到東西。 亞伯蘭是否從北方戰敗的四位王中奪走他們的一切來奉獻給麥基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