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紹偉牧師 06132021
I. 相遇 創世記17:1-8
創世記17:1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要在我面前行事為人;你要作完全人。2我要與你立約,要使你的後裔人丁興旺。”3於是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告訴他,說:4看哪,這就是我和你所立的約:你要作多國的父。5你的名不要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經立了你作萬國的父。6我要使你極其昌盛,國度因你而立,君王必從你而出。7我要與你,和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成為永遠的約,使我作你和你的後裔的神。8我要把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作永遠的產業,我也要作他們的神。”
亞伯蘭與夏甲生下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是86歲,以實瑪利的出生是對神應許的一個誤解。聖經在這段時間中沒有提到神和亞伯蘭之間的任何接觸。到神與亞伯蘭再相遇時,亞伯蘭已經是99歲了。這可能意味著神在過去的13至14年間沒有與亞伯蘭說話。有可能是因為亞伯蘭試圖用自己的方法生下一個兒子,這是神所不喜悅的,又或者因亞伯蘭忙於照顧以實瑪利而沒有時間與神接觸。此時的以實瑪利應該是13歲了,在當時他已經被視為是一個成年人。他可以結婚,如果父親已經離世,他可以合法地繼承父親的遺產。如果他犯了罪,他甚至得為自己所犯的罪負責,需向神獻上贖罪祭。
我不知道神與亞伯蘭之間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神會有這麼長一段時間的沉默?無論如何,神再次的向亞伯蘭顯現,與亞伯蘭交談。這次神對亞伯蘭說的話與從前幾次有所不同。首先,神向亞伯蘭透露了祂自己的名字,聖經告訴了我們,神已經多次與亞伯蘭相遇,但神從未有告訴亞伯蘭祂的名字--這是第一次。神告訴亞伯蘭,祂的名字是“全能的”,因為祂的名字是意味著他們之間是有什麼樣的關係。有人叫我Nelson牧師,這是我的工作頭銜,我的朋友叫我Nelson,我的孩子叫我爸爸,我的妻子叫我愛人或者有時候只叫我“某某”。 所有這些稱呼都代表著不同的關係。
當神告訴亞伯蘭祂的名字是“全能的” 。希伯來文是“ el-Shadday”,意思是最有能力的神。神可以做任何事。有些人問了一個關於全能神的哲學問題。如果神是全能的神,祂能否造一塊很大和最重的石頭,即使連祂自己也無法抬起? 這就好像一個男人告訴一個女人他愛她,那個女人問他“你愛我有多少”。男子回答說:“我能為你做任何事”。 那個女人對他說“你能否從UT的塔頂跳下來證明你愛我?” 我想他應該還是不會跳的。 神能造那麼一塊石頭嗎?
當神告訴亞伯蘭祂的名字叫“全能的神”的時候,神不只是一種力量和能量,祂還是一位具有屬性或位格的神,也就是說神具有自己的意志。當女人要求男人從建築物上跳下來證明他對自己的愛時,問題不在於男人,而在於女人。全能的神與石頭無關。我們稍後將會找出為什麼神告訴亞伯蘭這個名字。
神將亞伯蘭的新名字告訴亞伯蘭後,祂要求亞伯蘭在祂面前行事,作個完全的人。神並不是告訴亞伯蘭走在祂的前面。這是指亞伯蘭可以與神同行。如此亞伯蘭可以更加與親近神,他變得無可指責。亞伯蘭變成一個完全人,並不指他就可再做錯任何事情。是神使亞伯蘭無可指責。無可指責這個詞也可以翻譯成完全。正如我之前提到的那樣,亞當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因他犯罪了,神不再與他同在,他和我們每個人都不再是完全了。除非神再回到我們的生命中,否則沒有人是完全的。當亞伯蘭再次與神同行時,這才使他的生命變回完全並不是靠他自己的行為。耶穌對有關永生的教導都有著相同的觀念。
約翰福音17:3認識你是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認識這個詞與聯合,相連在一起和兩個合而為一有相同的含義。當我們邀請耶穌進入我們的生命時,我們才可以與耶穌同行,並且被定為無可指責和完全。
這次的相遇神再次與亞伯蘭立約。這次與亞伯蘭所立的約,跟從前所立的約有些地方是相同的但有些是不相同的。神應許亞伯蘭將會成為多國的父,他將有許多後裔,君王將從這些他的後裔中出來。神會將這塊土地交給他的後代。這次神所立約在這些應許上都是跟之前的約相同。但是,這次的應許裏還包括了ㄧ些新的應許。首先,這個約是一個永遠的約,是神從未說過的。這次神不僅應許了亞伯蘭,也應許了他的後裔,是一個永不改變的約。
這與神之前對亞伯蘭的應許是不同的,即使祝福是相似的。為此,神不僅告訴亞伯蘭祂自己的名字,而且還給亞伯蘭起了一個新名字。神將亞伯蘭改成了亞伯拉罕。亞伯蘭的意思是“尊貴的父”,亞伯拉罕的意思是“多國的父”。當我們出生時,父母會給我們取一個名字,這不僅行使了他們在我們身上的權力,而且也是與我們一個關係的開始。當神更改亞伯蘭的名字時,那也意味著他們之間有了一個新的關係。在聖經中,神和耶穌也改過少許人的名字。保羅成為信徒之後,他將自己的名字從掃羅改為保羅。相信耶穌後,我們需要更改名字嗎?在聖經中也有許多人相信耶穌之後還是保留了他們自己原來的名字。
II.記號 創世記17:9-14
創世記17:9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世世代代的後裔都要謹守我的約。10我與你和你的後裔所立的這約,是你們應當謹守的,就是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11你們都要割去身上的包皮,這就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記號了。12你們中間世世代代所有的男子,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或是用銀子從不是屬你後裔的外族人買來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13在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來的,都一定要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刻在你們身上,作永遠的約。14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就是沒有割去身上的包皮的,那人必從民中剪除,因為他違背了我的約。”
在神賜予亞伯拉罕與他的後裔一個永久的約之後,神要求每個男性都要行割禮,以此作為該約的記號。 割禮在當時不是一件什麼新鮮的事,在周圍的許多文化中也都有行割禮。 在當時的某些文化中,只有王室男性才可以行割禮,以表達自己是王室的成員與普通百姓有所區別。割禮是神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證明他們與神的關係的一個記號。 如果男性沒行割禮,這男性必須從他的人民中剪除,這可能意味著死亡。 同樣,神不會成為他的神,他也不在這個盟約之下。
在新約中,神再沒有要求信徒行割禮,而是要求我們奉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名接受浸禮。 這是神給我們與祂的關係的記號。其實在舊約和不同的宗教都有出現過有關浸禮的事情,所以浸禮並不是新約裏才有的教導。新約的浸禮與舊約和其他宗教唯一不同的地方是新約的浸禮必須是奉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名來進行。舊約和其他宗教是沒有奉任何名字來行浸禮的。
馬太福音28:18耶穌上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上一切權柄都賜給我了。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20我吩咐你們的一切,都要教導他們遵守。這樣,我就常常與你們同在,直到這世代的終結。”
我從前聽過有些人教導說,神與亞伯拉罕和他的後代之間永久的盟約使猶太人得以永遠的得救,即使他們不信耶穌基督。只要猶太人受了割禮,他們就是神的子民,他們屬於這個永久的盟約之下,因此他們不需要相信耶穌是他們的救主。在某種程度上,這種邏輯可以應用於浸禮只要一個人奉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名接受浸禮這個人一定得救。這是否意味著只要我們受過浸禮,包括嬰兒和離世的人,我們就會得到永生呢?
我本人不能接受這種的教導。亞伯拉罕得救不是基於這個割禮,而是因為他對神的信心而得到了神給他的祝福。割禮是證明他對神的信心的記號。沒有亞伯拉罕相同的信心,割禮就毫無意義。割禮沒有拯救他和他的後代的能力,拯救是由於他們對神的信心。正如我提到的那樣,當年有許多不同的文化都行割禮,甚至在亞伯拉罕之前的年代就已經行了割禮。雖然其他文化都行割禮,但那些人並不會因行割禮而得到拯救。亞伯拉罕之後也跟以實瑪利行了割禮,我們知道以實瑪利沒有承受神的應許。
在新約聖經中告訴我們,那些相信耶穌然後受浸的人才會得救。不是浸禮可以拯救我們,而是我們對耶穌的信心拯救了我們。亞伯拉罕也有同樣的信心,是他對神的信心而不是對他行為的相信。浸禮就好像割禮,都是神給的一個記號,證明我們與神的關係。這些禮儀本身不能拯救我們。即使你已經受浸但不相信耶穌,那浸禮也無法使你脫離神的審判。
馬可福音16:16信而受洗的必定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浸禮和割禮是神在不同時期的記號,但都要求相同的信心。 它們是表明我們對神的服從的行為。 保羅告訴我們,真正的割禮不是外面的,而是在我們的內心。
羅馬書2:28 因為表面上作猶太人的並不是猶太人,在肉身上表面的割禮也不是割禮。29 唯有在內心作猶太人的才是猶太人;割禮也是心裡的,是靠著聖靈而不是靠著儀文。這樣的人所受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神來的。
神要我們每個人都相信耶穌,否則,任何人都無法得救。
使徒行傳4:1使徒們正對群眾講話的時候,祭司、聖殿的守衛,和撒都該人來到他們那裡。2因為使徒教訓群眾,並且傳揚耶穌復活,證明有死人復活這件事,他們就非常惱怒,3於是下手拿住使徒。那時天已經晚了,就把他們拘留到第二天。4然而有許多聽道的人信了,男人的數目,約有五千。5第二天,猶太人的官長、長老、經學家,都聚集在耶路撒冷,6還有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約翰、亞歷山大,以及大祭司的家人,所有的人都在那裡。7他們叫使徒都站在當中,查問說:“你們憑甚麼能力,奉誰的名作這事?”8當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對他們說:“民眾的領袖和長老啊!9我們今天受審,如果是為了在那殘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就是這個人怎麼會好的,10那麼,你們各位和以色列全民都應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這人好了,是因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這位耶穌基督,你們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 神卻使他從死人中復活。11他是你們‘建築工人所棄的石頭,成了房角的主要石頭。’12除了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彼得和約翰在耶路撒冷告訴他們的同胞--猶太人要相信耶穌基督,以便他們可以得救,彼得和約翰也因此在耶路撒冷被捕。 他們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在這永約之內的人,但他們告訴其他亞伯拉罕的後裔都要相信耶穌。 神與亞伯拉罕所訂立的盟約有兩個層面,首先是神作出了祂的應許,其次也要求亞伯拉罕通過服從割禮的行為來表達他信靠神。 當我們相信耶穌並受浸時,我們也在與神的永恆約中。如果有些弟兄姊妹小時候受了洗禮,但當時並沒有接受耶穌在你的心中而現在清楚知道自己已經相信了耶穌可以考慮接受浸禮,對於另一些弟兄姊妹已經清楚知道自己已經接受了耶穌但從來都沒有接受過浸禮的,都需要想想應否要接受浸禮。如果你不清楚什麼是相耶穌和浸禮的可以與我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