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士卿
一、「浪子回頭」故事光芒四射
二、胡牧師從三個故事見證神的愛
胡牧師在傳講這故事時,是包括整個十五章的內容講,說主耶穌在十五章中講了三個失而復得的故事,第一個是講失羊的故事,在一百只羊中失了一隻,仍設法找了回來,牧羊人高興萬份;第二個是講失錢的故事:一個婦人有十塊錢,失去其中的一塊,仍設法找了回來,高興得邀請鄰舍、親友一同歡喜;第三個才講「浪子回頭」的故事:主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是「浪子」,當「浪子」回頭以後,敘述他父親高興慶祝的情形。在這三個失而復得的故事中,第一個是百分之一的失而復得、第二個是十分之一的失而後得、第三個是二分之一的失而復得。由百分之一逐步進展到二分之一,正說明神是多麼疼愛世人。尤其在十五章三十二節經文中有二十二節經文,是專講「浪子回頭」的故事。胡牧師更詳佃闡釋經文中的精義,說明主題「父神的愛」是多麼的長、闊、高、深。
三、張牧師檢討大兒子沒有愛心
巧得很,第二週是張主任牧師講道。他傳講的主題雖然不同,卻在最後也講述「浪子回頭」的故事。他認為「浪子」所以能悔改,是經過艱苦生活的磨練而產生的悔改,可知艱苦的磨練也是神的賜福。而「浪子」的悔改是痛澈的悔改。因為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做你的兒子。』短短這幾句鏗鏗有力的話,道盡了心底澈底的悔悟,令人心酸、也令人讚嘆。尤其他在說得罪了你以前,先說得罪了天,把天擺在第一順位、把父親擺在第二順位,更表達了他已罪大惡極,犯了天地難容的大罪,再一次見證他那發自內心的悔改,怎能不使神人一致的悅納!主任牧師更進一步檢討大兒子太缺乏愛心,當小弟迷失時,他既不幫忙設法尋找、勸其迷途知返。現在小弟回來了,他應當高興才是。可是他反而不悅,完全失去了做大哥哥的身份,太不應該。
四、兩個兒子都是「浪子」
先後聆聽兩位牧師的證道,分別以不同角度,肯定「浪子回頭」故事中的「浪子」,論證父神的愛是多麼的偉大仁慈,使我受益良深。再閱讀路加福音十五章的經文,更使我又一次見到神的亮光。我發現在這「浪子回頭」的故事中,不是一個「浪子」,而有兩個「浪子」。誠如經中所說,小兒子當然是在生活上放蕩不稽的浪子;經文中雖未說大兒子也是「浪子」,他在日常生活上行規蹈矩、沒有甚麼可指責的地方。但是根據經中對他態度表現的敘述,可知他在屬天的表現中,完全是一個失去靈性的「浪子」。換句話說:『小兒子是生活上的「浪子」,大兒子卻是靈性上的「浪子」』。
因為神就是愛,神更命令我們:「第一要愛神、第二要彼此相愛」。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十四節(耶穌說:)「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失喪一個。」神的愛是無所不在的。如果一個人沒有愛心,就是沒有靈性,當然要流浪在神的國度之外了。愛是恒久忍耐叉有恩慈,聖經中有一段記載說:「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鐃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太18:21-22)」可見兄弟之愛,是永無止境的。可是這個大兒子不但不鐃恕弟弟的過失,也不設法尋找弟弟勸勉他痛改前非。誠如主任牧師所指出:大兒子實在太缺少愛心了。證明他全無靈性。可見他是靈性上的「浪子」,此其一。其二:經上說,當小兒子要求提前分財產時,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路15:12)。」請注意,經文中不是說「分給他」,而是說「分給他們」。如果我們再看〔新譯本〕,更清楚指出說「分給他們兄弟」。這正說明在分給小兒子的財產時,大兒子也同時分得了財產。依照當時以色列人的習俗,大兒子是有長子的名份,應分得雙倍的財產。也就是說小兒子只分得三分之一的財產,大兒子卻分得三分之二的財產,大兒子應該知足才是。可是他卻不知足常樂,竟因父親盛宴接待「浪子」回頭的小弟而憤憤不平,可見其貪而無厭,無屬靈生命之可言,其三:有云:「長子如父」,長子有管教其弟妹們的責任。當小兒孑迷失時,大兒子有教導其為善去惡的責任。何況他從小即與弟弟朝夕相處,對其弟弟的一舉一動應當暸若指掌。當他發現弟弟開始偏行己路時,既未管教,也未請示父親該如何設法改善,任由小弟為所欲為,在道義上顯然難辭失職之咎。此其三。最後太不應該的是:他一直與父同在,既未曾流浪街頭,也未身受飢寒交迫之苦。一直過著平安喜樂的幸福生活。他不僅不能知福惜福,還在獲知「浪子」小弟回頭是岸時,不但不高興,反而充滿妒嫉之心。被妒嫉的靈充滿的人,,顯然是神所厭惡的,更證明大兒子是一個道道地地的靈性上的「浪子」。
五、大兒子正是我們的一面鏡子
很遣憾,當我們指責故事中的大兒子是靈性的「浪子」時,更進一步發現他正是我們的一面鏡孑。鏡子中的大兒子在靈性上的種種缺失,正若隱若現映照在我們的屬靈生命中。大家若捫心自問:『我們都能澈底遵守神的命令「被此相愛」嗎?』尤其能會對那些認為不可愛的人也仍「愛人如己」嗎?我們沒有迷失過嗎?或許我們正在迷失當中。雅各曾一一指出我們迷失的情況有十二種。包括:在一、試鍊中灰心失望,失去信心(參雅1;2-4);二、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陷在撒旦的試驗網羅中(參雅1;13-15);三、聽道而不行道,只頌受智識、不願意實踐(參雅1;19-25);四、按外貌斷定人的價值(參雅2;1-8);五、沒有按照「愛人如己」神的命令待人(參雅29-13);六、自稱有信心、卻沒有行動(參雅2;14-26);七、低估舌頭的殺傷力,惡意批評(參雅3:1-12);八、按情慾行事,造成教會中的爭鬥(參雅4:1-3);九、與世俗為友,愛世界過於愛神(參雅4:4-6);十、彼此誹謗埋怨(參雅4:11-12);十一、自以為前途是在自己手中,沒有倚靠掌管明夭的神(參雅4:13-17);十二、因犯罪以致生病(參雅5:15)。
當然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迷失之事,一定還有訐多。但若僅就上述雅各所列舉之十二項迷失而言,我若能一一細加檢討反省,試問誰敢肯定自己完全過得了關?當我責難故事中的大兒子時,使我想起主耶穌面對行淫被拿婦人的處理問題時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8:7)。」「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約8:9)。」因此,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我們都有罪在身,本來沒有資格對故事中的大兒子說長道短。
六、小兒子是我們謙卑悔改的典範
在這個「浪子回頭」的故事中,重點是講天父的仁慈,凡認罪悔改的人,夭父必赦免我們一切的罪。舊約中掃羅與大衛二人就是很好的見證:他們曾先後為王。在人性上同是一樣的軟弱。為甚麼神愛大衛而厭惡掃羅呢?他們的不同之處,最主要的是掃羅知過不改、遠離神;而大衛卻卻願意父神作他的燈。接受神照明他的黑暗,從而謙卑的澈底認罪悔改、永遠信靠神、順服神。
正是我們的好榜樣。因此,「浪子回頭」故事是做了美好的典範,又再一次的提醒我們要儆醒,嚴正地告訴我們這些「因信稱義」而蒙恩的罪人,認識到謙卑悔改是我日常屬靈生活中的一項重要部份。因為「因信稱義」是一時的決志,而悔改則是我們的終生志業,惟有求神帶領並賜給力量,在日常生活中,不斷除去那些隱而未現的罪和那些不蒙父神悅納的言行。使靈命逐步長進,才能真正成為神的兒女。阿們!
士卿補記於6/1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