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16, 2019

為主的名接待最小的弟兄

吳紹偉牧師
馬可福音9:30 - 50耶路撒冷之旅II

為主的名接待最小的弟兄
I. 第二次預言受害  馬可福音9:30 -32
馬可福音9:30他們從那裡出去,經過加利利,耶穌不想讓人知道,31因為他正在教導門徒。他又對他們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的手裡,他們要殺害他,死後三天他要復活。”32門徒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他。

這是耶穌第二次告訴祂的門徒,祂將會死,並會復活。 祂不僅要向祂的門徒證實祂真的會死和復活,而且這次與第一次有點不同的地方。 這一次祂告訴他們祂將會被出賣,被出賣這個詞字面意思是被交出來。 問題是誰將耶穌交到人的手中。 耶穌將會被祂的一個門徒猶大出賣,看來猶大是主犯。 猶大肯定是一個很重要的角色,但他不是這件事的設計人。 實際上,神是將耶穌交給人的設計者,因為我們的罪,耶穌被交在人的手中和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付出救贖的代價。

有一些教導描繪猶大是個英雄,因為如果沒有人出賣耶穌,那麼耶穌就不會死在十字架上,也不會有拯救的事情出現。 猶大不應該被看為是一個壞人,他應該是英雄。神才是個壞人,因為神讓猶大出賣了耶穌。

羅馬書832 他連自己的兒子都捨得,為我們眾人把他交出來,難道不也把萬有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II. 爭論誰為首  馬可福音9:33 -37
馬可福音9:33他們來到迦百農。在屋裡的時候,耶穌問他們:“你們在路上爭論甚麼?”34門徒一聲不響,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35耶穌坐下,叫十二門徒來,對他們說:“誰想為首,就該作眾人中最末的一個,作眾人的僕人。”36於是拉過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門徒中間,又把他抱起來,對他們說:37“凡因我的名接待一個這樣的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而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當我在香港牧會的時候, 有時候會和一些牧者一起吃午餐,我們一起聊天,分享和祈禱。 他們中的一些人與我分享他們不應該去神學院讀神學學位,而是需要讀個MBA學位,這樣他們才能管理教會。 他們覺得自己是教會的首席執行官,而不是教會的牧者。 教會越來越大,他們需要像企業或公司一樣的去經營教會。 他們中有些牧者並不喜歡這樣的管理方式,他們想辭職到一些較小的教會去,或者就從牧養的教會中退休。

當耶穌告訴門徒祂會死並且復活,而其中的一些人將會看到神的國度降臨,他們的注意力並不是放在耶穌的死,他們只關心在神的國裡。 他們對神的國的了解是什麼呢? 他們認為他們作為基督的跟隨者,他們將來一定會有很多權力和名利。正如做一個地上的國王或做一個高官有權有勢。 因此,他們想知道誰將會擁有更多權力,或者誰將成為總理。 這對門徒來說是正常的想法,但這不是耶穌的心意。 

今天有教會或者基督徒都有這樣的念頭。 教會就好像一個公司,牧師就好像一個受僱的行政主管,執事和長老就像董事,會友就像股東。 底線是更多的人和更多的節目。 這樣他們就可以吸引更多的人來教會,讓這個餅越做越大。 為了吸引更多的人,他們需要把教會變成以顧客為主導的團體,讓顧客快樂是第一要務,就算因此要改變神的真理以迎合大家的口味。

耶穌是如何看待神的國或者祂怎樣看教會? 耶穌告訴祂的門徒“如果有人想成為首領,他必須是成為最小的一個,而且要成為所有人的僕人。” 我出生在一個大家庭,我是十二個兄弟姐妹中最小的,甚至有些人在我出生前就已經死了。 作為最年輕的有很多好處,我有很多兄弟姐妹照顧我。 就因為這樣我不會做飯,洗衣也不會修理家中的東西。 但是作為最年輕的也有很多不利的地方。 雖然我不需要做飯,但我需要洗碗,並清理房子。 因為我是最小的,我的兄姊們總是要我為他們做事。

所以當耶穌對門徒說,神的國更像是一個家庭,而不是一個公司。 在公司的體制裡老闆不會為其他人服務。 每個人都在為老闆服務,只有在家庭裡 ,每個人要互相服事,特别是大姐或者是大哥。 在教會裡那些在屬靈上更成熟的人需要服事不是那麼成熟的人。神從未打算將教會作為一個公司。 我們是靠基督的血買來的,這樣我們才能進到神的家庭。

耶穌帶著孩子來證明祂的觀點。 有些人認為我們需要重新變為一個孩子,所以我們需要穿成像孩子,行事要變成像孩子,甚至像孩子一樣哭。 這不是耶穌的意思。 有些人認為經文中這個孩子正是在服從並跟隨耶穌。 所以順服是神國度的關鍵。 我不是說那是錯的。 孩子最需要的是什麼一個家庭,孩子不僅受人的照顧,並且也要愛他。

III. 禁止奉耶穌的名趕鬼  馬可福音9:38 - 41
馬可福音9:38約翰對耶穌說:“老師,我們看見有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39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能奉我的名行了神蹟,又立刻毀謗我。40不反對我們的,就是贊成我們的。41無論誰因你們有屬基督的名分,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不會失掉賞賜。

如果有人在未經你許可的情況下使用你的名字做某些事,你會怎麼做?你會要求他們不要再使用它,甚至可能會報警,因為他侵犯了你的權利。我們需要保護自己。約翰看見有人使用耶穌的名字並驅逐惡魔,但他不是門徒中之一,所以約翰要求耶穌阻止那個人這樣做。耶穌並沒有阻止他,但卻對約翰說不需要阻止他。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那個人沒有使用耶穌的名字來欺騙別人。他用耶穌的名來幫助其他人。耶穌允許他這樣做,而不阻止他,或攻擊他。我不明白的是今天為什麼我們批評別人的信仰。有正確的神學信仰的解釋和實踐,也有錯誤的神學信仰的解釋和實踐。當然,每個人都認為他們是正確的,他們是耶穌的守護者。

馬太福音722到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難道我們沒有奉你的名講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過許多神蹟嗎?’23但我必向他們聲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誰是最終判決者?

有很多錯誤的教導,正確的教導只有一種。但是如果你把所有的時間花在告訴和阻止別人錯誤的教導上,而沒有時間告訴他們正確的教導,你在浪費時間。所以應花更多時間講述正確的教導。

IV. 進入神的國度  馬可福音9:42 -50
馬可福音9:42“如果有人使一個信我的小弟兄犯罪,倒不如在他的頸項上拴一塊大磨石投在海裡。43如果你的一隻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你身體殘廢進永生,總比有兩隻手下到地獄,進入那不滅的火裡好得多。44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45如果你的一隻腳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你瘸腿進永生,總比你有兩隻腳而被丟在地獄裡好得多。46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47如果你的一隻眼睛使你犯罪,就把它挖出來。你只有一隻眼睛進 神的國,總比你有兩隻眼睛而被丟在地獄裡好得多,48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49每一個人必被火當鹽來醃。50鹽是好的,但如果失了味,可以用甚麼使它再鹹呢?你們自己裡面應當有鹽,彼此和睦。”
第四十二節應該用第四十一節來看,約翰試圖阻止那個人以耶穌的名義趕走惡魔,耶穌告訴他不要,讓他去做。 即使那個人沒有跟隨他們,但耶穌說祂相信他。 我們需要小心其他人的信仰和實踐,即使我們可能不同意他們,但他們中的一些人實際上可能相信耶穌,因為我們的自以為是可導致他們絆倒。

別人如何實踐他們的信仰不是我們的事。 我們不需要在審判席前對他們進行審判。因為耶穌會審判他們。 他們需要為自己對神負責。 

我們只需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首先我們只需要關心自己的問題,這裡耶穌叫我們要切誰的手腳,自己的還是别人的?問題是我們真的需要切斷我們的手或腳,才可以進入神的國嗎?就算真的要這樣做,就一定會進入天國嗎?瞎眼的人就不會犯罪了嗎?

鹽的本質是什麽?鹽失去它的本質就没有價值。人的本質是什麽?人的本質是我們的靈魂,人失去他的靈魂同樣是没有意義。就算我們失去手腳,但因為我們相信耶穌之後,我們可以得神的靈住在我們心裡。我們才可以進入神的家。

關鍵是耶穌告訴門徒,只有一種方法可以進入神的國度,不是切斷你的手和腳,而是接受耶穌進入你的生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