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紹偉牧師
馬可福音 10:1-12 耶路撒冷之旅III
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 |
I. 離婚的教導 馬可福音 10:1-12
馬可福音10:1耶穌從那裡動身,來到約旦河東的猶太境內。許多人又聚集到他那裡,他像平常一樣教導他們。2有法利賽人前來試探耶穌,問他:“丈夫可以休妻嗎?”3耶穌回答:“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呢?”4他們說:“摩西准許‘人寫了休書就可以休妻’。”5耶穌說:“因為你們的心硬,摩西才寫這條例給你們。6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是‘造男造女’。7‘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8二人成為一體了。’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的了。9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10回到屋子裡,門徒再提起這件事來問他。11他對他們說:“誰休妻另娶,誰就是犯姦淫,得罪了妻子。12如果妻子棄夫另嫁,也是犯了姦淫。”
離婚在今天是很常見的事情,有人說在美國超過50%。 即使在基督徒當中,離婚率也與非基督徒相同。 離婚在耶穌的時代也是很平常的事。 猶太人和非猶太人的離婚率也很高,甚至超過了今天。 當時大部分時候都是丈夫要與妻子離婚,可以使用任何的理由,比如你的妻子燒不好你的晚餐,或者你對你的妻子不滿意。 在當時要同你的妻子離婚並不是一件複雜的事。 你只需要去找長老並給你的妻子一份離婚文件,就可以完成了。 你不需要與妻子分享你的錢和財物,不需要到法庭或者給妻子和子女撫養費。 基本上如果你對你的妻子不滿意,你可以隨時把她踢出去。
當時甚至宗教人士與妻子離婚也是非常普遍的。 在宗教人士中,他們對這個話題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就像今天一樣。 教會對這個主題有不同的理解和實踐。 在浸信會教會中,如果你是離過婚的人,你就不能成為牧師,有些教會在這個問題上是更加的開放。 當他們向耶穌問這個問題時,他們並不想知道答案, 他們只是想試探耶穌。他們問耶穌這個問題,根本沒有意義。 他們問耶穌(一個未婚男子) 關於離婚的意見。 當我還沒有結婚的時候,我很難理解婚姻的事情。 我很難輔導已婚的夫婦, 好在當時也沒有人來請我幫助他們的婚姻,提出任何的建議。 直到我結婚之後,才有人找我談這個問題。 你可以看到他們真的是不想知道答案,而是想找出耶穌的錯誤,並用它來指責耶穌。
那麼舊約聖經對離婚的教導是什麼?
申命記24:1 “人娶了妻子,得著她以後,如果發現她有醜事,以致不喜悅她,他就可以給她寫休書,交在她手裡,叫她離開夫家;
“醜事”這個詞意味著不潔或赤裸的,這意味著她可能有外遇或者婚前性行為,丈夫因此對她不滿,就可以給她一張離婚文件並將她送走。 但人們只關注開始的部分,令人不滿的那一部分。 這不是神對婚姻的原意。
馬太福音19:9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如果不是因為妻子不貞,就是犯姦淫了。
馬太告訴我們,耶穌只允許離婚的唯一個原因,就是妻子有外遇,丈夫因此可以和她離婚。 大多數教會都持有這種立場,並接受那些與配偶離婚的人,因為是另一方不忠的原因。 我曾處理過一些基督徒的婚外情,其中一方的配偶不忠,有些人在經過輔導之後選擇離婚,也有些人依然想拯救他們的婚姻。 大多數基督徒對離婚都有著黑白兩極化的看法,不忠實的那一方一定是錯的,忠誠的那一方是對的,或者是受害者。
作為一個牧者,很多時候我需要聽取雙方面的說法,有時與夫婦一起談,有時是分開單獨的聽取。 我可以聽到很多事,特別是當我與他們單獨交談時,他們都一定是從他們自己的角度來提出他們的觀點。中國人說,清官難審家庭事。 很難確知誰是對的,誰是錯的。 真的是某一方100%是錯的,另一方是100%是對的嗎?多數的時候我沒有辦法做出這樣的決定。
什麼原因使婚姻破壞或者什麼原因使婚姻更美好?
馬可福音10:6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是‘造男造女’。7‘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
當我們今天看婚姻時,我們將其視為是我個人或男女之間的自由選擇,神在當中是没有參與的。 這不是聖經的教導。 耶穌說婚姻不僅僅是男人和女人之間的事情,神應該是積極參與在我們婚姻中的。 神是創造男人和女人的神,而且祂是把他們放在一起的神。亞當和夏娃,他們沒有任何選擇, 是預先安排好的。 我不是說,對於我們的婚姻,也需要預先安排。 有些宗教團體是這樣做,信徒没有選擇,由他們的領袖安排。但聖經是没有這樣教導的。
神只預先安排了亞當和夏娃,但神對我們婚姻的參與永遠不會改變。 當你看第七節時就知道,一個人將離開他的父母,並與他的妻子聯合。 亞當與夏娃結婚時是没有父親和母親的。 但神暗示亞當之後的所有婚姻都是一樣的。 正如我所說,不是在每一次婚姻都像亞當和夏娃一樣,神將夏娃帶到亞當面前,告訴他這是你的妻子。 有時候有些人就是希望這麽容易,神帶一個女人來告訴你這是你的妻子,如此可省下很多時間和金錢。 對於現今大部分的單身人,他們可能不喜歡這種的安排,這是舊思想。 他們想有一個選擇。 我知道在中國有很多家長試圖安排他們的兒女相親,成為男朋友和女朋友。 子女們大多數人都不喜歡這樣。
有人說,預先安排的婚姻離婚率低於今天。有些人認為,由於女性別無選擇,在經濟上需要依賴丈夫,既便是對她們的婚姻不滿意,也不能與丈夫離婚。 我不是要你回到舊的方法上。 但是當我為基督徒做婚姻輔導時,我總是會問男和女雙方這樣一個問題 - 神在你們的關係中祂在哪裡,或者你怎麼知道是神安排你們在一起作為夫妻? 神是否參與或者怎樣參與在這個婚姻中,或者這個婚姻純粹是我們自己的選擇? 這人是否是神賜給我的丈夫? 這人是神賜給我的妻子嗎?
即使我們看到神在基督徒的婚姻中,但為什麽基督徒之間的離婚率是這麽的高?
馬可福音10:8二人成為一體了。’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的了。9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第八節告訴我們一個美好婚姻的秘訣。 兩個將成為一體,不再是兩個而是一體。 人們一直在說,溝通或金錢是離婚的最大原因。 我不這麼認為,這些只是症狀,而不是真正的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自我為中心或者自私才是離婚的最主要原因。 我們結婚後,我們不是一體而是依然是兩個。 看看我們的銀行户口是同名的,還是各自有不同名的户口。 而且我們把自己的需要放在另一個人之前。我們花所有的時間和金錢來讓自己快樂。 所想和所做的事情都是以自我為先,這不會是一個好婚姻的元素。
我知道這是一個不普遍的教導。 如今女性常常爭取平等運動。 我不認為這是正確的方向。 當我們爭取平等的時候,我們依然是兩個但不是一體,平等是基數是两個而不是一個,只有一個是没有辦法對比的。 我不是大男人主意者,我不認為我的妻子是我的下屬或者我的僕人。 我看著她是一個,不是同等,而是同體。神給我們不同的功能,但是同一體。
以弗所書5:21還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22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好像順服主一樣,23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好像基督是教會的頭;基督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24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照樣凡事順服丈夫。2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妻子,好像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26為的是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27可以作榮耀的教會歸給自己,甚麼污點皺紋等也沒有,而是聖潔沒有瑕疵的。28丈夫也應當這樣愛妻子,好像愛自己的身體一樣。愛妻子的,就是愛自己了。29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體,總是保養顧惜,好像基督對教會一樣,30因為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31為了這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32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33無論怎樣,你們各人都要愛自己的妻子,好像愛自己一樣。妻子也應當敬重丈夫。
當我們看看以弗所書時,我們就會看到夫妻的關係,我只是想讓你知道,聖經是教導我們要你把你的配偶放在自己之前,這才可以影擁有一個美好的婚姻。 我知道除非基督的愛在我們裡面,否則很難做到。 我並不是已經擁有一個完美婚姻的人,我依然不是常常把我的妻子放在我面前。在這點上我仍在繼續努力改善中。
馬可福音10:10回到屋子裡,門徒再提起這件事來問他。11他對他們說:“誰休妻另娶,誰就是犯姦淫,得罪了妻子。12如果妻子棄夫另嫁,也是犯了姦淫。”
離婚是罪嗎? 是。 但這種罪與婚外情,婚前性行為或我們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是沒有什麼分别的。
哥林多前書6:9你們不知道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行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10偷竊的、貪心的、醉酒的、辱罵人的或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離婚是不可饒恕的罪嗎? 不是。
馬太福音12:31因此,我告訴你們,人的一切罪和褻瀆的話,都可以赦免;可是,褻瀆聖靈就得不著赦免。
其實在聖經裡有另一個原因是許可離婚的。保羅提出了離婚的另一個理由,即使他沒有使用離婚這個詞。
哥林多前書7: 15如果那不信的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在這種情形之下,信主的弟兄或姊妹都不必勉強。神呼召你們,是要你們和睦。
如果你信主之前或之後和一個不信的人結婚,並且他或她因你的信仰而要跟你離婚,保羅說讓他離開。 我個人覺得現在有很多人是受到身體虐待。 如果是這種情況,即使我不建議離婚,但我也會要求這個人先搬到一個更安全的地方去。
教會或一些基督徒把很多精力放在離婚上,如何對待那些離婚的人。 如果你想保護你的婚姻, 讓神成為你婚姻的中心。怎樣才能做到這一點? 作為一個家庭,你是有一個家庭的敬拜?在你的家庭生活中有否談論到神在你或者家庭中作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