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27, 2024

一個患病的奴僕

吳紹偉牧師   02/25/2024

路加福音7:1-10

路加福音7:1耶穌向群眾講完這一切話,就進了迦百農。2有百夫長所重用的一個奴僕,病得快要


死了。3百夫長聽見耶穌的事,就打發猶太人中幾個長老到他那裡,求他去醫治他的奴僕。4長老們就來見耶穌,懇切地求他說:“你給他行這事,是他配得的,5因為他愛我們的人民,給我們建造會堂。”6耶穌就和他們同去。離那家不遠的時候,百夫長派幾個朋友來說:“主啊,不必勞駕,因為你到舍下來,我實在不敢當,7我也覺得沒有資格去見你;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8因為我自己是在別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我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另一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作這個!’他就作。”9耶穌聽見這些話,就很驚奇,轉身對跟隨的眾人說:“我告訴你們,這樣的信心,我在以色列中從來沒有見過。”10奉派的人回到家裡,見那奴僕已經好了。


百夫長是羅馬軍隊負責管理100名士兵的軍官,幫助羅馬政府統治以色列。 羅馬士兵粗暴使用武力征服,虐待,剝削以色列人。 他們與大多數人的關係都不好。 常常把別人的財產佔為己有。 他們就是法律,他們的統治帶來很多恐懼。 他們不善待別人,導致人民起來反抗羅馬帝國。 如今世界也有類似告誡:“你不能對別人好,否則人家會欺負你。” 你要用惡來保護自己。 溫柔是一種軟弱,尤其是對士兵而言。 士兵必須在言行上像一個可惡的人,這樣才會令人敬畏和服從他。


百夫長命令別人完成任務是很正常的事,尤其是與猶太人相處。 他們視猶太人為被統治的次等人,不平等對待。 百夫長請求耶穌醫治他的奴隸。 這個奴隸對他來說很有價值。 奴隸與僕人不同。 僕人是自由人,為主人工作,就像員工為雇主工作一樣。 他可以自由地來去、換工作。奴隸屬於主人,別無選擇,必須為主人工作到死。可以隨意被賣給新主人,或者有人付出代價來贖回。


今天我們不太理解主僕概念。 因為從來沒有用僕人或奴隸為我們工作過。 我們習慣雇主和員工關係。 當我們找到更好的工作時,可以隨時跳槽。 雇主發現某人更好、更便宜時,可以立即解僱別人。 在亞洲人喜歡聘請菲律賓或印尼人作傭工。 有的雇主把她們當奴隸對待,非常不人道。 據說我父親以前有幾個僕人? 我從來不喜歡讓生人住在我家。我們自己清潔,烹飪。 收養女兒後,我們也是自己照顧,從來不需要雇人幫忙。


我的妻子是全職家庭主婦,我也可以幫忙。 我們住一個小公寓。 有一天,一位女士問我“需要一個兼職清潔工來幫打掃房子嗎?” 我的想法是不需要。 兼職僱用幫手是違法的。 那位女士是我們朋友的前嫂子,來自廣東,剛離婚。


我們的朋友想幫助前嫂子找到第一份工作,我們決定為她提供每週三個小時的工作。 她做得很好,有時工作超過三個小時,她從來沒有要求加薪。後來我們給她房子鑰匙,讓她隨時出入。 她一直為我們工作了很多年。


有一年,我休安息年假,回到美國。 一年之後,我們搬回香港,她重新為我們工作。 我們從來沒有把她當作傭工或僕人,她付出的不僅僅是她的工作——她把她的心和愛給了我們。 那年我們接受寄養2個男嬰,她會提前來幫忙照顧小孩,不計較工作時間。 後來她信了耶穌。


我不知道這個奴隸對百夫長有多重要?促使他到耶穌面前尋求醫治。 羅馬人將猶太人視為次等人,而猶太人將羅馬人視為敵人。 今天,很多人都有同樣心態,認為自己至高無上的,不需要神。 耶穌願意去他家醫治奴隸,但羅馬人和猶太人之間的文化和社會差異,猶太人不允許與他們交往,被視為屬靈上的不潔。


百夫長將耶穌視為神,擁有創造權柄。 身為百夫長,他可以命令下屬,也服從上級。耶穌是神,祂可以行使醫治權柄。 耶穌表揚他的信心,祂用説話來治癒了這個奴隸,向百夫長證明自己是神。 一個非猶太人比一生讀聖經的猶太人更有信心。 在那個時代,當一個國家征服了其他國家時,他們不僅認為祖國比他國強大,還認為自己的神比其他神更強大。 勝利者將迫使失敗者敬拜他們的神。


那個犯病奴隸知道百夫長為他做了什麼嗎? 員工總是抱怨雇主不知道他們做了多少事。 這個百夫長對他的奴隸作了一件大事,儘管奴隸可能不知道。 我們常以自我為中心,認為別人做的不如自己多。 百夫長做的是救了他的命。


耶穌用祂的話語醫治了這個奴隸,不僅顯示了祂醫病的權柄。我們不是半死; 而是100%死了。 耶穌治癒了疾病,也使我們從死亡中復活。


以弗所書2:1你們因著自己的過犯和罪惡,原是死的。2那時你們在過犯和罪惡中行事為人,隨著時代的潮流,也服從空中掌權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的人身上運行的靈。3我們從前也都和他們在一起,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意所喜好的去行;我們與別人一樣,生來都是可怒的兒女。4然而神滿有憐憫,因著他愛我們的大愛,5就在我們因過犯死了的時候,使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6又使我們在基督耶穌裡,與他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7為的是要在將來的世代中,顯明他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恩典,是多麼的豐盛。7為的是要在將來的世代中,顯明他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恩典,是多麼的豐盛。8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藉著信心。這不是出於自己,而是神所賜的;9這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有人認為自己為神做了很多事情或犧牲一切,應該得到休息或獎勵。 被神表揚說「幹得好,做得好」。 我們不知道耶穌為了讓我們得自由而付出多大的代價。 我們曾經是罪的奴隸,已經死了,現在我們因為祂的死而活了。 我們為神所做的工作與祂為我們所做的相比,根本算不了什麼。


保羅相信耶穌後,被呼召成為外邦人的使徒,並向許多人傳揚福音。 保羅因這個呼召而受了很多苦。 歷史告訴我們,他在羅馬被斬首。 他寫了很多書信給信徒,他稱自己為耶穌的奴隸。 儘管他是自由人、羅馬公民、教會的支柱,但他卻把自己視為奴隸。 那時,奴隸被視為主人的財產,沒有權利,也沒有自己的意願。


美國早期教會領袖喬納森‧愛德華茲說,保羅曾經用這些話來形容自己。


哥林多前書15:9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本來沒有資格稱為使徒,因為我曾經迫害神的教會。10然而靠著神的恩典,我得以有了今天,而且他賜給我的恩典並沒有落空;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其實不是我,而是 神的恩典與我同在。


哥林多前書寫於公元54年左右。保羅才信主不久。


以弗所書3:8我本來比聖徒中最小的還小,神還是賜給我這恩典,要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族人,9並且使眾人明白那奧祕的救世計劃是甚麼,


以弗所書寫於西元62年左右,經過8年,保羅看自己比以前還低。 在他生命的最後時刻,他這樣描述自己。


提摩太前書1:15“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值得完全接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16可是,我竟然蒙了憐憫,好讓基督耶穌在我這個罪魁身上,顯明他完全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隨著保羅年齡的增長,他知道神為他做了多少,而不是他為神做了什麼。 耶穌不只是保羅生命的創造者,也是他生命的救贖主。 當這個奴隸痊癒並發現這是主人求耶穌成就的,他會怎麼想? 他會怎樣看待百夫長? 以後他要怎樣侍奉這位百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