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17, 2019

同得福音的好處


經文:林前9:19-23

趙保羅牧師證道,許美恩姐妹英文翻譯
引言「凡我所行的」:保羅行了什麼?上文(林前9:19-22上)所說的:向什麼樣的人,…作什麼樣的人,…得什麼樣的人。(9:22下)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目的是)總要救些人。在認同對方的身份,地位與感受下,所做的一切事情(作猶太人,律法以下的人,沒有律法的人,輭弱的人)都是為福音的緣故。

TS:今天我們在這里敬拜,證道的信息重點,要提醒敎會的使命。為什麼?教會存活的其中一個目的,也應該是為了救些人。(林前9:23),下面是這節經文進一步的解釋。

一。什麼是 「福音」?
1。字義:好消息。當時有三種用法。
2。內容:林前15:3-4
1)釘死:是歷史的事實。
2)埋葬:耶穌死透了,我們罪埋了。
3)復活:成為惟一的活的救主。並可賜我們永生。

二。什麼是 「福音的好處」?(諸般的祝福-Bleessings)
1。流血:有罪的成為無罪(赦罪)
2。替死:該死的可以不死
3。稱義:復活帶來的果效(當時法庭用語:可以自由離
開,無罪開釋)。
4。得永生:得到永恆的新關係。一有永有。也就是一次得
救,永遠得救。不是活的時間長短的問題,乃
是你如何活法的問題。因在天堂或地獄里,你
都是永活的,但意義與結果卻大不一樣。

三。如何 「得」 福音的好處?
1。聽(福音)
2。明白(福音)
3。認同:1)自己是個罪人。2)耶穌是我惟一的救主。
4。接受:1)親自認罪悔改。
2)親自邀請耶穌,進到心中。成為救主,和主。
5。做個 「決志禱告」 。

四。如何與人 「同得」 福音的好處?

1。願意分享:不會捨不得不給。不怕給出去有損失。因為一
般的東西你給出去自己就沒有了。
2。願意同得:一次得到,永遠持有。給不盡,分不完。差
別只是在我先得,你後得而已。焦點不在有無的問題,乃
在先得與後得問題。
3。與佛教徒同得福音的好處:
1)行善:功德或本份
2)得救:靠己,靠佛,或靠主(衪復活了)
3)身分:好人或兒女
4)歸宿:出家或回家
例一。退休女商人,敎會負責同工曾試過三次收割無結果。
例二。為中文學校五十幾個小學童燒中飯,任勞任怨的。
4。與天主教徒同得福音的好處:
1)求同存異
2)害怕叛教
3)強調重生
例一。多年老天主教徒,不懂意大利文,望彌撒沒味道。
例二。兒子是由敎宗(皇)親自施嬰兒洗的。
例三。夫婦兩人皆由敎宗(皇)親自施洗的。全球十選二。
5。與青少年同得福音的好處:
1)眼睛遭殃(已有黃斑病變)
2)勝過捆綁
3)靠主得勝
例一。我的見證:屢屢出錯,删掉 Deer Hunter Game。
例二。王史君:受浸見證。老公通霄玩電玩。就是打不嬴。

五。末世救恩的邀請(啓22:17):來。
「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
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十字架下,一個大人(耶穌),兩個小人(你,我)。
六。三重邀請:1)聖靈。2)新婦(教會)。3)聽見的人。
誰應該來:1)口渇的人。2)願意的(人)。

結論

福音好消息:人類最大的福氣 “以馬內利”,即神與我們同在。(太1:23)

挑戰

在我們在座的,應該都是先得 “福音好處” 的人。
我們現場有沒有福音朋友或慕道友?
透過做決志禱告,先做初熟的果子。
挑戰在座 “已得福音好處” 的人,盡一切努力,去傳福音做見證。
在本主日崇拜中與接下來的一個月中,或復活節前,
再與人 “同得” 福音的好處。(為他們的得救提名代禱)。

決志禱告的邀請

請心有感動者,做個 “決志禱告”。
情況一:信主最大的難點已突破,願意 “憑信心” 決志信主。
情況二:雖聽過福音多次,但未獲 “正式邀請”,決志信主。
情況三:已 “信在心裏”,但從未在眾人面前公開表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