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5:1-15
吳紹偉牧師
I. 自由 加拉太書5:1-6
加拉太書5:1基督釋放了我們,為了要使我們得自由。所以你們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役的軛控制。2我保羅現在告訴你們,如果你們受割禮,基督對你們就毫無益處了。3我再對所有受割禮的人鄭重聲明:他有責任遵行全部的律法。4你們這些靠律法稱義的人,是和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5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熱切等候所盼望的義。6 因為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或不受割禮,都沒有用處,唯有那藉著愛表達出來的信,才有用處。
保羅在這裡說是什麼樣的自由?人們認為得自由意味著我們可以做任何我們想做的事情,許可犯罪。 我們不再遵守法律,我們可以隨時犯罪。我們是無法無天,我們在神的恩典之下,神不會審判我們犯的任何罪。 我們自由了。我從前在加拿大一個敎會實習時,有一個不成文的法律,就是當牧師的人如果醫院裡打電話給你,說有病人就快要離世,他或他的家人想牧師為他作臨終的禱告,牧師就可以超速開車到醫院為病人禱告,就算遇到警察,警察都不會給牧師罰單。 但這不是保羅在這裡的意思。 我們是擺脫了罪的束縛,不再受法律和罪惡的控制。但這不是無法無天的犯罪。
當我們處於法律和罪惡之下時,我們是別無選擇。罪就像一座監獄俘虜了我們,我們無法擺脫所有的牆壁。就像籠子裡的鳥一樣,牠不能飛到牠想要的任何地方,只能在籠子裡面。 如果你根據舊約律法出生為猶太人,你是別無選擇,一定要接受割禮。 否則就失去你的猶太身份,不再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兒子。 但如果你相信耶穌,那麼你可以自由選擇。 即使你選擇不受割禮,你也不會失去你作為亞伯拉罕之子的身份。你將成為對亞伯拉罕所承諾的真正兒子或女兒。
我在香港遇到一位猶太基督徒傳教士,他出生時是猶太人,後來他認識耶穌並承認耶穌是他的主和救主。 之後他在美國遇到了一位美國基督徒的女子,結婚並生了兩個女兒。 根據猶太人的法律,他的妻子需要改信猶太教,然後他們的女兒才能擁有猶太人的身份。 他們非常不認同要妻子得改信猶太教的做法,他們認為這樣做是不對的,妻子和女兒們都要承受沉重的負擔來遵守猶太人的法律。 最後他們決定他的妻子不會透過這個過程將自己轉變為猶太教徒,他們的女兒也不需要稱自己擁有猶太人的身份。他們這樣做被視為叛教者, 失去了他的親人。 卻得到更多在主内的親人。
對他的親人來說,這是一個令人心碎的選擇,但對他們自己來說,這是他和他的家人的自由。 因為現在他們真的是亞伯拉罕和神的子女。 他們獲得的超過了失去的。 他們失去了地上的家庭和文化,但獲得了天國的公民身份和永生。
第四節是很多人害怕的一節經文。 我們是否會失去救恩? 我們會從神的恩典墜落嗎?
加拉太書5:4你們這些靠律法稱義的人,是和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正如我之前給出的一個例子,如果你有一張交通的罰單你也付了罰款。你認為從現在起你會依着速限來開車,然後你就不會再拿到更多罰單, 應該沒事。但無論如何這是一件很難做到的事。罰單只是其中的一個問題,另外一個問題就是你的保險費會漲。使保險費不增加的唯一方法就是參加安全駕駛的課程。 但你仍然認為,只要你從今以後守著所有的速限,雖不參加安全駕駛的課程,保險費也不會受影響。 最後你會發現你的保險費增加了很多,甚至你再不能負擔高額的保險費來開你的車。 你錯過了恩典。這就是保羅對第四節的意思。
我們仍然認為,如果你能遵守律法,那麼就可以從神的審判中得救,不需要相信耶穌。 我們便從神的恩典中墮落。
保羅說這不是法律有問題。 保持速限不是問題。猶太人認為,如果他們不遵守法律,神就會懲罰他們。大多數基督徒對遵守法律有同樣的態度,如果我們不遵守法律或行善,神會懲罰我們。
如果你有一位米芝蓮五星的廚師朋友,你希望他做一頓晚餐給你吃。其實他是沒有時間,他也不想做,所以他的態度很差。最後雖然他做了, 你會有什麼感受? 另一方面。 有一個愛你的人,她可能不會做飯,但她盡最大努力為你做了一頓晚餐,你的感覺會如何? 大部分時間不是關於遵守法律與否,而是當我們遵守神的律法,其中有愛或沒有愛時的態度。
II. 犯罪許可證 加拉太書5:7-15
加拉太書5:7你們向來跑得好,誰攔阻了你們,使你們不順從真理呢?8這種勸誘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9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麵發起來。10我在主裡深信你們不會存別的意念;但那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定要受刑罰。11弟兄們,如果我仍舊傳割禮,我為甚麼還受迫害呢?若是這樣,十字架絆倒人的地方就沒有了。12我恨不得那些擾亂你們的人把自己閹割了!13弟兄們,你們蒙召得了自由;只是不可把這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憑著愛心互相服事。14因為全部的律法,都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裡面成全了。15你們要謹慎,如果相咬相吞,恐怕彼此都要毀滅了。
有些人喜歡通過用錯誤的信仰的教導來分散我們對神的注意力。 有些人是無意地這樣做,有些人這樣做是因為他們是神的敵人。 保羅告訴我們要小心那些教導。 我曾經聽說有人教導過猶太人不需要相信耶穌,他們仍然得救,因為他們是亞伯拉罕和神立約的後裔。 如果這些敎導是正確的話,我的問題是保羅就不需要相信耶穌,那麼為什麼他要信耶穌還因為信耶穌面對當時猶太人的迫害。
當時保羅警告那些信徒有些人教導他們需要接受割禮,否則他們就不會得救。 保羅告訴他們那些教導是不正確的,那些教導只是想把他們通過人的行為來獲得救恩。 他告訴他們,如果這種辦法是可行的,就要做到底,把自已的整個命根都切斷,而不是只接受割禮。 因守律法而得救這種方法其中一個問題是不單是沒有人做得到而且我們的行為要不斷提昇。沒有人會這樣做。即使你真的這樣做,那也不會拯救你。
當耶穌為我們而死時,他使我們擺脫罪惡。 我們才可以選擇服從神,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愛別人,而是利用我們的自由。 我們可以使別人同樣得到像我們的益處。 我們為什麼要這樣做? 罪不僅僅是在對抗神,比如撒謊和偷竊。 那些也是我們心裏愛自己比愛別人更多的表現。愛自己有什麼問題?
死海的水只有進但沒有出。 有趣的是,死海無法維持任何的生命。 想想你可以隨心所欲地吃到你想吃的東西,會是個什麼情況。 當你把別人放在自己之前,你想到別人你就不會把所有東西吃掉,而是會與他人分享。 這不僅有助於你的身體,還有助於你的靈魂和心靈。 越自私的人,越不快樂。
只有當你理解了神的愛,並且學習用祂為我們犧牲的思維去愛别人時,我們才會知道如何把別人放在自己之先。我們心中會有一種很神奇的喜樂。 大家知道在聖經裡快樂 happiness 和喜樂 joy有什麼分别? 快樂是外在環境因素,喜樂是内心的一種經歷。
吳紹偉牧師
姐妹見證在奧斯汀蒙恩的日子 |
加拉太書5:1基督釋放了我們,為了要使我們得自由。所以你們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役的軛控制。2我保羅現在告訴你們,如果你們受割禮,基督對你們就毫無益處了。3我再對所有受割禮的人鄭重聲明:他有責任遵行全部的律法。4你們這些靠律法稱義的人,是和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5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熱切等候所盼望的義。6 因為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或不受割禮,都沒有用處,唯有那藉著愛表達出來的信,才有用處。
保羅在這裡說是什麼樣的自由?人們認為得自由意味著我們可以做任何我們想做的事情,許可犯罪。 我們不再遵守法律,我們可以隨時犯罪。我們是無法無天,我們在神的恩典之下,神不會審判我們犯的任何罪。 我們自由了。我從前在加拿大一個敎會實習時,有一個不成文的法律,就是當牧師的人如果醫院裡打電話給你,說有病人就快要離世,他或他的家人想牧師為他作臨終的禱告,牧師就可以超速開車到醫院為病人禱告,就算遇到警察,警察都不會給牧師罰單。 但這不是保羅在這裡的意思。 我們是擺脫了罪的束縛,不再受法律和罪惡的控制。但這不是無法無天的犯罪。
當我們處於法律和罪惡之下時,我們是別無選擇。罪就像一座監獄俘虜了我們,我們無法擺脫所有的牆壁。就像籠子裡的鳥一樣,牠不能飛到牠想要的任何地方,只能在籠子裡面。 如果你根據舊約律法出生為猶太人,你是別無選擇,一定要接受割禮。 否則就失去你的猶太身份,不再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兒子。 但如果你相信耶穌,那麼你可以自由選擇。 即使你選擇不受割禮,你也不會失去你作為亞伯拉罕之子的身份。你將成為對亞伯拉罕所承諾的真正兒子或女兒。
我在香港遇到一位猶太基督徒傳教士,他出生時是猶太人,後來他認識耶穌並承認耶穌是他的主和救主。 之後他在美國遇到了一位美國基督徒的女子,結婚並生了兩個女兒。 根據猶太人的法律,他的妻子需要改信猶太教,然後他們的女兒才能擁有猶太人的身份。 他們非常不認同要妻子得改信猶太教的做法,他們認為這樣做是不對的,妻子和女兒們都要承受沉重的負擔來遵守猶太人的法律。 最後他們決定他的妻子不會透過這個過程將自己轉變為猶太教徒,他們的女兒也不需要稱自己擁有猶太人的身份。他們這樣做被視為叛教者, 失去了他的親人。 卻得到更多在主内的親人。
對他的親人來說,這是一個令人心碎的選擇,但對他們自己來說,這是他和他的家人的自由。 因為現在他們真的是亞伯拉罕和神的子女。 他們獲得的超過了失去的。 他們失去了地上的家庭和文化,但獲得了天國的公民身份和永生。
第四節是很多人害怕的一節經文。 我們是否會失去救恩? 我們會從神的恩典墜落嗎?
加拉太書5:4你們這些靠律法稱義的人,是和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正如我之前給出的一個例子,如果你有一張交通的罰單你也付了罰款。你認為從現在起你會依着速限來開車,然後你就不會再拿到更多罰單, 應該沒事。但無論如何這是一件很難做到的事。罰單只是其中的一個問題,另外一個問題就是你的保險費會漲。使保險費不增加的唯一方法就是參加安全駕駛的課程。 但你仍然認為,只要你從今以後守著所有的速限,雖不參加安全駕駛的課程,保險費也不會受影響。 最後你會發現你的保險費增加了很多,甚至你再不能負擔高額的保險費來開你的車。 你錯過了恩典。這就是保羅對第四節的意思。
我們仍然認為,如果你能遵守律法,那麼就可以從神的審判中得救,不需要相信耶穌。 我們便從神的恩典中墮落。
保羅說這不是法律有問題。 保持速限不是問題。猶太人認為,如果他們不遵守法律,神就會懲罰他們。大多數基督徒對遵守法律有同樣的態度,如果我們不遵守法律或行善,神會懲罰我們。
如果你有一位米芝蓮五星的廚師朋友,你希望他做一頓晚餐給你吃。其實他是沒有時間,他也不想做,所以他的態度很差。最後雖然他做了, 你會有什麼感受? 另一方面。 有一個愛你的人,她可能不會做飯,但她盡最大努力為你做了一頓晚餐,你的感覺會如何? 大部分時間不是關於遵守法律與否,而是當我們遵守神的律法,其中有愛或沒有愛時的態度。
II. 犯罪許可證 加拉太書5:7-15
加拉太書5:7你們向來跑得好,誰攔阻了你們,使你們不順從真理呢?8這種勸誘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9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麵發起來。10我在主裡深信你們不會存別的意念;但那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定要受刑罰。11弟兄們,如果我仍舊傳割禮,我為甚麼還受迫害呢?若是這樣,十字架絆倒人的地方就沒有了。12我恨不得那些擾亂你們的人把自己閹割了!13弟兄們,你們蒙召得了自由;只是不可把這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憑著愛心互相服事。14因為全部的律法,都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裡面成全了。15你們要謹慎,如果相咬相吞,恐怕彼此都要毀滅了。
有些人喜歡通過用錯誤的信仰的教導來分散我們對神的注意力。 有些人是無意地這樣做,有些人這樣做是因為他們是神的敵人。 保羅告訴我們要小心那些教導。 我曾經聽說有人教導過猶太人不需要相信耶穌,他們仍然得救,因為他們是亞伯拉罕和神立約的後裔。 如果這些敎導是正確的話,我的問題是保羅就不需要相信耶穌,那麼為什麼他要信耶穌還因為信耶穌面對當時猶太人的迫害。
當時保羅警告那些信徒有些人教導他們需要接受割禮,否則他們就不會得救。 保羅告訴他們那些教導是不正確的,那些教導只是想把他們通過人的行為來獲得救恩。 他告訴他們,如果這種辦法是可行的,就要做到底,把自已的整個命根都切斷,而不是只接受割禮。 因守律法而得救這種方法其中一個問題是不單是沒有人做得到而且我們的行為要不斷提昇。沒有人會這樣做。即使你真的這樣做,那也不會拯救你。
當耶穌為我們而死時,他使我們擺脫罪惡。 我們才可以選擇服從神,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愛別人,而是利用我們的自由。 我們可以使別人同樣得到像我們的益處。 我們為什麼要這樣做? 罪不僅僅是在對抗神,比如撒謊和偷竊。 那些也是我們心裏愛自己比愛別人更多的表現。愛自己有什麼問題?
死海的水只有進但沒有出。 有趣的是,死海無法維持任何的生命。 想想你可以隨心所欲地吃到你想吃的東西,會是個什麼情況。 當你把別人放在自己之前,你想到別人你就不會把所有東西吃掉,而是會與他人分享。 這不僅有助於你的身體,還有助於你的靈魂和心靈。 越自私的人,越不快樂。
只有當你理解了神的愛,並且學習用祂為我們犧牲的思維去愛别人時,我們才會知道如何把別人放在自己之先。我們心中會有一種很神奇的喜樂。 大家知道在聖經裡快樂 happiness 和喜樂 joy有什麼分别? 快樂是外在環境因素,喜樂是内心的一種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