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25, 2019

十架七言3-5: 離棄?

吳紹偉牧師

十架七言II  約翰福音19:25-27

為什麼離棄?為了他們
I.第三言    約翰福音19:25-27
約翰福音1925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和他母親的姊妹,還有高羅巴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26耶穌看見母親,又看見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27然後他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那時起,那門徒就把她接到自己的家裡去了。

當耶穌在十字架上時,只有少數女人在那裡,其中三人有兩個稱為馬利亞,一人是耶穌阿姨,我們知道她的名字。 所以不僅有耶穌的追隨者,還有祂的親戚,衪的母親和祂的姨媽。 耶穌有更多的親戚嗎? 最重要的一個問題是耶穌有沒有弟弟妹妹嗎? 有些人說耶穌沒有弟弟妹妹,因為馬利亞在生下耶穌時是童貞女。 她生完耶穌之後仍然是一個童貞女,神要一個童貞女生耶穌,因為這樣耶穌才可以是無原罪的。

聖經確實說她在生下耶穌時是童女。 但是聖經從未說過她是一個無原罪的童貞女。 有些人認為,馬利亞一定要無原罪,如果不是如此她怎麼能生下一個無罪的耶穌。 這樣的信仰是把重點放在馬利亞無原罪的身上,而不是耶穌。

路加福音128天使進去,對她說:“恭喜!蒙大恩的女子,主與你同在!”29她卻因這話驚慌起來,反覆思想這樣祝賀是甚麼意思。30天使說:“馬利亞,不要怕!因你已從神那裡蒙了恩。31你將懷孕生子,要給他起名叫耶穌。32他將要被尊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王位賜給他,33他要作王統治雅各家,直到永遠,他的國沒有窮盡。”34馬利亞對天使說:“我還沒有出嫁,怎能有這事呢?”35天使回答:“聖靈要臨到你,至高者的能力要覆庇你,因此那將要出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

馬利亞並不是無原罪,耶穌無原罪是因為聖靈的能力掩蓋了馬利亞。 “覆庇”這個詞應該翻譯為包封着。 這意味著聖靈保護來自人類的罪惡從人身上傳到耶穌的身上,使耶穌成為無罪的人。這不是因為馬利亞是無原罪才可以生下一個無原罪的耶穌。 馬利亞在生下耶穌之前和之後是有罪的。 馬利亞根本不可能是一個無原罪的人,這是一個不正確的教導。 背後的神學是馬利亞需要無原罪才可以生下一個無原罪的耶穌。 如果這是真理,那麼馬利亞的母親也必須是一個無原罪的人,這樣她才可以生下一個無原罪的馬利亞,否則這將無法成功,如果馬利亞的母親需要是一個無原罪的人,母親的母親也必須是無原罪的人。 你明白為什麼這樣的教導是不可能的嗎?

問題是耶穌有沒有弟弟妹妹,馬利亞有沒有其他的兒女嗎?

馬太福音1353耶穌講完了這些比喻,就離開那地方。54他回到自己的家鄉,在會堂裡教導人,眾人都驚奇,說:“這個人的智慧和能力是從哪裡來的呢?55他不是木匠的兒子嗎?他母親不是馬利亞,他弟弟不是雅各、約瑟、西門和猶大嗎?56他妹妹不是都在我們這裡嗎?他這一切是從哪裡來的呢?”57他們就厭棄耶穌。耶穌對他們說:“先知除了在本鄉本家之外,沒有不受人尊敬的。”

聖經確實說耶穌有弟弟妹妹。 有一次耶穌在祂自己的城鎮裡教導,但那裡的人拒絕了祂並且告訴我們耶穌的家人在那裡。 有些人認為猶大書和雅各書是由耶穌的同母異父的弟弟寫的。 甚至保羅說,當他第一次成為一名信徒時,沒有人接受他,只有耶穌同母異父弟弟接受了他。

加拉太書118過了三年,我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住了十五天。19至於其餘的使徒,除了主的弟弟雅各以外,我都沒有見過。

耶穌有弟弟或妹妹對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的話有什麼意義呢?對母親說,這是你的兒子,對門徒說,這是你的母親。

當耶穌在十字架上快要死去的時候,祂的母親就在那裡,衪要求衪的一個門徒照顧祂的母親。當時耶穌最愛的門徒帶著耶穌的母親回到了自己的家,如果是暫住都可以理解.'但他把耶穌的母親視為自己的母親,這才是一個問題。正如我之前所說的那樣,在當時寡婦是非常辛苦的。他們沒有任何保障,沒有社會福利,大多數的寡婦都變成了一個負擔。多數時候,照顧寡母是兒子的責任。馬利亞是有兒子的,照顧自己的母親應該是他們的責任。為什麼耶穌要求門徒照顧祂的母親?

是因為馬利亞的兒子不在那裡,只有那個門徒在那裡嗎?大多數人認為這個門徒是約翰,約翰的經濟狀況很好,因為約翰的家族擁有一家漁業公司。馬利亞其他的兒子不在那裡,所以要求約翰照顧衪的母親是方便的。如果是這樣的話,馬利亞應該在耶穌死後回到她的兒子身邊。回到兒子身邊是最正常不過,讓他們照顧她,而不是去和約翰在一起。

聖經前面提到甚至耶穌自己的弟弟都不相信祂,還嘲笑祂。不相信自己的哥哥就是彌賽亞。

約翰福音71這事以後,耶穌周遊加利利,不願在猶太往來,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2猶太人的住棚節快到了,3耶穌的弟弟就對他說:“你應當離開這裡上猶太去,好讓你的門徒也可以看見你所行的事;4因為沒有人想引人注目,卻在暗處行事的。你既然行這些事,就應該向世人顯明自己。”5原來連他的弟弟也不信他。

從某種意義上說,所有耶穌的弟弟在屬靈上與耶穌是不一樣的。當耶穌在十字架上面臨死亡時,祂並不擔心沒有人能在物質和經濟上照顧祂的母親,衪更關心的是她能在屬靈上得到照顧。若說有人可以在物質和屬靈上照顧好馬利亞,約翰當比祂自己的同母異父弟弟更有資格。

我們現在可能不需要讓別人照顧我們的母親,因為我們個人在財務上和社會福利上已有較好的保障,但在屬靈方面上又如何呢? 特別是關於我們的孩子?如果我們死了誰會照顧我們的孩子?我們可能為他們提供保險和基金,但在屬靈方面上應如何呢? 當我自己的女兒還小的時候,我已經問過我的一個姐姐,她也是基督徒。如果Sue和我死了,她會照顧他們。你們都知道我有很多兄弟姐妹,雖然這個姐姐還是單身也不富有,但她是一個信徒,所以我知道她可以在屬靈上照顧她們。我甚至把這樣的安排放在我的遺囑中,以便她能合法地接管她們。你的計劃呢?

II.第四言 馬太福音2745-46
馬太福音2745從正午到下午三點鐘,遍地都黑暗了。46大約三點鐘,耶穌大聲呼叫:“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意思是“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離棄我?”

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的第四句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你離棄了我? 你有沒有經歷過有人做出一些使你感到失望的事,或者他們背叛了你? 作為一名牧師,有時有些妻子會來找我並告訴我,他們發現自己的丈夫有婚外情,她們不僅感到受傷和痛苦,而且整個人都崩潰了。 當耶穌在十字架上死亡時,不僅這是神的計劃,而且祂也正將面對神向祂轉臉不認。 我們可以想想當時耶穌所受的苦是有多大,神離棄了耶穌,沒有同祂一起, 而且神也不在那裡。 神之前從來沒有離開過耶穌的,但祂們的關係在那一刻完全分離了。

當神告訴亞當和夏娃,如果他們吃了善惡的果子,他們就會死。

創世記215耶和華神把那人安置在伊甸園裡,叫他耕種和看守那園子。16耶和華神吩咐那人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17只是那知善惡樹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時候,你必要死。”

亞當和夏娃確實吃了那種果子,但他們沒有立刻死,而且還在世上活了九百多年。 在他們吃完了那種果子之後,他們立即在屬靈上死亡,他們永遠與神分離。 在聖經中,死亡不僅僅意味著不再存在,它意味著分離。 我們有兩種死亡,第一種是肉體的死亡,我們將與物質的世界分開。 第二個是屬靈上的死亡,我們將永遠與神分離。

耶穌不僅面臨肉體的死亡,而且當祂死在十字架上時,祂也需要與神分離。 這對祂來說是最痛苦的經歷。 這完全是因為我們的罪,祂需要面對這種屬靈的死亡。 這是對罪的懲罰,耶穌心甘情願地取代了我們的屬靈死亡。 因此,當我們相信耶穌時,我們就不會受到懲罰。 如果有歷史上最重要的元素,我相信就是這樣。 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什麼離棄我。

III.第五言  約翰福音1928-29
約翰福音1928這事以後,耶穌知道一切都已經成就了,為了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29在那裡有一個罈子,盛滿了酸酒,他們就拿海綿浸了酸酒,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的口裡。

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的第五句話,我口渴。 祂之前被打得很厲害,並背著十字架走到執行釘十字架的地點。 祂也在太陽曬了三個小時,所以祂很累,而且是筋疲力盡。 你可以想像祂是非常口渴的,因為這是身體上的需要。 當我們遇到麻煩時,我們也會因為身體上的需要而痛苦。 耶穌是一個人,對祂來說口渴是一件正常的事。 很多時候,我們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們認為我們沒有任何需要。 有些教導是我們不需要為我們的需要而向他人來求。

耶穌確實為祂真正的需要而尋求他人幫助。祂得到了幫助,幫助祂的人應該是在那裡執行死刑的人。他們把酸酒交給了耶穌。 約翰告訴我們,在第三十節,祂確實喝了酸酒來解決了祂的口渴。 這不是一個向神祈求幫助的呼求,是一個尋求人幫助的呼求。

約翰福音1930耶穌嘗了那酸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