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奔流
1)在基督里因信称義(3:21-31);
神的義的显明(3:21-26);
单单藉着信心称義(3:27-31)
2)旧约中的称義(4:1-25);
因信称義的重要例证(4:1-8);
亚伯拉罕未受割礼时称義(4:9-12);
亚伯拉罕在律法之外称義(4:13-25)
神预备的救恩 (罗马书3:21-5:21)
3)称義带来的祝福(5:1-11);
给相信之人的祝福(5:1-4) ;
神的爱有改变生命的大能(5:5-11)
4)胜过罪和死亡(5:12-21)
名词解释
称義——宣告无罪:被判无罪开释
和好(罗5:10):从敌对或疏远的情况下恢复友谊。
与上帝和好(罗5:11):基督偿付罪价。
成聖:与罪隔绝,分别出来归给神。
赎罪(罗3:25):和解、平息、调和、使人蒙恩。
借着祂的血——祂代替我们死。
忍耐:操练耐心、坚忍、节制,不强要自己应得的。
神的義显明(罗3:21-26)
法外施恩:21但 如 今 神 的 義 在 律 法 以 外 已 经 显 明 出 来 , 有 律 法 和 先 知 为 证 。
神恩獨創:22就 是 神 的 義 , 因 信 耶 稣 基 督 , 加 给 一 切 相 信 的 人 ,并没有分别 。
無人配得:23因 为 世 人 都 犯 了 罪 , 亏 缺 了 神 的 荣 耀 。
白白稱義:24如 今 却 蒙 神 的 恩 典 , 因 基 督 耶 稣 的 救 赎 , 就 白 白 地 称 義 。
挽回祭:聖子完成救恩
挽回:神子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擔當世人罪債,滿足了神对公義的要求,消解神的忿怒,與神復和,信徒進入天父的家,經歷父神的大愛。
25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 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義。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为義,也称信耶稣的人为義。
罗3:21-31说明福音在三个方面显明神的義
1. 神给人的義,是信基督的人在自己的经历中显明出来;
2. 神的義给所有人,因为根据神的标准,所有的人都犯了罪并且需要救恩。
3. 神自己的義在救赎中显明出来。神在和人的关系上所行的一切,都是公正和正确的。
因信称義,不靠律法
神的義写在诫命中,但没有人能够遵守。律法是良善和公义的,但不能改变人罪
恶的天性。
在“律法之外”得到这个義,给外邦人带来了希望,但是犹太人却迷惑不解。
在律法之外,神显明义的方法符合旧约圣经,这种方法有律法和先知为证(罗马书3:21)。
根据罗马书3:22,我们要如何才能得到神的義(在他面前称義)?
22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遵守律法。
遵守保罗的教训。
服从教会的领袖。
靠相信基督。
“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来重申罗马书1:17的“本于信,以致于信”的原则。
成聖
第一次信心行动:称義——心裏相信,口里承認。
一輩子信心生活——成聖。
成聖:天天回应神的话,过信心的生活,使信徒越来越远离罪恶。保罗教
导,信心是通向成圣的道路。
谁能得到神的義?
1)犹太人
2)外邦人
3)希利尼人
4)所有相信的人
罗马书3:22说“并没有分别”,尤其对哪一类人来说是好消息?
A. 犹太人。
B. 外邦人。
C. 希利尼人。
D. 所有相信的人。
正确理解“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一次信心/一次罪行?)
22 一次信心的行为被稱為義,一个新造的人持续相信回应神(见赛1:17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
23 一次罪的行为带来了死,结果是众人都连续不断地亏缺了神的荣耀。
因---持续不断---果
称義:难题
公義:罪人必须死
慈爱:罪人得赦免
解决难题:神为人预备救恩
恩典
称義是完全不配得的恩赐,神使罪人无罪是出于愛他们的缘故(弗2:4-5)。
神使人称義的举动,在任何程度上都不取决于人的任何作为。
在人相信基督作为救主的那一刻,神就宣告他为義人了。
问题
基督徒是否要等死了以后才能知道:
神是否看他们为義人?
何时称为義人
保罗在成为基督徒之前曾经盼望能够终生遵守神的律法,最终神必宣称他为義人。
但神使人成为義的方式正好相反。神宣布人为義人,是在人的灵命开始之
际,而不是在最终。
因此,人的義不可能来自他所做的任何事,相反,称義是出于神的恩典。
“救赎”和“挽回祭”
救赎(行動):是买一个奴隶,使他脱离捆锁,得到自由。
为什么在耶稣里有救赎?因为主耶穌从罪的奴隶市场里买下了我们,祂付出自己
的血和生命,作为使我们得自由的代价,祂以自己的死来拯救我们脱离罪的捆绑。
救赎的图画:見血越過不殺
以色列人被拯救脱离埃及捆绑。逾越节被献羔羊的血涂在门楣、门框上,使各家免于灭命天使的击杀。
从此以后,这个蒙救赎的民族要成为“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的民,成为祂的仆人。
根据罗马书3:24-25和彼得前书1:18-19, 耶稣为什么而死?(选择合适答案)
没有流血,罪就不能赦免。
耶稣的死是个榜样,教导我们如何度过一生?(基督徒背十字架,舍己)
耶稣舍命做赎价来救赎我们。
挽回祭(和好): 网络圣经译成“对罪的偿付”
神的忿怒(即祂的圣洁对罪的反应)如何才能平息?
神亲自替我们受罚来满足公義的要求。神子替我们死,祂的義就归在一切
接受祂为救主的人身上,祂的血遮盖了我们的罪,也遮盖了律法对我们一
切的指控。
神的爱和恩典为我们预备的挽回祭,使我们脱离了死刑并与神和好。
约翰一书4;10,神差遣耶稣到世上来的目的是什么?(選擇合適答案)
1)作世人的先知。
2)作世界的祭司。
3)作世界的君王。
4)为我们的罪作挽回祭或偿付。
十字架上的公義和慈爱
舊約凭信心所献的祭都只是暂时的措施,预表神的羔羊将除去世人的罪孽。
神在十字架上完全解决了罪的问题。只有基督的十字架才能填平圣洁的神和罪人
之间的鸿沟,藉着救赎和挽回祭得到解决。
神什么时候宣告基督徒为義?
選擇合適答案:
a.当他接受基督做自己的救主时。
b.当他接受洗礼时。
c.当他接受圣灵的洗时。
d.当他为相信基督而死时。
第七讲(下)正确理解: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2019年1月18日
学习理解罗3:22-23有关神的義
一次信心的行为被稱為義,一个新造的人持续相信回应神(见赛1:17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
一次罪的行为带来了死,结果是众人都连续不断地亏缺了神的荣耀。
“救赎”使你想起旧约时代哪件事?
(選擇合適答案)
亚当夏娃被逐出伊甸园。
约瑟在埃及起来掌权。
以色列从埃及的为奴之地得救赎。
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
“挽回祭”与旧约圣经中的什么东西有关系?(利未记4:16)
十字架
圣殿
祭坛
施恩座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 =译作 神摆出耶稣作施恩座
放置在圣殿至圣所中约柜上的物体
來9:5中文譯為「施恩座」;
羅3:25譯為「挽回祭」。
舊約原文為Kapporeth,即「遮蓋罪惡之處」,正確的譯法應為「蔽罪座」,而不是「施恩座」。蔽罪是消極動作,施恩是積極動作。古時的人如犯了罪,會到神面前,用牛羊的血遮蓋其罪,神才赦免人。罪得赦免後才能談到施恩。所以先要「蔽罪」以後才「施恩」
可以譯作:神設立耶穌作蔽罪座,
聖殿
聖殿是古代以色列人最高的祭祀場所。聖殿是希伯來文的beth Elohim,代表神的住處,主的屋宇。特別設立來進行神聖事工的地方。 專門舉行神聖的教儀和儀式。
聖殿建成之前,以色列人在會幕中進行祭祀。直到聖殿建成,聖殿隨即成為敬奉上帝的崇拜場所,成了以色列民族的象徵。歷史上的耶路撒冷曾先後出現兩座聖殿,現已被毀。
祭壇
祭壇是舊約時代神向人顯現、說話與交通的所在和憑藉。百姓來到祭壇面前,獻上贖罪祭、燔祭,或各樣的祭物,在其中他們能經歷神,面對面與神交通。
祭壇的預表很豐富,主要預表禱告。
舊約時代神向人顯現後,神僕的反應就是築起一座祭壇。
为因信称義辩护(罗3:27-31)
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人称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神)也作外邦人的神。
神既是一位,祂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義,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義。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为因信称義辩护(罗3:27-31)
因信称義的三个重要的声明,每个声明都是被一个或多个问题引出:
1. 人是因信称義,不是靠律法(罗马书3:27-28)。
2. 神使受割礼的和未受割礼的都因信称義(罗马书3:29-30)。
3. 透过信我们成全了律法(罗马书3:31)。
根据罗马书3:27,如果人可以靠他们的行为称義,他们就有权...
A. 夸口。
B. 抱怨。
C. 救别人。
D. 做见证。
根据罗马书3:30, 人可能与神和好的唯一方法是什么?
A. 守律法。
B. 受洗。
C. 去教堂。
D. 相信(信仰)耶稣基督。
罗3:22-23及29-30说明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只有一条救恩之路(选择所有合适的答案)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
同一位神为所有人预备了義。
因为律法行不通。
因为神是(只有)一位。
成全律法:因信赦罪称为義
比较罗马书3:20和3:31。
所 以 凡 有 血 气 的, 没 有 一 个 因 行 律 法 能 在 神 面 前 称 義 。
因 为 律 法 本 是 叫 人 知 罪 。3:20
这 样 , 我 们 因 信 废 了 律 法 吗 ? 断 乎 不 是 , 更 是 坚 固 律
法 。(31)
我们到耶稣基督那里去得救恩,何以成全了律法?
三章小结
律法叫人知罪,不能使人称義
1)律法的好处──是为坚立神的信实和公義(1-8节)
2)律法的用处──是要显出全人类可怕的光景(9-18节)
3)律法的意义──叫人知罪而伏在神的审判之下(19-20)
4)律法的目的──是要引人接受基督的救赎(21节)
犹太人攻击神的義
1)涉及割礼的好处(1~2节)
2)人类的不信和神的信实(3~4节)
3)人的不義和神的公義(5~6节)
4)人的罪和神的荣耀(7~8节)
作恶以成善的错误
1)人的不信不能废掉神的信实(3节)
2)人的不義反能显出神的公義(5节)
3)人的虚谎反能显出神的真实(6节)
4)人的作恶反能成全神的善良(8节)
世人都犯了罪
(一)本性之罪:
1. 没有義人,连一个也没有(10节)
2. 没有明白的(11节)
3. 没有寻求神的(11节)
4.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12节)
5. 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12节)
(二)话语之罪:
1. 喉咙是敞开的坟墓(13节)
2. 用舌头弄诡诈(13节)
3. 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13节)
4. 满口是咒骂苦毒(14节)
(三)行为之罪:
1.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15节)
2.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16节)
3.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17节)
4.他们眼中不怕神(18节)
世人的困境
1)没有義人,连一个也没有(10节)
2)没有明白的(11节)
3)没有寻求神的(11节)
4)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12节)
5)没有平安(17节)
6)不怕神(18节)
7)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不能申辩(19)
身体沦为犯罪的工具
1)喉咙──是敞开的坟墓(13节)
2)舌头──玩弄诡诈(13节)
3)嘴唇──里面有虺蛇的毒气(13节)
4)口──满了咒骂苦毒(14节)
5)脚──杀人留血,快步如飞(15节)
6)手──所到之处,施行残暴(16节)
8)心──平安的路,未曾知道(17节)
9)眼──目中无神(18节)
律法的功用
1)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的人说的(19)
2)律法可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19节)
3)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称義(20节)
4)律法本是叫人知罪(20节)
神救恩成就的三个基本要素
1)神的恩典──基督(24节)
2)耶稣基督的救赎──十字架(24~25节)
3)人的信──属灵的看见和接受(25节)
因信称義的根据
1)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25节)
2) 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25节)
3) 使人知道祂自己为義(26节)
因信称義的途径
1)不是用‘立功之法’,乃是用‘信主之法’ (27节)
2)人称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8节)
因信称義之合理性
1)因信称義合乎全人类同有一位神的原则(29-30节)
2)犹太人是‘本于信’被称義,外邦人是‘藉着信’被称義(30节)
3)因信称義不但不会废掉律法,反而更是坚固律法(31节)
因信称義
1)定义:将‘神的義’加给一切相信的人(22)
2)条件:信耶稣基督(22节)
3)范围: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22)
4)根源:神的恩典(24)
5)成就:因基督耶稣的救赎(24)
6)代价:白白的称義(24节)
第八講 旧约中的称義(第4章1-8)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 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義,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3 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義。
4 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5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为義。
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義的人是有福的。(诗32:1训诲诗)
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旧约中的称義(罗马书4:1-25)
因信称義的重要例证(罗马书4:1-8)
罗马书4:1是写给谁的?
A. 犹太人。
B. 外邦人。
C. 犹太人和外邦人。
D. 希利尼人。
引用旧约作为罗马书第4章的依据(罗4:3) 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義。
重复的关键词是什么?
(选择所有合适的答案)
A. 算为。
B. 義。
C. 亚伯拉罕。
D. 父。
E. 相信。
F. 信心。
罗马书4:3-11和22-24里的哪个词提到某人被算为義
4:22所 以 这 就 算 为 他 的 義 。 23算 为 他 義 的 这 句 话 ,不 是 单 为 他 写 的 , 24也 是 为 我 们 将 来 得 算 为 義之 人 写 的 。 就 是 我 们 这 信 神 使 我 们 的 主 耶 稣 从 死 里 复 活 的 人 。
关键词“算为”,一个财会用语,意为“归在帐上”,或“归在--的帐上”
罗4:3-11和罗马书22-24里的哪个词提到某人被算为義?(选择所有合适答案)
A. 顺服。
B. 信心。
C. 相信神。
D. 被改变。
比较罗马书4:5和4:4。神使不敬虔之人称義的方法时强调了什么?
4 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5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为義。
(选择所有合适的答案)
A. 救恩是凭信心,也因着恩典。
B. 救恩是本乎恩,也因着信。
C. 救恩是白白的礼物。
D. 救恩不是靠行为。
比较罗马书4:5和罗马书3:26, 我们必须做什么才能成为神的儿女?
4:5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为義。
3:26好 在 今 时 显 明 祂 的 義, 使 人 知 道 祂 自 己 为 義 , 也 称 信 耶 稣 的 人 为 義。
选择所有合适的答案
A. 我们必须相信耶稣。
B. 我们必须遵守律法。
C. 我们必须凭相信耶稣来接受神的饶恕
D. 我们必须接受耶稣做我们的救主。
大卫因被算为義而赞美神
罗马书4:6开始,保罗引用了诗篇32:1-2中大卫的见证。正 如 大 卫 称 那 在 行 为 以 外 , 蒙 神 算 为 義 的 人 是 有 福 的 。 他 说 , 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大卫在诗篇32:1的见证中,“罪得赦免”使我们想起赎罪祭。正确与否?
赎罪(sin offering) 以色列人无意中犯罪,需要献上规定祭物
大祭司要献上公牛,会众要献上公山羊。
在祭司就职时,祭司要献上小牛,会众要献上小山羊。
在拿细耳人遵守特别誓约期满时,要献上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母羊羔作赎罪祭。
在麻风病人洁净之后,要献上母羊赎罪
妇女分娩之后,要献上斑鸠。
——赎罪祭表明基督替我们成为罪,在十字架上藉着死定了罪。
因信称義并非行为的工价(1-8节)
1.信心的重要(1-3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義
2.信心的原则(4-5节):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为義。
3.信心的成果(6-8节):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信心与行为的先后关系
亚伯拉罕凭行为,在神面前一无所得。
亚伯拉罕蒙神称许而赐福的行为,是在他因信称義之后。
善行是人在神面前的本分,不是杰出的表现。任何善行都达不到神的标准。亚伯拉
罕的生活有瑕疵,未尽善尽美。
真实的信心必有好行为,是蒙恩之后的行为;称義是因着信心,不是因着蒙
恩之前的行为。
族長時期年代表(?)
亚伯拉罕未受割礼时称義(罗4:9-12)
10 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義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義。
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亚伯拉罕未受割礼时称義 (罗4:9-12)
罗马书4:9中说谁是“受割礼的”?
A. 犹太男性。
B. 犹太男性和女性。
C. 对宗教热心的犹太人。
D. 所有受割礼的犹太人及外邦人。
“未受割礼”是什么意思?罗4:9
A. 外邦男性。
B. 外邦人,男性和女性。
C. 无宗教信仰的犹太人。
D. 所有未受割礼的犹太人及外邦人。
亚伯拉罕的陈述, 哪一句是正确的?
A. 他的好行为是他信心的结果
B. 他的好行为加上他的信心,使他在神
面前称義
C. 他受割礼加上他的信心使他被算为義
D. 他的好行为是神使他称義的根据。
根据罗马书4:12, 谁能称亚伯拉罕为他们属灵的父?
A. 只有犹太人。
B. 只有犹太人中信主的人。
C. 只有外邦人。
D. 一切效法他信心榜样的犹太人及外邦人。
亚伯拉罕受割礼前后
亚伯拉罕在受割礼之前就被称为義了,这就使他成为一切未受割礼之人(外邦
人)、有他同样信心的人的属灵之父。他后来受了割礼,就是一切受割礼(犹
太人)之人、有同样信心的属灵之父。
因此,一个人是否受割礼对于称義并不重要。称義及其带给我们的一切福分都是
藉着信。(见罗4:16)
亚伯拉罕在律法之外称義 (罗4:13-18)
13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
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亚伯拉罕的子孙 在律法之外兑现应许(罗4:13-25)
1)4:13-18 神给亚伯拉罕及其子孙(后裔)的应许。
2)4:13神应许亚伯拉罕必得承受世界。
3)4:17-18亚伯拉罕将要成为多国之父。
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4:13)
1)承受世界:承受地土的应许(参诗卅七9,11,22,29,34;太五5);这个应许要等到基督再来时才会全部实现。
2)同享应许:同有亚伯拉罕信心的人(参12节),有福承受神所应许的世界!
3)同享天国:不单是指迦南地;犹太人要有分于属地的弥赛亚国(徒一6;摩九11-
12),所有信徒(包括犹太信徒)要有分于属天国度(提后四18;雅二5)。
亚伯拉罕相信神: 救贖在先,創造在后(罗4:13-18)
4:17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4: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在基督里:計畫在先,行動在後(弗1:3-6)
愿颂赞归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
4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5 又因爱我们 ,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份, 6 使 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 ;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特别)赐给我们的。
罗马书4:17告诉我们亚伯拉罕所信的神做了哪两件事?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选择所有合适的答案
A. 祂使死人复活。
B. 祂使无变有。
C. 祂寻找失丧的。
D. 祂洁净罪人。
亚伯拉罕的信心启迪我们
1)信心的激励:在连活命的指望都没有时,还能信靠那位叫死人复活的神(林后1:8-9)基督徒的生活就是更多地效法和经历基督。
2)信心的对象:是神自己,基督徒不必看环境、找凭藉、寻证据、求依靠,因为神不用我们帮祂成就任何事。
3)复活的大能:基督徒能胜过死亡的威胁,消除死亡的阴影。
亚伯拉罕的信心
4: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20 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21 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
亚伯拉罕的信心是基督徒效法的榜样
1.信心的目标:叫死人复活并使无变为有的神(17节)
2.信心的光景:无可指望仍有指望(18-22)
3.信心的扩大:所有相信基督死而复活的信徒(23-25)
信心与指望
1)盼望的本质是什么?与人和环境有何关系?(因信)
2)亚伯拉罕靠什么支撑从蒙神应许到生以撒?(因信)
3)解释“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
4)“算为他的義”是真为義,还是撮合着?
亚伯拉罕相信神
1)专心以神的荣耀为理念,让荣耀神的思想充满心头。
2)让神的话加力量在心里(得坚固),叫里面刚强起来(弗三16),消除所有疑念。
3)信心若不建立在神话语根基上,就会摇晃坍塌。
4)亚伯拉罕相信神未来将要成就的应许,我们相信基督已经成就的救恩。
罗4:20基督徒应该在哪三方面效法亚伯拉罕的信心?
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
耀归给神。
(选择所有合适答案)
A. 他将荣耀归给神。
B. 他相信神,尽管没有证据使他这样做。
C. 他没有在神的应许上因不信而动摇。
D. 他有很强的信心。
因信
人的信心受到考验的时候会被坚固。
思考神的本性、权柄和成就他所应许的能力,把信心建立在神的应许上,信心会更加强壮。
神給亞伯拉罕的应许:
1)地与后裔(创12:指示你去;13:14-17举目观看;15:18-21立约赐地;22:15-
18万国得福)
2)从撒拉得一儿子(创17:16;18:9-15)
运用亚伯拉罕的信心
2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義。
亚伯拉罕的信心被算为他的義(4:22),
23 算为他義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神把这句话写在圣经上(4:23)
将亚伯拉罕的信心运用于我们和耶稣基督的关系
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義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1)创造:是为了我们的益处(4:24)。我们必须相信神是赐生命的主和创造者
2)救赎:祂使耶稣从死里复活(4:24),并且赐给一切相信的人属灵的生命。
主耶稣死而复活的生命 成就了信徒称義
4:25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義。(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 是为我们称義复活了)
主耶稣在人的手中被钉十字架、流血受死,乃是为了担当我们的过犯和罪孽(赛53:5-6;彼前二24),满足了神公義的要求,解决我们在神面前的难处。
4:24-25告诉我们, 对神的信心必须包括三件事:
1)我们接受耶稣为救主和一生的主。
2)相信耶稣为我们的罪被钉十字架。
3)相信神使耶稣从死里复活,在祂里面赐给我们新生命(一个公義的、与神和好的生命)。
信主决志祷告: 相信救恩,接受救主,资格名份
亲爱的天父,感谢您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为我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
从死里复活,救我脱离死亡和罪恶的权势。
现在,我(姓名)诚心接受耶稣基督作我的救主和我一生的主,使我成为
新造的人,一生遵行您的旨意,顺服圣灵的带领,过荣耀神的生活。
奉我主耶稣基督得胜的名祷告,阿门(誠心所致)!
四章小结 亚伯拉罕因信称義
(一)亚伯拉罕不是因行为被神称義:
1.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和自己的行为,在神面前一无所得,也无可夸(1-2节)
2.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義(3节)
3.亚伯拉罕不作工,而因信蒙神算为義,这是恩典,他真是有福的(4-8节)
(二)亚伯拉罕在未受割礼时被称義
1.亚伯拉罕因信称義,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9-10节)
2.亚伯拉罕受了割礼的记号,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11节)
3.他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12节)
(三)亚伯拉罕在律法以外蒙应许
1.神应许亚伯拉罕,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13节)
2.若应许是基于律法,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14节)
3.律法徒然显出人的过犯,惹动神的忿怒(15)
4.但应许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16节)
解釋亚伯拉罕因信称義
1.只有信心才能被称为義──信心的对象是基督,信心宣告人自己不能称義
2.只有信心才能坚固律法、满足律法──信心的中心是基督,满足并且超过
了律法而被称義。
3.信心称義的双福:罪得赦免是基督受死的工作;主不算为有罪是基督复活
的工作。
4.神要使一切应许都归给信心的子孙──神应许的中心是基督,信心是惟一
方法
比较: 因信称义和因行为称义
亚伯拉罕的信心
亚伯拉罕的信心秘诀(20-22节)
第九講 因信称義(第5章)
我们既因信称義,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 5:2 我们又借着祂,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 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一被生再生,都从被造人生再生)
与神相和:原来神人互相敌对。人借着信主,才能有分于祂的救恩。被带入神人彼此相安的关系。神悦纳人并且施恩給人。
进入:开始;站稳持守在恩典中(加五4)
盼望:满有把握地期待尚未完全实现的事;
神的荣耀:将来要进入荣耀境地(来二10;罗八18)
榮耀 [glory]∶應得或能夠贏得崇高稱譽,光榮;光彩或贊賞的習性 [honour]∶良好的名聲或社會名望。
因信称義的好处(罗5:1)
(1)与神相和;属灵福气:我们既因信称義,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
神相和;
祂(父神) 在 基 督 里,曾 赐 给 我 们 天 上 各 样 属 灵 的 福 气。
(弗一3)
(2)施恩宝座;随时帮助:所 以 我 们 只 管 坦 然 无 惧 地 来 到 施
恩 的 宝 座 前 , 为 要 得 怜 恤 , 蒙 恩 惠 作 随 时
的 帮 助 ;(来4:16)弟 兄 们 , 我 们 既 因 耶 稣
的 血 , 得 以 坦 然 进 入 至 圣 所(10:19)
(3)与神合一;洗净不義:因祂使我们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
断的墙;(弗二14)
(4)进入恩典;盼望荣耀: 我们又借着祂,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
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罗五2)
神人合作:因信(人的责任)与藉着祂(神的作为)
1)在基督里:我们进入并站在恩典中,享受神一切的恩典。
2)基督受死:引领我们进入神的恩典中;基督復活:持守我们站稳在神的恩
典中。
3)信徒盼望:模成神子模样(罗8:29-30),长成基督丰满身量(弗4:13)。
4)必得榮耀: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 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義。
所称为義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罗8:30)
罗5:3-5
5: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
5:4 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
5:5 盼望不至于羞耻
为何我们在患难中也能欢欢喜喜?
患难叫我们得益处並且达到完全 (来12:10-11;罗8:28)
患难:人经历患难受苦,逐步被陶铸成功。
忍耐: 耐心忍受,胜过环境考验的毅力;
老练: 经过神炼净后所产生的纯洁、美好、坚强等成熟品格。
盼望:患难中经历神的爱,成为盼望的缘由(彼前三15)
羞耻:盼望落空而蒙羞。确知凡信靠祂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罗九33;十11)。
在基督里, 神的爱浇灌充满我们的心
浇灌:神的爱浇灌充满,在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長進,应付並且戰勝面临的苦难,蠻有信心和盼望。(以色列人發明的滴灌技術,點滴都被吸收)
神爱的美意,圣灵的大能,必能培育我们达到丰满和丰盛,实现荣耀的盼望。
神的爱有永恒的能力,叫我们在一切患难中得胜有余(罗八37)。
称義带来的祝福(罗5:1-11)
我们因信得以在神面前有地位。罗5:2称我们的新地位为“在神的恩典之中”,
信心打开了我们不配得的恩典之门。
称義后发生的事。给相信之人的祝福(罗5:1-4):被称为義的人还要蒙福。
三个祝福——平安、喜乐和盼望
1)潜在的祝福(具有)
2)信心挑战搅扰
与神和好的奇妙光景会受到干扰;
撒但会用攻击和谎言来搅扰,
信心软弱产生罪恶感會搅扰平安
每日与肉体争战也受干扰。
3)外来的逼迫
罗马的犹太基督徒曾三次被政府赶出城
基督徒不受欢迎,被称为“人类的敌人”
基督徒成了社会及政治问题的“替罪羊”
在被神称为義的儿女,應該在地位上欢喜快乐。必须在逼迫中操练信心。
4)内在的争战
人照神的形象被造,要活出神的荣耀
神在我們身上恢复祂的形象
肉体与圣灵之间必然產生争战
保罗告诉教会,不应该让内心的争战夺去享受与神同在的平安。
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
1)受试探并非犯罪,向试探屈服才是罪。
2)如果基督徒确实犯了罪,在神的恩典中仍有立足之处(见约翰一书1:9)。
3)神要藉着圣灵的工作恢复祂的形象
4)神知道基督徒一生所有的事件。在患难中能够喜乐,因为一切都有神的
旨意。
5)患难能培养忍耐和坚定(罗5:3-4),能激发盼望。
神的爱有改变生命的大能(罗5:5)
有盼望不羞恥: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聖灵帮助我们支取神的祝福
盼望不至于带来羞耻(失望):因为有强大的证据——与基督徒生命中同在的圣
灵,能将神的爱浇灌在他们心里(罗5:5)
圣灵在基督徒生命中占统治地位。
在圣灵里中的喜乐
神的国就是公義、和平以及在圣灵里中的喜乐。
圣灵帮助我们过公義的生活,使我们心思意念保持平安,是我们喜乐的源泉。
神的爱有改变生命的大能(罗5:6-11)
5:6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7 为義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8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9 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義,就更要借着祂免去神的忿怒。10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 11不但如此,我们既借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借着祂,以神为乐。
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
软弱的时候:无力抗拒罪恶,又无能遵行神旨之时。
所定的日期:神在创世之前已安排好的时候(弗一10;加四4;多一3)。
義人:公平公正,尽其本分,不亏负别人的人。
没有義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
仁人:主动乐意额外施舍的人。
人最多能为所爱的人而死,没人愿意为不可爱、又不爱自己的人牺牲。
罗五9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義,就更要借着祂免去神的忿怒。
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解决我们的罪行,使我们得以称義;信徒将“旧
人、我、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 都和祂同钉。(罗六6;加二20;五24)
解决我们的罪性而得称为義,免遭神的忿怒。这是救恩的头盔,两面的功效。
罗5:5-11哪段经文给了我们 得救的保证?
A. 5和7:盼望不羞耻;敢为别人死
B. 6和8:基督已为罪人死,显明神的爱
C. 7和8:敢为别人死,基督已为罪人死
D. 9和10:我们靠着基督的宝血和复活的生命得救;被称为義并且与神和好。
11不但如此,我们既借着我主耶稣基督得 与神和好,也就借着祂以神为乐。
先与神和好,才能以神为乐;若要享受一切属神的福乐,必须先维持与神正常关系。
与神和好: 原文含有作神朋友,看法和行事与神一致,使神得以满足;
以神为乐:享受神,以神作为我们的满足。
救恩目标:神人同行同住,彼此享受,互为满足,直到永世。
亞當帶來绝望;基督赐人盼望 (罗5:12-14)
5:12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5:13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5:14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罪与死由亚当而来, 恩典与生命從基督而得。
因着亚当一人的堕落,罪性就进到人的生命里头,使众人都受罪的奴役而犯罪(约八34)
人在行为上够不上神的标准,就是罪。罪是死的毒钩(林前十五56),死又
是罪的工价(罗六23),罪与死是不能分开的,所以全人类都伏在罪与死的
权势之下。
耶稣基督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
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二14~15)。
罗五14从亚当开始的人类都被死亡权柄控制;
基督为罪人代死和复活毁坏了死的权势
自从始祖亚当犯了罪之后,死亡就临到人类,成为一个可怕权势,如同君王一样辖制人,使人作了它的奴隶。
基督在十字架赎清了我们的罪,祂的复活毁坏了死的权势,就把我们从死亡中释
放出来,得着祂永远的生命。
亚当一人犯罪众人死 基督一人替罪信徒生
5:15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5: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 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義。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義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亚当一人悖逆众人成罪人 基督一次義行信徒得永生
5:18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義行,众人也就被称義得生命了。 5:19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義了。 5: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5: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義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基督徒应该处理两种关系 (罗5:12-21)
与亚当:必须对付罪的权势(罪的律)
与基督:恩典的律带领我们与罪的律争战并且得胜(罗5:15、17;5:20-21)
强调——神在耶稣基督里的预备,足以解决我们因着与亚当的关系带来的问题。
再读一遍提到“恩典”或“神的恩典”的经文(15,20,21)
5:15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5: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5: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義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哪些重复出现的词与恩典有关?
(选择所有合适的答案)
A. 更;B. 更加;C. 恩赐;D. 爱。
分析罗马书5:12-21
解释罗5:12-21两个律的来源。 对你生命产生的影响。
人与亚当的关系是一种“必然”的联合,生来如此,没有选择。
人与基督的关系则是个“特殊的”联合,自己可以作出选择,取决于人对基督的
救赎工作所做出信心的回应。
5章小结 因信称義的基督徒
(一)有崭新的地位(1-2节):
1.得与神相和――被带入“神人相安”的关系中
2.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进入恩典的领域中
(二)有喜乐的人生(3-5节上):
1.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
2.因为知道患难生…不至于羞愧
(三)有确实的凭据(5-8节):
1.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2.基督…为罪人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四)有全备的救恩(9-11节):
1.靠着祂的血称义…借着祂免去神的忿怒
2.得与神和好…借着祂以神为乐
(五)基督徒确信
1.过去──既已因信称义(1节)
2.现在──站在这恩典中(2)
3.盼望──神的荣耀(2节)
4.经历──包括遭遇患难(3节)
5.结果──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5节)
(六)有恩典得荣耀得神的爱
1.恩典:得与神相和(1); 因信站在恩典中(2) 有平安。
2.荣耀:我们因神得荣耀才有盼望(2-5)
3.蒙爱: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相和,我们因神的爱称義、得救,以神为乐(5,11)
(七)永遠在基督里
1.我們借着基督一人带来生命恩典
2.因祂一次的義行,众聖徒都被称義得生命
3.因祂一人的顺从,众聖徒也都成了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