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29, 2018

回鍋肉: 離開加利利 I


馬可福音 7:1-23  離開加利利 I
Mark 7:1-23  Withdrawal from Galilee I.

I. 神的命令和人的傳統  馬可福音 71-13
馬可福音 7有法利賽人和幾個經學家從耶路撒冷來,聚集到耶穌那裡。他們看見他的門徒有人用不潔的手,就是沒有洗過的手吃飯,3(原來法利賽人和所有的猶太人都拘守古人的傳統,如果不認真洗手,就不吃東西;從街市回來,不先洗手,也不吃東西,還有許多別的傳統,他們都沿襲拘守,例如洗杯、洗罐、洗銅器等等。)法利賽人和經學家問耶穌:“你的門徒為甚麼不遵行古人的傳統,用不潔的手吃飯呢?”耶穌對他們說:“以賽亞指著你們這班偽君子所說的預言是對的,經上記著:‘這人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把人的規條當作道理去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徒然。’你們拘守著人的傳統,卻離棄了神的誡命。”耶穌又對他們說:“你們為了堅守自己的傳統,而巧妙地把神的誡命拒絕了。10 因為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被處死。’11 你們倒說:‘人對父母說,我應該給你的供奉,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意思是奉給神的供物),12 你們就不讓那人再為父母作甚麼。13 這樣,你們藉著所領受的傳統,把神的話廢棄了。你們還作了許多這一類的事。”

耶穌時代有一群人稱自己為法利賽人,這一個名詞的解釋是被分開的意思,意味著他們是最聖潔的,因為他們嚴格遵守神的律法。 他們甚至設立並解釋了律法,他們認為他們所解釋的律法是絕對正確的。是唯一解釋和應用律法最正確的方式。他們高於每個人。他們認為他們代表神自己。他們聽說耶穌,他們來看耶穌,並不是說他們想聽耶穌的教導,而是想要檢查祂的教導有没有問題。他們發現耶穌的門徒觸犯規則,因為門徒做了一件違背神的律法的事。吃飯前没有洗手。

神是否在舊約中給出了這樣的命令吃飯之前一定要洗手?

出埃及記 3017 耶和華對摩西說:18“你要做一個銅盆和一個銅座,用來洗濯。你要把盆放在會幕和祭壇之間,並且要把水放在盆中。19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在盆裡洗手洗腳。20 他們進會幕的時候,或是走近祭壇敬拜,給耶和華焚燒火祭的時候,都要用水洗濯,免得死亡。21 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要作他們永遠的定例,就是作亞倫和他的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神要求祭司們在獻祭之前洗手,但在吃之前洗手就没有這樣的命令。有些猶太人在抄寫舊約聖經時,若涉及到關於神這個字的時候,他們需要先停下來去把手洗净,然後才回來寫神這個名字,否則他們會被看為是冒犯神,用不清潔的手來寫神的名字,對神不尊重。 神並沒有要求他們洗手,然後才可以吃飯或寫神的名字。對所有人來說,這不是神的律法。這只是一個衛生的問題。現在我們都知道我們手上有很多細菌,如果我們吃飯前沒有洗手,我們可能會生病。因此,出於健康原因,我們最好洗了手再吃我們的食物。

先洗手再吃飯不是神要求我們守的誡命。可是,當耶穌和祂的門徒沒有先洗手再吃飯時,雖然他們沒有違背神的律法,法利賽人仍認為他們違背了神的律法。有時我們傾向於用自己的解釋來重新定義神的律法。然後認為他人不遵守神的律法。就像我上次說過的,耶穌親自向門徒發出一個指示吩咐他們不能帶任何東西,但後來當耶穌快離世時又要求門徒帶上錢包和劍。我們不能要求那些想成為一名宣教士的人,不能募款籌集資金來支持自己。有些人可以不需要籌集資金,因為他們對神有信心為神事奉,但有些人需要籌集資金才可以出去。 有些人相信生病後不需要看醫生,禱告神就可得康復,這不是神的誡命。有些人生病需要去看醫生的,這並不違反神的律法也不是對神没有信心。

這些法利賽人認為他們所教導神的律法才是對神的律法最正確的解釋。但耶穌告訴他們,他們不是。 他們是建立了人的傳統,把人的道理變為神的律法。 他們不單是浪費時間,最終也都無法把人帶到神的面前。 最痛苦的是相反地,他們阻止了人來到神的面前。他們把不重要的事情變成最重要,把最重要的變成不重要。

耶穌舉出一個例子指出他們錯用了法律。神的律法命令要我們尊重地上的父母。但是有些人的教導卻是這樣,如果我們把支持父母的錢用來奉獻給神,是没有問題的。我想每個牧師都應該會喜歡這種的教導,把神放在第一位,聖經不是這樣教導我們嗎? 但這不是神的教導。没有錯我們應該把神放在第一位,但是我們也不能忽視我們的父母。如果我們這樣做,就意味著當我們奉獻時那只是一個表演。向神奉獻是一個誡命,照顧父母同樣也是神的誡命。 當時的奉獻是這樣, 在殿的門前有幾個大木箱,當人走過木箱時, 就把自己的奉獻放進去。在當時錢幣是用不同的金屬來做的,有金有銀有銅。不同的錢幣放進箱裡的時候就會發出不同的聲音來,放得多時時間就會長,放得少時時間就會短。想想看在聖殿奉獻時有多少人會注意到你的奉獻。當你把一百個金幣放入木箱裡,周圍的人會怎樣看你。相較於你把錢給父母的時候可能就只有你和你的父母在場,沒有人會看見你做的。遵守神的律法,尊重神奉獻給神和尊重父母供養父母都必須發自我們的心和對神的愛。

II. 真污穢  馬可福音 714-23
馬可福音 714 於是耶穌又把群眾叫過來,對他們說:“你們大家都要聽我說,也要明白:15 從外面進去的,不能使人污穢,從裡面出來的,才能使人污穢。”16“有耳可聽的,就應該聽。”17 耶穌離開群眾,進了屋子,門徒就來問他這比喻的意思。18 他對他們說:“連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嗎?難道不知道從外面進去的,不能使人污穢嗎?19 因為不是進到他的心,而是進到他的肚腹,再排泄到外面去。”(他這樣說是表示各樣食物都是潔淨的。)20 接著他又說:“從人裡面出來的,才會使人污穢。21 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的心裡,發出惡念、淫亂、偷盜、兇殺、22姦淫、貪心、邪惡、詭詐、放蕩、嫉妒、毀謗、驕傲、愚妄;23這一切惡事,是從人裡面出來的,都能使人污穢。”

耶穌告訴他們,食物不能使我們不潔淨。無論我們吃什麼是先進去,然後出來。如果我們不洗手吃飯,不會使我們不潔淨,只會可能讓我們生病。對於中國人來說這不是問題,我們什麼東西都吃,但對於猶太人來說,有很多食物他們是不能吃的。

有人開玩笑說亞當一定不是中國人。你知道為什麼?在他吃分別善惡果子之前他應該會先吃掉那條蛇。

利未記 11但你們不可吃下列反芻,或分蹄的走獸動物:駱駝,因為牠反芻卻不分蹄,你們應以為不潔淨。石獾,因為牠反芻卻不分蹄,你們應以為不潔淨。兔子,因為牠反芻卻不分蹄,你們應以為不潔淨。豬,因為牠分蹄有趾卻不反芻,你們應以為不潔淨。

為什麼神給出了兩個相互衝突的不同律法。正如上次我提到在我的女兒小的時候,我告訴她們她們不應該自己到廚房去,因為我不想讓她們受傷。隨著年齡的增長,她們可以和我們一起進去,並且學習如何做飯。現在她們可以獨自進去,以便她們有時可以做飯給我們吃。我不知道神在舊約時代不允許他們吃某些食物的原因是什麼,現在神讓我們可以吃任何東西。在那時祂可能是想保護他們,現在我們發現了更多關於食物的東西,可以選擇吃各種不同的東西。

在這裡,耶穌說用感恩的心吃食物時,因所有的食物都是乾淨的。這就是為什麼基督徒在吃飯前祈禱感謝神。你是否很高興我們不需要遵守舊約法律? 否則恐怕沒有中國人會相信耶穌。我們口中的東西並不比從我們心中説出來的東西重要。吃什麼東西是個人的選擇,但講出來的話可能就會影響到其他的人。而且很多時候都會傷害到人。我們的話反映了我們的心。

我們的心是何等的腐敗,充滿了罪惡。做為最偉大使徒之一的保羅,即使在他認識耶穌為他的救主之後,他也說了這樣的話。

羅馬書 718 我知道在我裡面,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19 所以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作的惡,我倒去作了。20 我若作自己不願意作的事,那就不是我作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作的。21 因此,我發現了一個律,就是我想向善的時候,惡就在我裡面出現。22 按著我裡面的人來說,我是喜歡神的律,23 但我發覺肢體中另有一個律,和我心中的律爭戰,把我擄去附從肢體中的罪律。24 我這個人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使我死亡的身體呢?25 感謝神,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可見,一方面我自己心裡服事神的律,另一方面我的肉體卻服事罪的律。

 如果你以為以某種方式做某事或以某種方式來思考,你就會被神接受,這是不正確的。我們的心需要改變,我們無能為力。即使是保羅也不能做到這一點。 他和我們一樣努力做,然而他通過來到耶穌基督面前找到了解決的辦法。擺脫了法律和罪惡。 

內裡生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