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昇牧师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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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的基本教义
- 神的义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 称义 Justification
- 得儿子名分 Adoption
- 揀选 Election
- 预定 Predestination
- 主权 Sovereignty
神的义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
罗马书的主要神学主流是 「神的义」
在福音上显明
憑信接受
什么是「义」?
神的正确性 The Rightness of God
神的正确性 The Rightness of God
神是绝对「对的」,人与神正当的关系The Right relationship with God
神是义的;反应出人很多的不义人犯罪,破坏了与神的正当的关系
怎样才能恢复与神正当的关系?怎样才能得着神的义?
罗马书就是给我们这个答案。
一个人要得救,先要承认自己的不义。
保罗首先要指出:「没有义人,連一个都没有。」(3:10)
都是失喪的: 这些人包括谁?
不敬虔的人(ungodly 包括拜偶像,任意妄为)1:18-32
拒绝接受神籍祂的创造所显出的神性
他们行不义阻挡真理
这等人虽然知道 神,卻不把榮耀归真神,去拜受造之物
放纵情慾,在罪中行不合理的事
道德主义者(Moralist )2:1-16
自以为义,论断别人
有宗教性的自义圣人;也有世俗性的正人君子
自己的行为卻和别人一样
犹太人 2:17-3:8
犹太人也代表其他教徒
把教条和礼节当神来拜
信教不是信真神;把教当作神
普世的人 3:9-20
都偏离正路
神的义是义的標準,神的律法使世人知罪
在神公义的準繩下,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称义 (Justification)
是法律上的用词
宣告無罪
罪的刑罚已由耶稣基督担当了
罪債已付清
宣告在神面前为义
信靠主耶稣时,基督的义加在信徒身上
称义与神的公义直接有关
立法的义有兩方面The two sides of justice
用来惩罚罪的標凖
用以保障权益;归还权益
救恩有关神 公义的两面
神的义要罚罪
神的恩典称信的人为义
保罗用亚伯拉罕的例子,说明因信称义的道理
亚伯拉罕因信被神称为义
是在受割礼之前
不是凭行为
不是凭个人功绩
不是凭宗教传统或家族遗传
救恩 Salvation
人犯罪亏缺神的荣耀
罪的工價乃是死
人不能靠行为或任何方法得救
只能凭信接受耶稣作救主
罪得赦免,被神称义,得永生
救恩完全出於神。
成圣 Sanctification (六至八章)
重要教义真理(六章)
信徒与基督的死和复活联合
向罪死,向神活
一举一动有新生样式
从罪释放,不再作罪的奴僕
成圣旅程实際的挣扎(7章)
解决良心与情慾交戰的辦法(8章)
在基督裡就不定罪了
靠住在心神的圣灵可克服肉体
圣灵引導得儿子名份
神揀选的 ,永不会从救恩中失落
蒙召,预定效法基督
靠主得胜有餘了。
得儿子名分 Adoption
圣灵引導得儿子名份
(Becomes a child if God by divine
Adoption)
收养的孩子,得兒子的「名分」
是法律上的用語
犹太人没有收养 Adoption 的律法
旧约提及的摩西被法老女儿收养;
末底改收养了以斯帖,都是在以色列文化以外的。
新约常说信耶稣的人成为神的儿女,亦强调耶稣是神的「独生子」(约1:18)
只有保罗用「得儿女名分」Adoption 这个词来形容信徒与神的关系。
(罗8:15, 23;9:4; 加4:5; 弗1:5)
兒子的名分是一个关系 Son-ship is a relationship
有一切儿子的权利(罗8;23;加4:4-7)
被神的灵引导的,叫阿爸,父。不是奴僕的心,乃儿子的心。(罗8:14-15)
就算犹太人,也要从律法被赎出来,才在基督裏得儿子名分。(加4:6-7)
外邦信徒作为神的儿女,成为亚伯拉罕属灵的後裔承受一切应许(罗9:7)
得儿女名分最後完全的階段是身体得赎(罗8:23)
揀选 Election
是神对選民和世人的救赎计划,这计划的目的是要成就祂的旨意。
因此「揀選」是包含在神的一切運作𥚃 Election encompasses all divine activities:
从神创造开始
直到神复兴万事,新天新地的出现
Election----eklegomai (Gk)meaning
to chose something for oneself.
bachar (Heb.) the elected ones
「揀选」选為己有; 神所揀选的就是归屬他的选民
圣经其他的用词:
「揀选」“Choose”(约15:16, 19;林前1:27-28;弗1:4;帖後2:13)
基督被揀选(彼前2:4,6)
我们被揀选(彼前2:9)
「預知」“Foreknew” (罗8:29;11:2)or “Foreordained”
基督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神知道的(彼前1:20)
「预定」“Predestinated” (罗8:29;弗1:5,11)
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foreknew) 他就预先定下(Predestinated)
效法他的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長子. (罗8:29 的「预定」是指预定效法基督的模样)Predestinated to the moral confirmation of the likeness of His Son.
「选召」“Call,Calling”
(罗1:29;弗 1:18;林前7:20;腓3:14;
提後1:9;來3:1)
选召是指在神在救赎的歷史上,祂會呼召一些人或一些族群,與他们建立关系為要成就一些目的。
神揀选以色列
神的主权 God's Sovereign initiative
不会明白為何!旡权質問神
神选择亚伯拉罕与他立约,「立約」是進入特殊的关係
这约的双方不是有同等地位
这约出自神的恩憐和慈爱,是人完全不配得的
神在這被揀选的群族中也呼召一些人去成就他的旨意
摩西,大卫
耶利米(耶1:4-5)
在舊約結束時,以色列人漸漸趨於相信被揀选是审判选民所有余下的「余民」Remnant。以賽亞叫他小子名字為「施亞雅述」Shear-Jashub----A Remnant shall return (赛7:3)
把將来彌赛亚的来临看作神拯救余民的纪元(结34:12-13,23-31;彌加书5:2-5;7-9)
兩约之间的「愛色尼派」“The Essenes” 因為他们的圣活和虔诚,認为他们就是彌赛亚时代的余民。
新约的选民
初期教会認为他们就是被揀选继承神的选民以色列(彼前2:9)
在新约时代神也揀选一些人去成就他的计划(十二门徒)
是耶稣作揀选的(约15:16)
被揀选的门徒是神在创世以先神已赐给他的(约17:5,12)
保罗对「揀选」这个教义有详细的讨论
三段重要经文:
1)罗8:28-39
2)罗马书九至十一章
3)弗1:1-12
信徒「盼望」的根基和捔据
1)罗8:28-39
神的揀选是信徒「盼望」的根基和确据
Divine Election is the ground
and assurance of the Christian Hope
「 神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來. 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 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Those God had predestinated⋯also called⋯also justified ⋯and glorified.
外邦人進入新约
2)罗马书九至十一章
以色列厭弃神,在神的旨意方面就成为外邦人進入新约诸般应许的機会
「 在基督裡」蒙揀选
3)弗1:1-12
「 在基督裡」蒙揀选的特色Christocentric character
of Election
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选了我们(1:4)
我们唯独在基督里被揀选Our Election is strictly
and solely in Christ
耶稣永生神的位份:与父和圣灵一起他是揀选的神Jesus is The
Electing God
降生作人和神的中保:耶稣是蒙揀选的那一位Jesus is The Elected One
揀选和基督徒的生活行为
因为神从起初就揀选了我们,就应该常存感恩的心(帖后2:13)
应该更加殷勤,因为神的恩召和揀选堅定不移 (彼後1:10)
对「预知」「预定」一些误解
预定论是否就是宿命论?
Is the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 and
Selection the same as Fatalism?
「 预定」「揀选」的觀念都沒有表示可以取消(negate)基本得救的條件:悔改和信心。
相反地,蒙揀選是使人有悔改凭信得救的機會。
神与人交往不是用对待死物的方式: 把豎立就立,
把他平放就躺着
人是按神形象做的,神待人也尊重他给人的自由意志。
倘若救恩是按神定意的揀选,为何还须要传福音?
因为是主的榜样,我们是预先定下去效法他的榜样(罗8:29)
因为神用传道作为喚醒选民的信心(林前1:21)世人憑智慧不认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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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圣灵才能叫人自己责備自己以至重生得救。我们不能知道谁会得救,也不须要知道,只管作顺服听命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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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不需要我们都可成就他要成就的旨意;不过我们听命传福音,以至多人悔改得救,我们的喜乐更大,神也在我们身上得到最大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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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本是为神的荣耀被造,若行神的旨意,神會得到更大的榮耀(这也是基督好榜样)。
既然是已预定得救,就旡须注重行为,會引至信徒道德的鬆懈吗?
圣經教导信徒要恐懼戦兢,作成得救的工夫(腓 2:12-13)
蒙揀选不是要我们驕傲,乃是叫我们感恩
不应有高人一等的态度
也不应有安枕上天堂的道德观,胡作非為
圣经有沒有教导我们「双重预定论」:
一些人注定得救;
一些人注定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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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楝选‥按他主权和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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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自由意志.. 拒绝神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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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来不是定世人的罪(約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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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不是为人设的,是魔鬼和它的差役的最终归宿。
「揀选」与「自由意志」
“Predestination” vs “FreeWill”
“Predestination” vs “FreeWill”
以掃,雅各;大的要服待小的
器皿,有得榮耀,有被毁灭的(罗9:21-22)
叫人死,叫人活的香气(林后2:15-16)
另处,神愛世人(约3:16)
不願一人沉淪(彼後3:9)
猶大也是耶稣揀选的门徒,但他賣主沉淪
「 揀选」是聖經真理,但是人有自由意志Free Will 也是聖經很清楚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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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Salvation 是神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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揀选与救恩计划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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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救恩旨意是万人得救:方法是靠信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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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神Predestined的方法
「揀选」没有取缔神给人自由意志。Predestination
never eliminates human will。
我們不明白神怎樣把這兩個真理放在一個很合适的系统里,不过我们不是神的謀士,神的道理,我们凭人的邏輯永远不会完全明白的。